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乃基
技术理性属于实践范畴,对科学理性所划定范围内的事实和规律进行选择、组合与运行;选择的原则是效益、可控、可行与可持续,等等。这就关系到由谁来选择,谁的效益,谁拥有控制权;可行,对谁而言。
由此可见,技术理性与科学理性的最大区别是主体性。科学理性无特定的主体,或者说是泛主体;技术理性的主体性涉及多方,一般而言可以区分为两方,供给方考虑投入产出比,需求方在乎功能价格比。科学理性对于所有国家一视同仁,然而技术理性就有分野。
1.
在此次疫情中,供方的主体是政府,“投入”是政府的行政权力,严控人员流动和交往的成本和代价,尽量避免经济下滑,社会停摆;“产出”是平民百姓的健康乃至生命,以及过后社会基本上和尽快正常运行。
在各国的防疫政策上,一端是“尽可能防止病毒扩散,不计一切代价”,另一端是“最小化防疫对经济和社会的冲击”,各国的政策在两端之间寻找一个最适合自身国情的位点,甚至简化为“人命优先?还是经济优先?”这个冰冷的问题。看似残酷,却是技术理性。供方还有生产口罩、药物、呼吸机和疫苗等的公司。
“人命优先”,看似毫无疑问,人道主义是神圣的普适价值。例如在面对各种局部和个别事件时,如矿难,以及哪怕是局部的地震、海啸,几乎可以不计代价;然而面对疫情,范围是全人类,时间上将持续数年乃至更长,就不能不仔细考虑投入产出比,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否承受等。
2.
需方是社会大众,需要得到的“功能”是生命和健康,付出的价格是在一定程度,甚至相当程度上改变现有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包括改变的广度和深度。各国的民众在计算(广义)抗疫的功能价格比时,同样有云泥之别。
可以考虑到马斯洛的需求层次和文化传统的影响。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众在正常情况下本来位于需求的较高层次,为抗疫而需要回到作为承载生命和安全的低层和底层,降幅较大,难以忍受高的“价格”;有些国家,大众的需求本来处于较低层次,在抗疫中降幅不大,甚至没有多大变化,愿意付出不高的价格以换取生命的功能。
还可以进一步区分疫情中的自然技术和社会技术,前者针对治愈,后者以隔离解决传染问题。就自然技术而言,如果检测能跟上,早检测,早发现,有特效药物和手段介入治疗,充沛的医疗资源,如 ICU 和呼吸机,就能降低重症病例,特别是死亡率,从而避免恐慌心理。治愈率高,就会减少对传染的担忧。先进的自然技术可以为社会技术如隔离、禁足的程度、范围和时间提供更宽松的选项空间。反过来,封城等社会技术的应用,也会缓解自然技术的压力。
及早发现、确认和控制十分重要。这就要求在零距离和第一时间认知和行动。有必要赋予社会,尤其是“小社会”,以相应的能力和权限,以及早发现和就地处理,把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反过来,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社会也会让渡一部分权利,授权政府在面临疫情这样的紧急事态时,具有更大的决策和执行权力。
3.
技术理性的核心是两个“比”之间的博弈与合作关系。两个“比”之间的关系,具体涉及到决策的“执行力”,执行的空间和时间范围、深度,以及对于违规的惩罚力度等,包括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的大小等。各国之间在执行力上存在甚至巨大的差异,由此也可以在一个方面理解,一些国家为何在疫情初期提出“群体免疫”。
疫苗的研发和使用,既有科学理性,也有技术理性。各种类型疫苗的背后,有相关科学知识的积累和成熟度,药企对技术路线的选择,传统路径还是新路径,有效、安全、存储、运输、产能,以及时间因素等。
投入产出比,功能价格比,两个比之间的比,在每一个“比”的背后,都可见最普遍的最小作用量原理的身影。(参见:社会中的“最小作用量原理”)
技术理性的运行在于“计算”,计算可以有多个尺度。技术理性的两个“比”及其之比,一头是自然界的普遍原理,属科学理性;另一头是主体的选择,价值观。技术理性架起由科学理性到价值观的桥梁。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2 21:3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