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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美也是科学批评的普遍标准
2020-03-24
王安良
如果说真善美是文学批评的普遍标准【1】,那么也可以说是科学批评的普遍标准。
当然更全面地表述可能是,弘扬“真善美”,打压“假丑恶”是科学批评的重要标准。
有的人靠“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自娱自乐一辈子,也未成不可。可惜在生活中,常常发生的是“文有首发,武亦有第二”。如果某位科研人员,总是以提出什么“超相对论”或“亮量子力学”自诩,而连TA的学生和门徒都没有“半个”相信,这个笑话足以超过李敖的“天下第一”百倍乃至万倍。“假”到极致也是一种形式的美。
一匹千里马,若能遇到伯乐,是幸运的;遇不上也很正常,因为它常面对的是马夫和其它的万里马或百里马,与其说没能叱咤疆场,不如说它只有屈身于人之胯下,才可实现其宿命。
裴先生认为“真理只有一个”的公式在文学批评中是根本不适用的【1】,我则认为其在科学批评中也是不适用的。可以说绝对真理(或某些事实)“只有一个”,常识应有主流与非主流之分。但绝不能说,谁可以控制了“绝对真理”,别人就不能掌握。那么,跟上帝或真主又有什么区别?许多人争“相对真理”的首次发现权,争什么知识的产权或占有权,本质上争的是“名、利”而已。
科评家在某个具体问题的认识上可以超越科学家,而且必须超越,才谈得上“科学评价”,但绝不意味着科评家就能创造(或创作)出比科学家更“先进”(或好)的“作品”。科评家如果有,大部分都是事后的诸葛亮,现代的牛顿,当代的爱因斯坦,未来的科学家之“家长”、之教育家;科评家可以是外行,但倒过来说不一定成立。
参考文献
[1] 裴斐,裴斐文集(I),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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