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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传国在美国坐牢出狱后到底有没有拿到5年百万的NIH基金?(补充)

已有 9100 次阅读 2010-10-20 20:19 |个人分类:肖传国案|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评论, 反面教材

我说过我不对肖传国案发表评论了,这个说到做到。不过有一件事我必须说一下:

在我前些日子里发的一篇《肖传国在美国坐的是什么牢?》(地址:http://sciencetimes.com.cn/m/user_content.aspx?id=372505)中,曾经有这样一句话(倒数第三段):

出狱后,他申请到了NIH 5年百万美元的科研基金。

对于这句话,有网友有如下质疑:

[69] 标题:
发表评论人:[游客]lee [2010-10-14 5:51:13] ip:213.105.245.*

自我纠正一下 ,肖确实是在1994年拿到第一个NIH经费的

基金号码是R01GM049245-03 只有1年,但是只有199,974 美元,那500万美元是哪里来的呢?

楼主自诩私人园地,却装瞎子没看见自己的文章上推荐,上新登,挂首页。以你的标准来看,新语丝也不过是私人园地罢了,那么你凭什么要求新语丝?

一个人,不同标准,不同检查数据的取向,叹为观止

 
[70] 标题:
发表评论人:[游客]lee [2010-10-14 15:38:36] ip:213.105.245.*

to 吴宝俊

你现在真的算是不知道羞耻了,把这种知音体文章贴出来,被我指出错误,却故意厚着脸皮,谈“500万”。

是啊,500万是我打错了,但是20万美元,是5年百万么?在这里谈撒谎骗人,你给我辩驳说,也没撒那么大的谎…………你有点羞耻感好么?凡是支持你自己的谎言文章,你明明知道是谎言的,还能转载,美其名曰,提供资料。审判出来,你怎么不回头看看你的方舟子被袭动力学研究?

自己的博客已经算是公器了,还欺骗别人说是自己的私人园地,还一边让看众位你提供资料。如果真的是私人园地,被你指到的看众是鬼么?
 
——————————————————————

Neil反面教材:

Lee对我个人攻击这部分内容我就不回复了。

但是关于肖传国是否拿到5年百万的NIH基金的事,我自己也搜索了一下,结果如下:

Lee说肖传国在1994年拿到的经费情况是:

基金号:R01GM049245-03

数额:$199974

时间:1994-1995年

这个数据没错,它来自这个网址:

http://report.nih.gov/award/state/fy1995.new.york.txt

但是,我同时还搜到了肖传国同期拿到的另外两个NIH基金,来自这个网址:

http://www.researchgrantdatabase.com/g/5R01DK053063-05/SKIN-CNS-BLADDER-REFLEX-ARC-FOR-MICTURITION-AFTER-SCI/

一、基金号:R01DK044877-01A2

时间:1994-1996

金额:$149388(1994),$109508(1995),$98171(1996)

三年总金额:$357067

注:更详细基金号和对应金额:

1R01DK044877-01A2 (1994): $149388

5R01DK044877-02 (1995): $109508

5R01DK044877-03 (1996): $98171

 

二、基金号:R01DK053063-01A2

时间:1999.9.30-2000-02.14

金额:$549964

以上提到的所有三个基金申请到的时间跨度为1994-1999,共5年时间。

基金金额总和:$199974+$357067+$549964=$1107005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肖传国在美国坐的是什么牢?》中提到的“出狱后,他申请到了NIH 5年百万美元的科研基金。”

完全属实

Lee,你可以shut up了,以后请不要没事跑到我博客上在其它文章里拿这个事情骚扰我,谢谢。

——————————————————

补充更正:

发表评论人:[游客]lee [2010-10-21 2:14:30] ip:213.105.245.*   

笑死我了…………所以 吴宝俊你以后不要装腔作势搞文献了。

看看你说的话“Lee说肖传国在1994年拿到的经费情况是:
基金号:R01GM049245-03
数额:$199974
时间:1994-1995年
这个数据没错,它来自这个网址:
http://report.nih.gov/award/state/fy1995.new.york.txt

这个数据没错了?你进入这个网页,你会发现这个项目负责人是 CHENG, XIAODONG而非XIAO, CHUAN-GUO。
XIAO, CHUAN-GUO的项目号是后面的R01DK044877-02 109,508美元。

我当然很抱歉,我没注意到肖的项目是三年35万的,但是我的错误却让自诩公正的吴宝俊开心把那个CHENG, XIAODONG的19万加到他的数字里去,而且不仅如此,还要在5年之外(1994-1998),硬把1999年到2007年的一个完整基金5R01DK053063-05 砍出1999-2000年度的钱出来,来拼这个100万。

我的错误让吴宝俊欢天喜地的证明自己的正确,这叫好笑呢 还是可悲呢?


