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又称基于案例的学习(case-based learning,CBL),即使学生通过对特殊事例的分析,掌握一般分析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1-3]。案例教学法的由来案例(case)也称为个案、个例、事例或实例,最早属于医学领域,后来广泛运用于法学、军事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clell 1826-1906年)首创的。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一直被作为商业、法律、医药学领域职业培训的基本教学模式。
立体教学法(three-dimensional teaching method)是教师把教材中知识结构的组成和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规律性的内容,经过周密的构思加工成概括清晰,系统全面,有机联系,多元结合的立体式知识。也是从整体上思考教学过程的一种工具和方法,是教育思想、教学原理、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诸因素的高度概括和体现。
案例式立体教学法(case three-dimensional teaching method,CTTM)是将案例教学与立体教学融汇贯通,有机结合并拓展进行教学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CTTM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医学图像三维重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充分利用视频教学、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精品课网络教学等手段,精心设计教案、课件、立体展现“仿真(也称虚拟或数字)病人”和临床病例讨论资料。CTTM实现了由单一化到立体化的转变,集多种教学法于一体,发挥出多角度、大信息量和系统性的教学优势。故称其为“案例式立体教学法(CT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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