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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哲学论》(一)——哲学的转向

已有 6233 次阅读 2008-11-26 23:26 |个人分类:读书| 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的生平的传奇性和学说的神秘性已经成为学术界津津乐道的时髦话题。就像今天很多人言必称海德格尔,但又有多少人真正地研读他的著作呢!我的博文不想再为学术八卦者增添茶余饭后的谈资,要了解他们的思想还是要从他的作品入手,哲学家的智慧都在他们的著作中。

        “我只想提到,我的思想的大部分得自弗雷格的宏著和我的朋友罗素先生的著作。”

                                                                                                                                 ——维特根斯坦

           罗素与维特根斯坦(一)
 
    罗素1903年出版的《数学原则》(Principles: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一般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研读的第一本有关数学哲学的著作。从这里维特根斯坦产生了逻辑是哲学基础的思想。罗素在《数学原则》中“专名(名词和名词短语)、形容词和动词”一章表述了他从语法方面来考察逻辑的自然起点思想:
    
    在这一章,某个被讨论的问题是属于被称作哲学的语法的问题。以我的观点,语法的研究与哲学家所普遍设想的相比更能使哲学问题被澄清……。总的说来,语法对我而言似乎比诸多哲学家当前的观点更能使我们接近正确的逻辑;因此,语法虽然不是我们的主宰,但也将被用来作为我们的向导。
 
    二十世纪的语言研究是以命题为意义的基本单位,对语词的研究是放在句子和上下文的关系中来进行的。这种变化对哲学的语法研究有明显的影响。《逻辑哲学论》更加确定了这种研究方向,甚至把哲学研究带入到对语言的考察之中,通过对语言的分析来澄清命题的语法结构和意义来解决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问题。“维特根斯坦则是一直推进到这个决定性转变的第一人。”哲学研究从古代对对象世界的考察到近代考察认识对象世界的主体自身,进而到现代考察主体所使用的语言(这只是一种方便的说法,具体情况要复杂得多),似乎表现出一种“倒退”的趋势。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对确定性的关注所导致的自然倾向。对语言表达的确定性的要求则自然会使我们关注语言使用的逻辑和句法。卡尔纳普(R.Carnap)在哲学方面和乔姆斯基(A.N.Chomsky)在语言结构方面的强调也都表现了这一研究趋势。同样,罗素也认为,哲学中有很大一部分能化成某种可称作“句法”的东西,不过句法这个词得按照比迄今惯用的意义稍广的意义来使用。当我们避免了语法上的错误,一个哲学问题或可以得到解决,或可被证明是无法解决的。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就可以说明哲学语法的效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逻辑分析的原子性原则,也可以看作是把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的分析功能推到极端的一种表现。正是这种关于最终分析的激进立场才使维特根斯坦得出《逻辑哲学论》中那种简明清晰的命题演算的普遍逻辑模型。不太严格的说,维特根斯坦的作为研究世界的逻辑的哲学已经为其后期哲学中语言游戏的语法研究提供了方法,只不过他修改和扩充了通常的语法概念,而把语法变成了逻辑的替代者。

              







电影《维特根斯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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