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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怀念黄秉维先生
今天是植树节,让我想起80年代那场关于森林作用的学术争论。
一方是地理学家、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黄秉维先生(1913-2000)。另一方是北京林学院(今北京林业大学)的汪振儒(1908-2008)、黄伯璇。汪振儒先生是树木生理学家、林业教育家,我国树木生理学的奠基人。“1981年以饱满的热忱参加学术界的‘林水之争’的讨论,与他人合作写了《确切地认识森林的作用》,公开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北京大学新闻网2006.06.19)。
讨论平台是地理学科普杂志《地理知识》。
黄秉维先生的首篇文章发表在1981年1期《地理知识》,题目是《确切的估计森林的作用》,对于当时几乎认为“森林万能”,提出不赞成过分夸大森林的作用。主要内容:
(一) 森林能控制或有助于控制水土流失,能削减河流的洪峰流量,都是一般规律。
(二) 森林的气候作用。
(三) 森林对于作物生产有决定性作用
(四) 森林增加输入大气水分,因而能增加林区及毗邻地域的降水。
(五) 二点补充。
1981年8期《地理知识》,汪振儒、黄伯璇发表商榷文章,题目《确切的认识森林的作用——与黄秉维先生商榷》。文章主要内容:(1)人与森林的关系。(2)森林间接作用问题。(3)森林对大气候影响。(4)森林的水文作用。
随后,黄秉维先生在《地理知识》1982年2、3、4期发表回应文章。题目《再谈森林的作用》,内容主要:
(一) 总的看法
(二) 森林对气候的影响
(三) 森林的水文作用。
(四)
黄先生的文章,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泛,不是一言两语可以概括的。但在1982年第四期,(四)部分内容中,有一段可以摘录如下:
“‘……在多数情况下,来自林区的河流量比较大……概括地说,森林的水文作用是好的’。在写该文的时候,‘有林就有水’,‘向林要水’等说法已‘风行草偃’,说过了头,没有必要再细谈这些”。
中国国家地理(《地理知识》的改版)2016年6期90页有文章,桉树变“妖树”。桉树速生丰产林,引进种植桉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等。黄先生文章中虽然没有讲到,但事实是林水关系问题本身很复杂,应当在学术研究中全面思考。
以此怀念黄秉维先生。
2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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