Neil反面教材:

1、关于第一笔20万的基金,哈哈,谢谢您的提醒。您的错误的确让我也疏忽了。它的确是11万的基金,正确的基金号是R01DK044877-02

2、你说这个是“硬砍”出来的?注意它的截止日期是2000年2月。

R01DK053063-01A2

Project start date: 1999-09-30

Project end date: 2000-02-14

3、就算如你所说,它的确是一个更长时间基金的子基金,但它也是在5年内的。问题只在于这个5年如何定义罢了。——而且这是一个异常无聊的纯粹的文字游戏。

按你的定义:1994-1998才算5年,1999不算。

这个定义错就错在肖传国的第一笔基金不是1994年1月1日开始的!

所以你也不能把截止日期定在1998年12月31日!

我对这件事的评论是:

一般大家写文章,5年正负几个月的时间段,都可以简单写作5年。但遗憾的是,写文章的人从未曾想过,有人居然会把这几个月的差别当作“造假”和“造谣”。

太令人发指了。

————————终结线————————————

我来个这个话题做个最终的了断吧:

《肖传国在美国坐的是什么牢》里提到的那篇文章是在2006年以后写的,文章中提到了“出狱后,他申请到了NIH 5年百万美元的科研基金。

由此推断,这个“出狱后”所指的有效时间段应该为1994-2006.

在此期间中的任何一个5年时间段内,只要有一个时间段显示肖传国申请到NIH基金总额超过百万,这句话的命题就成立。

现在回头看肖传国申请到的基金,何止百万!

你去这个链接自己看吧:

http://www.researchgrantdatabase.com/g/5R01DK053063-05/SKIN-CNS-BLADDER-REFLEX-ARC-FOR-MICTURITION-AFTER-SCI/

更多的不用说了吧?

想玩文字游戏?

Oh no no no no~~~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00147-375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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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5 个评论)

IP: 69.117.13.*   | 赞 +1 [95][游客]游客   2010-10-31 00:27
lee,是不是舔的难度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好下口?

我顶贴一个礼拜的任务完成了.呵呵.
IP: 130.219.8.*   | 赞 +1 [94][游客]游客   2010-10-29 21:56
lee,我连载完了。要不,你再来给舔一舔?呵呵。
IP: 130.219.8.*   | 赞 +1 [93][游客]游客   2010-10-29 21:55
“遗憾的是中国还未批准Bt玉米的种植。
” 许多人反对转基因作物,是因为把它们当成了违反‘自然’的人造怪物。这些人往往还迷信不用化学农药、化肥的‘有机食品’会更健康。但是就伏马毒素的危害而言,反而是有机玉米的健康风险要比转基因玉米高得多。其实,我们今天种植的所有玉米品种,不管是有机还是转基因,没有一个是‘天然’的,都是人类几千年来精心培育出来的人造品种。玉米的祖先墨西哥大刍草才是真正‘天然’的,但是它结的穗只有指头大小,每穗不到10粒谷粒,崇尚天然的人士是否愿意提倡种它、吃它?”(六指:《去掉翻译的部分,还剩一半没?》)。

也就是说,方博士不仅要偷东西卖钱,而且还用偷来的东西骗人;他不仅用偷来的东西骗人,他还会对偷来的东西不懂装懂。亦明兄虽然没有象方博士那样通读过二十四史,但我可以指天发誓:像方舟子这样的三重骗子,中国历史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也就是说,中国历史上“最卑劣的一群里头”,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方舟子!(kink老弟,实在对不起,亦明兄又“和方舟子一样了”。)
IP: 130.219.8.*   | 赞 +1 [92][游客]游客   2010-10-29 21:54
“因此种植Bt转基因玉米能大幅度减少农药的使用,并能增产5~15%,对农民和消费者的好处都是实实在在的。自1996年转基因玉米在美国开始商业化种植以来,推广得非常快。目前美国种植的玉米80%以上都是转基因品种,其中大部分是Bt玉米。
“食用Bt玉米不仅安全,而且更有益健康。由于Bt玉米减少了虫害,相应地也就减少了玉米被分泌伏马毒素的镰刀霉感染的机会。”

“Genetically improved Bt corn kernels are less often damaged by insects, greatly reducing the chance of fumonisin contamination and its harmful effect. ”

“美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阿根廷、土耳其等国的研究都表明,Bt玉米中伏马毒素的含量很低,通常只是有机玉米或普通玉米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

