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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白衣女子在斑马线被二次碾压的个人看法 蒋继平 2017年6月10日 前几天在微信群里看到一个视频, 视频中记录了一个白衣女子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出租车正面撞到在地, 而那辆车子逃之夭夭。 在那个女子倒地后挣扎的时候, 街道两旁有很多行人, 但是, 没有一个采取应急措施, 对她进行有效的保护和救治。 看到这样的场景, 我的心凉到底了。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我不敢相信这事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故国。 我想要是我当时在场, 我一定会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最起码要在倒地女子的行驶车道前设置一个显著的路障, 让行驶过来的车辆减速和避开这个女人的身体。但是, 我也不会去扶这个女子。 这是因为不但自身不安全,而且对保护车祸发生现场的原状不利。 使我对这个事件最介怀的是这个出租车司机, 撞人后不立即停车救人, 而是逃之夭夭。这是一个极端不负责任的人, 是缺乏最起码做人道德的人。 我在前些时候已经在科学网发了一篇比较得罪人的文章, 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中国现在最缺乏的是爱。 看到这个视频, 我更加确信我的言论是正确的。 这个司机要是有那么一点点爱心, 应该立即停车, 把这个女子扶进自己的车中, 尽最快速度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急救。 只有这个司机能够这样做, 也是这个司机义不容辞的责任,旁人很难这样做。 旁人能够做的只能立即报警和通知医院派急救车, 并且在女子周围设置路障。 鉴于此, 我本人认为这个悲剧的主要责任人是这个出租车司机。 我继而想到, 除了缺乏爱心外, 中国人现在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 加上一些法律条规不充分和不合理。 从法律角度看, 首先这个女子穿越斑马线的时候, 是否是绿灯?要是在红灯时穿越斑马线, 那是她自己违规在前, 她也有一定的责任。其次, 要是这个斑马线没有红绿灯的设置, 只是一个自由选择的人行道, 那么, 按照美国的法规, 凡事有斑马线的地方, 行人总是优先, 行驶车辆在这样地段一定要减速行驶, 一定要让行人先行。再者, 出现交通事故后,不管情节轻重,涉事者必须立即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并且必须在原地等待警察的到来。在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后, 救人是第一优先。 我在此向中国政府提一个建议, 对在交通事故中致人重伤, 逃离现场,最后导致受害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在事故发生后被查出来的司机, 要以谋杀罪处理, 而不是以交通事故罪处理。事实上这样的行为等于是谋杀。 要是中国的法律能够增加这一条, 我想以后发生类似的车祸, 那个出租车司机一定会停车救人的, 除非她/他也想获死罪。因为现在的先进科技设备已经覆盖所有的交通枢纽, 所以, 虽然逃离现场可以获得短暂的逍遥法外, 但是, 最后一定会被查出来的。这个时代, 是真正称为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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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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