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消息,关于方韩案,韩寒已经向上海普陀区法院提交了诉状,但是具体情况未知,法庭也需要几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受理。
按理说这时候去写一篇分析韩寒诉方舟子的案子似乎有些太早,但是写博客这种事情一般是赶早不赶晚,所以我就把我的看法和判断提前写了。
如果今后案子的发展和我这篇文章所述不一致,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包涵。因为我的目的只是向读者提供一个个人的看法和逻辑,也希望能够引发大伙的思考。只要大家都动脑子了,不管结果怎么样,都是一种进步,对吧?
一、以什么罪名起诉?
关于韩寒诉方舟子案,应以什么罪名起诉?一般可选的有两个名义:1、侵害名誉权。2、诽谤罪。
这俩罪名的区别,严格的讲有很多,你可以自己搜索一下。通俗的讲,后者更严重一点,可以认为是前者的威力加强版。
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社会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和普通人不一样,无论是法律意义上还是社会舆论意义上,我们都要求社会公众人物更得有忍耐力,更得禁骂,毕竟社会公众人物是享受更多关注和便利的。因而法律更侧重保护普通人的名誉权,对社会公众人物的要求则比较严格。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觉得韩寒更可能以侵害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以诽谤罪提起诉讼,对前者而言,法庭也更容易接受。
二、官司具体怎么打?
很多网友在看了方舟子和韩寒二人最近一段在网络和媒体面前的表现后认为韩寒的表现比较失败,方舟子气势更胜一筹,进而会认为韩寒败诉可能性较大。
在这里必须指出上法庭打官司和在网络及媒体面前辩论有极大的不同之处。在中国,法庭开庭往往并不像电视辩论或网络吵架那样有一个激烈的交锋过程,也更涉及不到所谓的“气势问题”,而是非常朴实的,比谁提交的证据更多更有力。
没错,中国的法庭挺老土的,在法庭上只认证据,如果证据不够合理不够充分不够有力,你就算说得再天花乱坠,再气势如虹都没用。
所以在法庭上,韩寒与方舟子二人间谁会胜谁会败,完全取决于谁拿出的证据更合理更充分更有力。
三、说说具体的证据问题。
韩寒如果以侵害名誉权对方舟子提起诉讼,那么韩寒基本上需要举证证明3点:
1、方舟子有主观恶意。他有诋毁韩寒的意图。
2、方舟子有虚构事实的行为。
3、方舟子对韩寒的打假,的确使得韩寒的名誉受到了损失(当然其中也可能附带有精神上的伤害或经济上的损失)。
下面逐一分析一下:
1、关于方舟子的主观恶意。
韩寒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方舟子对他的打假有主观恶意。这个证据是什么?
我认为方舟子最近一段在自己微博,博客,以及方舟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话应该会被当作证据。举例,方舟子曾有过诸如韩寒被包装成为“文学天才”,毒害青少年等说法。这本身就是主观上一种“贬义”的说法。当然方舟子对此肯定会否认,他肯定会说自己并没有主观恶意,只是理性的学术质疑。
但法官对方舟子这种打擦边球的说法是否会采信,这不太好说。
参考过去方舟子与肖传国打官司时的案例,方舟子也曾提出自己没有主观恶意,只是学术质疑,但肖的案子特殊之处在于肖氏手术具有极强专业性,法庭对肖传国的手术本身就没有任何判断力。
这次方韩案则不同,所质疑批评的都是语言文字的东西,是个中国人都能看得懂。所以“学术质疑”这招还能不能奏效?我个人认为够呛。
当然我自己并不客观,一切以法庭最终判决结果为准。如果法官觉得这事儿还是涉及到很高深的文学层次的所谓学术质疑,那我也没办法。
不过我想今后大伙肯定都学会这招了,不管你想批谁,你就说你是学术质疑,只要你自己还能提高一下自己的学位,尽可能弄成博士,然后给自己戴个学者的帽子,能唬住法官,法律就管不着了。
2、关于方舟子虚构事实
韩寒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方舟子虚构事实,当然方舟子也要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没虚构事实。
这个虚构事实是指什么?我认为就是韩寒代笔的事。
韩寒需要证明的有两点:(1)方舟子亲口说过韩寒有人代笔,提出过这个论断。(2)韩寒其实没有人代笔。
证明(1)比较容易,因为方舟子最近没少在媒体上说过韩寒肯定有人代笔的话,要证明(2),韩寒所提供的证据应该会包括他十几年前的手稿,亲眼见过他写作的同学,等等人证物证。
而方舟子需要证明的(二选一):(1)他没说过韩寒有人代笔。但这显然不行。(2)韩寒的确有人代笔。要证明(2)的话,方舟子的律师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我猜想应该是一大堆方舟子以及网友写过的质疑韩寒代笔的文章,因为除了这些质疑的文章以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其它证据。毕竟,方舟子也对媒体承认他并没有找出代笔者。
关于韩寒提供的人证物证,网友们可能都有质疑,认为这些手稿和人证并不能严格证明韩寒没人代笔。那么法庭会怎么看呢?
