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的尉吉勇老师因为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个人学术观点”而被科学网暂时关闭了博客。这件事情引起了科学网许多老师的议论,也有老师呼吁博主委员会出面进行干预。作为博主委员会的成员,我发表一下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注意到大多数博主都是从维护一个人写博客的正当权益,以及博客网站管理信息的公开透明化的角度出发去分析问题的,关于这几个视角所涉及的问题我和大家的看法都差不多,就不多说了。在这里我准备提供一个不同的视角,希望大家和我一同来思考。
我们从一个真实的事情出发:
在10年前,也就是2001年的时候,互联网在中国刚开始普及,我也刚买了自己第一台电脑,开始自己的网上冲浪之旅。
有一次,我在上网时碰到这样一个人,他是湖南某市一所中学的初中政治课老师,同时也是一个电脑爱好者和民间科学家。
和那个时代的很多民科一样,他认为相对论是错误的,量子力学也是错误的,现代物理学的基础全都是瞎扯。他独创了一门理论,用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几个定理来统一目前物理学的所有分支,而这几个定理中所出现的公式里,没有出现一个微分符号。
相信稍微有点科学素养的朋友都能够判断出这个民科的理论肯定是错误的,只适合自娱自乐。不过问题不在这里,问题不在于他自己的理论是对是错,因为就算错,也是他自己的理论,与外人无关。然而真正的问题出现在后面。
这位民科也懂电脑,也爱上网,他在折腾自己伟大的定理的同时,还办了一个网站,把自己所有的定理都放在了网页上,这个网页开头的第一句话是:
相对论是错误的!量子力学是错误的!真正正确的是XXX(他的名字)的终极理论!
我看见这句话就想关掉这个网页,但是我当时好奇,所以忍住没关,结果发现他网站上很多留言是中学生的,后来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原来这位老师“耍流氓”,他在学校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就要求这些学生们登陆他的个人网站,都去看他所谓的XXX终极理论。
那一刻,我脑海里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
一个民科,利用自己作为老师的权力,要求完全没有判断力的学生去访问自己的个人网站,向这些未成年人宣扬完全错误的东西,去坑害别人,有没有人管他?有没有人去限制他?
当时,似乎学校是不限制他的,因为他的网站是业余时间搞的,与工作无关。与此同时,互联网的管理也不严格,不像今天,走到哪个论坛都有网特,不是,我的意思是走到哪里都有人盯着。
然而最关键的是,在那个年代,国内还是有不少人分辨不清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到底对不对的。在文革时,量子力学和相对论都曾被老百姓拿去批判,从事这两门学问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都曾被老百姓拉去关牛棚(我在中大的一位老师就曾被关过牛棚)。现在文革才过去多少年?在文革时批判过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人里,不少人今天还依旧战斗在各行各业的第一二三线,所以老百姓真的没这个判断力。
结果从2001年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网站到2004年我大学毕业,他的网站一直没人管。朋友们,4年,你们想想他的个人网站在这4年里能毒害多少青少年?
这些访问他网站的中学生里,绝大多数今后不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他们很可能中学毕业之后就不再学习任何有关物理学的理论,而他们对物理学的看法,也可能终生定格在“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都是错误的”这一位置。你们想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事?
于是那个问题一直隐藏在我脑海,并在今天演化成一系列很复杂的互联网管理问题:
一、如果一个人的理论是错误的,他又要在自己的网站或个人博客上向公众宣扬自己的理论,那么我们应不应该限制他?如何限制他?
二、如果我们限制他宣扬自己的理论,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侵犯了他言论自由的权利?
三、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否包括宣扬错误理论的权利?
四、对于那些我们能够明确判断为错误的理论,上述3个问题不难回答:我们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条文的方式限制他,而且限制他宣扬个人理论并不与侵犯他言论自由权相抵触,因为他的言论是会伤害到公众的,能够给公众的利益带来潜在损失的。对于那些能够侵犯到他人正当权益的,误导公众的言论,并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不受相应的法律保护。
我相信在这个问题上大伙不会有太多异议。
可是,对于那些我们没有能力判别是非或短时间内无法辨别真伪的理论,我们又该怎么办?
如果说我们完全不限制他的言论,将来却发现他宣扬的是错误的东西,给别人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和伤害,那这个责任怎么算?网络管理者和我们这些旁观者是否也要因为自己的熟视无睹或默许支持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一点:如果一个民科在科学网开博客宣扬他的个人理论,而凑巧我们科学网所有的博主都不知道这个民科说的到底是对是错,我们和科学网编辑部都默许了他的行为,结果有一天他的理论被证明是完全扯淡,而那些曾经相信过他的网友都来问责,说科学网怎么能允许这样一个骗子在博客上胡说八道这么长时间却完全不限制,科学网的博主们怎么能默许一个人宣扬错误的理论这么久而完全不表态,我们如何面对?
