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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基金项目(课题)申请指南
2012年06月
一、总则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我国信息经济领域的科技人才,围绕信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研究方向开展研究,特设立研究所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研究所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
开放基金的初衷是主要在互联网经济下电子商务相关学科领域,特别是在信息挖掘与个性化推荐、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人类行为与社会经济系统复杂性等三个方向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促进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以此为基础,实现学科整体水平和实力大幅提升。本研究所基金为在本研究所进行的科研课题提供资助,同时,欢迎自带资金利用本研究所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
1、开放基金项目指南发布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由研究所每年上半年在信息经济研究所网页上公布,也可向相关单位和研究所寄送,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明确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主要资助范围。
2、资助对象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至少具有硕士学位的非本研究所科研人员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欢迎国内外(包括台、港、澳地区)信息经济学科研院所和相关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向本室提出课题申请。
3、课题申请的时间
2012-2013年度课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9月7日,9月7日前研究所组织审议,并提交学术委员会批准。批准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自带基金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参加研究工作。
二、研究所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优先资助研究方向
(1)信息挖掘与个性化推荐
(2)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
(3)人类行为与社会经济系统复杂性
每个大方向下一般设立2~3个子项目。
三、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
1、研究所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课题申请:
(1)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2)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3)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申请者需要联系一名本研究所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人员作为项目合作者。
3、基金课题的研究年限:一般课题为一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自项目获得正式批准之日起算,可跨年度执行。课题分为一般课题与重点课题两类,一般课题经费为1-1.5万元,重点课题经费为2-3万元。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与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科研业务费用(包括材料费、专用小型仪器及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及维修费、加工费、测试费和协作费),不超过总资助额的15%;(2)论文版面费、学术活动费、差旅费(包括本研究院同意参加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科学考察、调研、评审及鉴定费用),不少于总资助额的70%;(3)劳务费,不超过总资助额的15%。
4、基金课题的申请,实行集中受理。申请者须认真填写研究所《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录),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申请书的纸质文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寄送到研究所。
5、申请书由本研究所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发给课题计划任务书。
6、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研究所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本研究所开放研究课题。
7、申请者可以连续申请基金项目,但已获资助人员在完成项目并提交结题报告之前不得申请新的基金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获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
四、开放基金项目成果署名
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信息经济研究所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foundation of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Economy ”)以及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研究所开放基金研究成果。
五、信息经济研究所联系方式
由信息经济研究所负责接受本研究所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佘莉
联系电话:0571-28866639
Email:she.li@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36
相关附件: 2012年杭师大信息经济研究所开放基金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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