“Researchers in Argentina, France, Italy, Spain, Turkey, and the United States have clearly established that planting corn seeds genetically engineered to be resistant to corn borers and similar insect pests results in the harvesting of corn with much lower levels of fumonisin...This genetically improved corn, dubbed Bt corn, usually has drastically lower levels of fumonisin. It is not unusual for Bt corn to have one-tenth to one-twentieth the amount of fumonisin that is found on organic and conventional corn varieties. ”
IP: 130.219.8.*   | 赞 +1 [91][游客]游客   2010-10-28 22:10
“2003年9月,英国食品安全局抽查了市场上6种有机玉米粉产品和20种普通玉米粉产品,发现6种有机玉米粉产品的伏马毒素含量都高得离谱,是允许量的9~40倍!这6种有机食品不得不都下架。”

“The UK Food Safety Agency tested six organic cornmeal products and 20 conventional cornmeal products for fumonisin contamination in September 2003. The six organic cornmeals had fumonisin levels nine to 40 times the recommended levels for human health. All six organic cornmeal products were voluntarily withdrawn from grocery stores. ”
“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相反的做法,那就是种植抗虫害转基因玉米。”

“It turns out that there is a way to limit toxic mold infestation in corn. ”

“抗虫害转基因玉米转入了一个来自一种土壤细菌的基因(根据该细菌学名的拉丁文缩写简称Bt基因),能够分泌Bt蛋白质,该蛋白质能杀死玉米的主要害虫玉米螟虫和类似的害虫,却对其他昆虫、牲畜和人完全无害。”

“The insect protected corn varieties contain a protein that is found in a common soil bacterium called Bacillus thuringiensis. In nature, this bacteria kills certain insect larvae but is harmless to all other insect species, as well as humans and animals. ”
IP: 130.219.8.*   | 赞 +1 [90][游客]游客   2010-10-28 22:09
“而美国政府更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决定强制要求在粮食制品中添加一定量的合成叶酸。不幸的是,伏马毒素恰恰能够干扰人体细胞对叶酸的吸收,因此如果孕妇吃的玉米主食被伏马毒素污染的话,即便她们的饮食中有丰富的叶酸,也起不了什么用。”

“Because fumonisin prevents the folic acid from being absorbed by cells, women eating a diet of unprocessed corn contaminated with fumonisin are at higher risk of giving birth to babies with NTDs even when their diet contains the adequate amount of folic acid. ”
“伏马毒素对其他人也有害。伏马毒素早就被认定是致癌物质,在以玉米为主食的地区,食管癌的发病率也比较高。即便你吓得从此不敢吃玉米,也躲不过去,在以玉米为原料的早餐食品、快餐食品、啤酒等多种食品中都能检测到伏马毒素。
“也许有人会说,那好,以后我只吃用最‘健康’、最‘天然’的玉米原料做的食品,例如用符合‘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种植标准的玉米做的食品。但是,有机玉米由于难以控制病虫害,其伏马毒素的含量反而可能高于普通玉米。
IP: 130.219.8.*   | 赞 +1 [89][游客]游客   2010-10-28 22:07
“其他主粮也含有伏马毒素,但是含量要比玉米低很多。在里奥格兰德山谷墨西哥裔婴儿被发现神经管缺陷发病率高的那段时间,当地玉米中伏马毒素的含量偏高,是正常含量的2~3倍。”

“At the time that the Hispanic women of the Rio Grande valley suffered the high rate of NTDs in their babies, the fumonisin level in corn in the Rio Grande Valley was two to three times the normal level. ”
“那么伏马毒素是怎么导致神经管缺陷的呢?前面提到,孕妇饮食中缺乏叶酸会显著地增加胎儿神经管发生率。因此医学界一直建议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和孕妇服用叶酸制剂预防神经管缺陷,”

“Folic acid in the diet, provided either directly from the foods eaten or through food fortification and dietary supplements, is known to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NTDs in developing fetuses. ”

“而美国政府更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决定强制要求在粮食制品中添加一定量的合成叶酸。不幸的是,伏马毒素恰恰能够干扰人体细胞对叶酸的吸收,因此如果孕妇吃的玉米主食被伏马毒素污染的话,即便她们的饮食中有丰富的叶酸,也起不了什么用。”
IP: 69.117.13.*   | 赞 +1 [88][游客]游客   2010-10-28 02:27
90和91楼内容次序颠倒一下.
IP: 69.117.13.*   | 赞 +1 [87][游客]游客   2010-10-28 02:26
“多数神经管缺陷的婴儿无法存活,活下来的通常也有严重的残疾。”

“Most unborn children affected by NTDs do not even survive to birth, and those who do are usually severely disabled. ”

