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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有一伞,坏而束之高阁久矣。究其原因有二:一则吾生性懒惰,琐屑之事非挂心头;二则江南虽多雨,但细雨如酥,街头巷末,和风细雨,儿童嬉笑无数,漫步而不撑伞,惬意甚哉。
然近来烈日如焚,大地烤炙。因其暴晒,备感不适,惟有暴雨在后之恐忧。乃决意修伞,取之,灰尘封锁,拿布拭之,仍新,但二三洞需补之。
小步二三百,橘子洲头,修伞者无数,皆以帐篷蔽日为家。见吾来之,乃呼千万,争而修之,吾犯愁,不知伞落谁家。拐角处,见一师傅两鬓斑白,身体消瘦,衣服损之,独坐一凳而无伞蔽日。顿生怜之,决意让其修伞。
师傅曰:“汝伞甚坏之,需五元修之”。对曰:“新伞二十可买,吾伞只有二三洞而矣,奈何需五元?若汝执之,吾不修。”
师傅曰:“吾细观之,汝伞坏之非劣,且汝面善,三元成之。”吾虽以为贵,但觉其生存不易,稍许之。
俄顷,师傅又曰:“吾之工具未能全,不能尽修之”。对:“诺,吾择日再来之”。
收伞欲走,师傅强阻之,曰:“吾耗时予汝,汝需付吾一元”。吾不悦,对曰:“吾亦耗时与汝,汝亦需一元予我。况汝伞未修之,何由索钱?”对曰:“无由。汝必付之,否之,汝非能走之。”吾怒,曰:“非吾扭理,吾求保安之。”趔趄对曰:“汝大可走之。”
吾走,偶有回头,审望之,修伞成列。吾怜其老,乃欲改善其状况,解其燃眉之急。万没想到,心怜之,行为之,心痛之。社会之民事,自治为其根本,非强行能为之。心修则自控,义善则行正。然非人人通之。自控一时容易时时难,修身一面容易面面难,救物容易救神难,醒人一个容易醒世难。故自治也需外控,兼而行之,社会权力之回归民众可望矣,民众完善和谐实能奏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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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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