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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流程外包的奇思

已有 4495 次阅读 2011-3-29 09:19 |个人分类:杂谈|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知识流程外包, KPO

吕乃基

    近日偶然接触“知识流程外包”(KPO, knowledge process outsourcing)。企业在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后,进而把某些涉及知识领域的业务外包出去。目前较为成功的领域主要有:

  1.知识产权研究

  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前景规划、知识产权授权使用、知识产权摘要和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等。不仅适用于专利,也适用于商标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2.医药和生物科技

  合同研发机构产品导入优化和制造过程的提高。在低成本目的地设立药物发现中心以离岸外包他们的研发活动。

  3.分析和数据挖掘服务

  离岸外包数据挖掘、分析,以及数据仓库需求和渠道规划、制造安排和运输规划之类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要求数学设计、统计分析和计算机辅助模拟的应用。

金拓老师日前的工作及其博文就涉及其中的第二项。参见读金拓老师多篇博文有感读金拓老师多篇博文有感(续)——太聪明的机器人。可以由知识流程外包的视角,来看待包括金拓老师的工作在内的国内一些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业务活动。发达国家“外包”出来的“活”,与中国自己的“科研”是什么关系?是否可以认为,我们在接受居高临下“发包”的同时,也就是在由下而上的爬坡、攀登?在微笑曲线所呈现的产业链的价值曲线上,中国虽然承担了价值最低的生产环节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毕竟由此而攀上了老二的宝座,有了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作为知识流程外包的“受包方”,是否也可以这样理解,只有付出代价,才能有所前进?什么是其中的所得与所失?此“奇思”之一。

奇思之二。先是信息技术外包,继而业务流程外包,再是知识流程外包;然后呢?把这些都“外包”出去了,企业、公司,乃至跨国公司,到底还留下了什么样的“核心”业务,还有什么不能“外包”?外包,有没有界限,什么是它的界限?

突然想起,网上常见的“代写论文”。当然不会是上述意义上的知识流程外包。那么“代写论文”与合法的知识流程外包的区别何在?

奇思之三。博主曾写了 申报“申报学”一文,有网友不无揶揄的建议成立“申报公司”。现在看来,成立申报公司正当时!与最新的国际潮流一致,与政府号召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知识流程外包一致,与当下市场需求一致。无论是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把这部分工作“外包”给专业的“申报公司”。“申报公司”,不再是揶揄,而是实实在在的创业。

以上“奇思”——注意,未必是“妙想”,这是本文标题的含义——热望各位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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