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旱北涝或者北旱南涝的提法并不完备!
张学文,2012.7.29
最近经常看到一些议论谈及我国的“南旱北涝”或者“北旱南涝”。这种对气候状态的描述语言好像是某位已经过世的大学者创立的。
我对这种提法是否妥当一直感到疑惑,现在我感到这个提法在逻辑上存在漏洞。
如果你仅以“南旱北涝”或者“北旱南涝”两个可能性的非此即彼来讨论问题,那么,无形中已经把南北都旱或者南北都涝等情况(状态)都忽略了。可又有谁认定这些可能性根本不存在,还是研究者根本忽略这种可能性?
如果认定状态可以分为旱、正常、涝三个状态,那么南北旱涝状态的可能空间应当有下表中给出的这9种
北方 旱 正常 涝 南方 旱 南北旱 南旱北正常 南旱北涝 正常 南正常北旱 南北正常 南正常北涝 涝 南涝北旱 南涝北正常 南北涝
“正确地提出问题比正确的解决问题更重要”
错误地提出问题,可能就把人们的视线引入误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4 04:2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