如果说一开始就完全不允许一个人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个人学术观点,这实在有些霸道,也与我们科学网交流的宗旨不符。可如果说我们一开始就完全不限制一个人在博客上发表任何个人的学术观点,那么一旦出了问题,那么科学网编辑部肯定要受牵连,而且责任我们负不起。
还有,一个很糟糕的后果是,如果我们完全不限制个人学术观点的发表,科学网很快就会被完全不专业却有着幻想精神病的民科占领。
在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北京大学物理系有一个论坛,在过去几年里,就是因为论坛管理者完全不限制个人学术观点的发表,结果沦为了民科聚集地。你很容易就能够在这个论坛上找到挑战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例子,因为当时满版都是这种帖子,颇为壮观。
在几年前我刚来北京考研究生时经常光顾这个论坛,也曾与几位民科有过论战,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一个中国南方某城市的法律专业的民科发帖挑战能量守恒定律,他自己设计了一个实验,用两根导线、两根磁铁和一个电源组成实验装置试图证明能量守恒定律不成立。
我跟他说他是错的,他连最基本的理论都没搞懂。
他回答我:“我们打赌,如果我是错的,我把我的手指头剁下来送给你,反过来,如果你是错的,你就把你的手指头剁下来送给我。”
我彻底无语。
朋友们,我想说的是,如果科学网完全不限制个人学术言论的发布,那么科学网将来也会沦为完全没有任何科学素养的民科的聚集地,在将来这个网站上最流行的将不再是博主互相推荐文章,而是博主互相送手指头。
你送我一根,我送你一根,你一根来我一根,我一根来你一根,敢问我到底有几根,你有几根,嘿嘿,我就有几根……
不开玩笑,诸君要引以为戒。
当然,限制个人学术观点言论的发表,并不等同于剥夺一个人发表言论的权力,二者的不同点在于:不让人说话,这是一种暴行。只有事先规定好言论的范畴,发言者享有什么程度的权利,并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大家达成一致,这才是理性的广大博主能够接受的网络活动与管理的方式。
具体的说:完全不限制个人学术观点的发表,这肯定不行,而完全不允许个人学术观点的发表,也肯定不对。我们需要做的是界定好个人学术观点需要在什么程度什么范畴内发表,并制定一个超过这个范畴的惩戒措施。
我个人认为比较合理的措施是:
(1)对于那些我们能够轻易辨别的在学术上明显错误的理论,见帖封帖,对博主进行警告,屡教不改者杀无赦。
(2)对于那些我们无法轻易辨别,在学术上存在争论,同时没有明显错误的个人学术观点,要求每一位博主在发布自己的观点之前必须在博文最显眼的位置公开声明自己发布的学术观点只是自己的看法,而并非学界公认的看法。对于那些发布与主流观点不同的观点的博主,我们还应当要求他注明自己的观点与主流学术观点不同。这样也给那些完全不具备专业知识,对相关学术观点完全不了解的群众做好标识,让他们自己心里有数。
这就好比我们去超市买食品,要求转基因食品必须做标识,也让顾客都清楚自己吃的是什么,这样才好根据个人的喜好做出选择。
谨防上当受骗。对吧?
最后回到尉吉勇的话题:
很遗憾尉吉勇的学术观点的具体内容我并没有看到,不过考虑到很多博主为他求情,科学网过去的管理规则也没有特别细化,我觉得这次就放了他吧。
今后,我建议科学网完善并且细化这方面的管理规定,以杜绝类似争论情况的发生。同时,我也要提醒科学网的众博主,科学网是一个实名制的博客,大家在发布个人观点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应当向公众承担何种责任。对于那些不需要专业知识的非科学话题,因为民众也有判别能力,所以这种责任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给博主更多的自由。但对于那些需要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学术话题,我认为我们应当把对公众的责任放在第一位,毕竟,我们博客的访客中,绝大多数不是我们同专业的专家,而只是互联网上的闲逛着。我们的博客,目前也不是一个专门从事学术交流的期刊论坛,而只是我们自己家的客厅。
有朋自远方来,尚能饭否?别人来我们这里做客,能不能让人家吃好,这不好保证,但最起码,咱别让人家吃得拉肚子了。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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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这篇文章中部分文字表达出现严重错误,我已在下面这篇文章中更正,在此为造成的误会向读者道歉。
谈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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