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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新鲜出炉,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意味着你想利用风能、太阳能这些绿色能源,除了设备等的投资外,还要向国家缴纳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的税费。不知这条例对个人是不是适用,如果适用的话,以后老百姓适用太阳能就必须交税了,以后洗衣服需要风吹干,太阳晒干的话,要缴纳风能、太阳能使用税。
黑龙江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保不准其他省份会进一步规定,空气资源属国家所有,污染空气要交税,呼吸用空气也必须交税。呼吸要交税的日子不远了。
当今自然资源短缺已成为区域发展的瓶颈和地区冲突的主要诱因,传统资源尤其是能源的大量使用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生态的退化,也成为导致全球气温升高的因素之一。而风能、太阳能与传统能源不同,是绿色无污染的能源,几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宝库。全球使用的太阳能不到太阳送给地球能量的1%,而这1%的使用还主要靠绿色植物,人类对太阳能的利用比例微乎其微。为了解决传统能源的不足,以及传统能源使用带来的诸多问题,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等问题,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黑龙江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的出台,无疑是对人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道路上设置的新障碍,有悖于国家倡导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理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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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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