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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何物?

已有 3794 次阅读 2013-11-30 13:12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科学网上时兴讨论“诚信”了。当年批林批孔时,林彪的罪行之一是据说他曾说过:“谁不说假话谁就要垮台”;孟夫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古往今来,既然我们不能要求伟人名人要人们讲诚信,也普遍认为当今社会所缺失的正是诚信,却唯独要求学生要讲“诚信”,感觉上多少会有点怪异。

     仔细想来,“诚信”不仅仅只是言必信,还须包括行为举止要合乎公认的或约定俗成的准则。就曹广福老师所抱怨的学生的所作所为而论,该生的确是言而无信,对导师和其他同学造成了伤害,是不光彩的行为。但就此事而制定出亡羊补牢的新措施,如果仅仅着眼于道德说教,要求今后必须强迫学生讲诚信,而不反思大学管理制度的粗陋,实在是莫名其妙。

     学生写了保证书,信誓旦旦,然后又食言而肥了,于是说学生没有诚信。只是这保证书却又好生蹊跷:是学生主动提交的?还是大学强迫学生写的?如果是学生献殷勤自己多此一举,然后又出尔反尔,自然人品成问题。但如果写保证书是出于大学的灵感,而保证书中却又没有写明如违约将如何处置,那么大学的明智做法恐怕是贼去关门,扣留学生的档案的做法未免是以毒攻毒了。

     有智不在年高,无谋空言百岁,大教授反而被小女生算计了。我认为曹老师处理此事还算是得体的,毕竟大人有气气难生。至于把保证书寄给学生的新上司,那也只是说说气话而已,没有必要让别人咬牙切齿一生。而且如果真的寄了去,说不定那新上司偏偏爱显示他就最讲“诚信”,反而起了恻隐之心,说原来你的导师如此凶狠毒辣,也难怪你要及早抽身改换门庭!好在中国人有小聪明,也不缺大智慧:比如肚大能容,或大人不记小人过,或得饶人处且饶人,等等,已经过去的就不必计较了。往好了想,当今求职不易,那位同学大概也就是在这一件事耍了滑头,不应该推理以为她在恋爱,婚姻,家庭,职场,交友等场合也一概不会讲信用,不然一切说教全是白费。

      就目前的处理结果,是学生毁约,导师并没有最终刁难学生,错的一方是学生。如果导师真的扣押了学生的档案,或者真的致信学生的工作单位而坏了学生的好事,那么整个事件就是你无情我无义,各用其极,不再有对错。既然导师有极端的手段处理学生的毁约,那么学生毁约就不再存在所谓的“诚信”问题,认罚就是了。如果学校的规章制度得体,这种学生毁约的事件或许并不需要由导师出面去做恶人,由学校按条例处置就是,也不需要导师在网上发帖叫屈。

      其实所谓诚信,那只不过是正人君子用于自律的信条,如果用来期望别人,难免常常会大失所望。所以鲁迅的遗嘱中有这么一条: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看到有人以为只有中国人不讲诚信,人家鬼佬鬼婆专讲诚信,那可真是这山望着那山高,月亮也是国外的圆了。这类事件在国外也在所难免,可是人家却是见怪不怪,无非是人家有相应的应对机制,这些孟津老师已说得很清楚了。人性都是相通的,比如澳洲的一位前总理,在竞选时曾信誓旦旦,保证当选后不会实行消费税,但在连任后就出台了消费税,至于理由么,百姓是蠢货根本不懂,我是为他们好!而澳洲的现任总理有句名言,懒得去找原话,大意就是:即使是我在电视节目中当众承诺的,只要没有写入正式文件,就没必要兑现!普通鬼佬则有诚实的,也有不讲信用的,比如在悉尼出了车祸,能如实承认是自己错的,恐怕只是百里挑一。所以“诚信”是最不可指望的,能依靠的只能是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但还是常常会碰上贪赃枉法的,有法不依的,现实有时是很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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