我个人认为,法庭会把韩寒和方舟子两个人提供的证据放在一起对比,选择更可信的那个。
如果方舟子能提供人证物证证明韩寒有人代笔,而韩寒提供不出来,那么法庭会更倾向于相信方舟子。
反过来,如果韩寒能提供人证物证证明文章都是韩寒自己写的,而方舟子在这方面提供的证据没有韩寒提供的证据那么有力的话,即便韩寒提供的人证物证都不能绝对证明文章一定是韩寒自己写的,法庭也还是会倾向于相信韩寒。
也就是说,在法庭上,并非只有绝对的证据才值得相信,你提供的证据只要比对方提供的证据更合理更有说服力,就足够了。
从这个角度讲,我认为在证明韩寒是否有人代笔的问题上,方舟子能提供的证据比韩寒能提供的证据弱太多。
法庭应该会采信韩寒,认定“韩寒有人代笔”为虚构的事实。
我再强调一遍:在法庭上就是赤裸裸的比证据,所有的文字游戏都无效,这和网上吵架情况完全不同。
3、关于韩寒名誉受损。
韩寒需要向法庭证明在方舟子认定韩寒代笔后,韩寒的名誉受到了损害。
韩寒应该提交什么证据?我觉得聪明的网友都能想象得到,就是把各个网站论坛上网友的评论以截图,文档等方式进行保存。
比如有人在看了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之后,明确表达过自己绝对不相信韩寒了,韩寒是个骗子,再也不买韩寒的书了,诸如此类的言论。
还有中国各大网站的调查,上面网友对韩寒是否代笔进行的民意投票,等等,都可以作为韩寒名誉受损的证据。
除此以外,也不排除一些经济合同上的证据,比如原本韩寒签约了什么活动代言或者约稿,却因为这件事使得对方取消了合同,造成了经济损失,等等,都属于韩寒受到的损失。
综上所述,我个人判断,只要法庭认定方舟子提出的韩寒肯定有人代笔的结论是存在主观恶意的,不是一种客观的质疑的话,那么,方舟子败诉是必然的结果。
四、赔偿问题
韩寒这次向方舟子索赔金额尚未可知,如果按他原本说的索赔10万的话,我觉得可能有点少,起不到震慑作用,考虑到韩寒在中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且方舟子打韩寒这件事在互联网上具有极大影响力,我觉得韩寒向方舟子索赔100万,200万,甚至500万,都不算太过分。反正如果是我,我肯定告到他吐血,意识模糊,生活不能自理了。
当然,即使胜诉,法庭也肯定不会全额支持。考虑到过去也曾发生过一线明星或社会知名人士被侵害名誉权的案子,最后的判额从几万到几十万的情况都有过,所以参考一下,我觉得如果索赔100万的话,支持20%应该是问题不大的。
其实这一部分评论纯属八挂。
五、会不会有意外情况?
会。
任何案子都会有各种想得到的以及想不到的意外情况。想不到那些我就不提了,那是算命大师的工作。我能想到的意外有:
1、方舟子及其律师有可能会以各种借口拖延开庭时间。
在方舟子与肖传国打官司时,方舟子曾经用过这招。比如:肖传国在国内控告方舟子,方舟子说他常年住在美国,收不到法庭传票。肖传国在美国控告方舟子,方舟子说他常年住在国内,收不到法庭传票。总之,以各种法律允许的借口尽可能拖延开庭时间。
二话不说先拖他个一年半载,等这个事情冷下来,社会关注度小了,大伙都忘了,就算败诉也可以把社会影响降到最低。
2、方舟子尽管打输官司,但拒不服从判决。
这情况同样也曾出现在方舟子与肖传国的官司中。当初肖传国在武汉诉方舟子侵害名誉权,法庭判方舟子败诉,并判方舟子赔肖传国3万人民币,结果方舟子拒不服从判决。并在新语丝上组织网友把当时负责判案的法官全家骂了个遍。直到几年后,法庭才从方舟子妻账户上强制执行。(当然,这强制执行也标志着方舟子对肖传国进行第二轮打假的开始)
诚实的讲,我认为拖延开庭这个意外的出现可能性最大。至于这一次方舟子是否还会像上次一样拒不服从判决?我认为方舟子如果聪明的话应该不会,因为此次方韩案应该是中国网络和社会最具吸引力的焦点,没有之一。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到科学圈,文学圈,以及各种圈,再到普通上班族、打工族、月光族、啃老族。每个网民都在关注。
上一次方舟子耍赖不服判决,因为没有多少人亲眼看见,所以也许影响不大,这一次如果当着全国人民的面再耍赖,那基本上方舟子的打假生涯也就到此结束了。我觉得方舟子应该不至于这样自裁吧?
六、做个结尾。
我这篇非常主观的评论也就到此为止,关于韩寒诉方舟子案,同意我观点的和反对我观点的人应该都不少,没关系,我们求同存异,大伙还是坐等开庭,以法庭的判决为准。
至于方韩案长远的影响,不管结果如何,我觉得对这俩人都不是好事儿。韩寒经过这事儿以后,名誉肯定受损,不如以往。而这件事对方舟子的打假而言则是一个拐点,支持他打假的人数,应该会在这件事发生时达到极大值,今后开始走下坡路。
在我这儿最近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2010年肖传国牺牲了自己,让科学圈看清了方舟子;2011-2012年罗永浩和韩寒牺牲了他们自己,让全国人民看清了方舟子。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公众被“科学打假”的外衣蒙蔽了双眼,其间中国媒体的选择性报道,非理性的恶意报道与捧杀,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看清一个人,需要一段时间,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些年发生的一切,都是我们缺乏理性,没文化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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