“前已有研究表明,如果孕妇饮食中缺乏B族维生素叶酸,就会显著地增加胎儿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那么德州的这个案例是不是和墨西哥裔妇女的饮食有关呢?
“谜底一直到10年以后才揭晓。对危地马拉、中国、南非等地的研究表明,在以玉米为主食的地方,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都比较高,大约是世界发生率的6倍。”

“The precise cause for the increased rate of NTDs in Texas remained a mystery until recent research shed light on a surprising cause. Studies from China, Guatemala, South Africa, and the United States show that a clear link exists between diets containing unprocessed corn (known as maize in most of the world) and NTDs. Research (Acevedo, 2004) in Guatemala showed that in four rural departments the children of women who ate unprocessed corn as a significant part of their diet had a rate of NTDs (34.29 per 10,0000 live births) at least six times the world rate. ”

IP: 69.117.13.*   | 赞 +1 [86][游客]游客   2010-10-27 09:12
“莫非在他们吃的玉米主食中含有某种有害健康的毒素?”

“What connection could exist between unprocessed corn in the diet and children being born with NTDs? ”

“是的,不过这种毒素不是玉米本身含有的,而是感染玉米的微生物产生的。玉米被害虫咬了以后,在伤口处会长出一种叫镰刀霉的霉菌。玉米收割后如果存储不当,也会长这种霉菌。镰刀霉分泌一种致命的毒素叫伏马毒素。粗加工(例如把玉米粒磨成粉)和一般的加热不能破坏其毒性。”

“Mycotoxins such as fumonisin are highly toxic chemicals that are produced by molds and fungi. When corn is attacked by insects a mold called Fusarium can grow at the site of insect damage and produce fumonisin. Poor storage conditions can promote post-harvest growth of molds on grain as well. ”

IP: 69.117.13.*   | 赞 +1 [85][游客] 游客   2010-10-27 09:09
这位网友不仅分析了方舟子对科学一知半解,对国人连唬带蒙,而且把方舟子的中文全文与那篇英文文章做了全面的对比。对比之后,这位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去掉翻译的部分,还剩一半没?”下面,就请各位读者自己回答这个问题。【注:对比由虹桥科教论坛网友六指完成。中文为方舟子《转基因玉米更有益健康》全文,相应的英文来自Bruce Chassy and Drew Kershen的文章,Bt corn reduces serious birth defects 。为了方便“证明”,笔者在格式上略加编辑。】

“提起主粮,许多人想起的是水稻和小麦。其实玉米也是非常重要的主粮。对美国来说尤其如此,全世界的玉米有近一半产自美国。玉米是美国最重要的作物,不仅总产量在所有作物中排第一(2009年总产量3.34亿吨),总产值也是第一(2009年总产值486.6亿美元)。

“这么高的产量当然不可能都做食品,大部分玉米被用来做成饲料、酒精等,剩下的才供人食用:主食有用玉米粉做的各种面食以及早餐吃的玉米碎片,蔬菜有煮玉米粒、玉米棒,零食有爆米花、玉米片,烹饪用玉米油,还有更多的玉米被提炼成淀粉、油、糖浆、甜味剂加到成百上千种饮料、食品中,把这些都加起来,美国人饮食中对玉米的人均消费量超过了小麦。对那些还保留着传统饮食习惯的墨西哥裔美国人来说,玉米更是重要,用玉米粉做的饼、卷、片等面食是墨西哥餐的主食。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对居住在美国德州南部里奥格兰德山谷的墨西哥裔妇女进行调查时,有个意外的发现:她们生下的婴儿有非常高的神经管缺陷,是其他美国人的6倍。”

“In the early 1990s, Hispanic women in the Rio Grande Valley of Texas gave birth to babies with neural tube defects (NTDs) at a rate of 33 per 10,000 live births, approximately six times the U.S. national average for non-Hispanic women. ”

IP: 130.219.8.*   | 赞 +1 [84][游客]游客   2010-10-26 21:38
“实际上,方老师参考的原文所引用的参考文献中没有一处提到转基因玉米。的确有研究证实转基因玉米中伏马毒素含量较普通玉米低,但在一个假说的基础 上加上逻辑推理,就得出‘转基因玉米降低生育缺陷’的结论,并被方逗士推而广之‘更有益健康’,此等幼稚的科学思维实在对不起高高挂着的科学牌坊。大量研 究证明转基因食品在营养和安全性上与普通食品没有差别,至今为止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食用转基因玉米能降低神经管缺陷,也没有临床证据能证明转基因玉米比 普通玉米对健康更有益。相反,近几年反而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如一个法国研究小组用三种转基因玉米喂养小鼠5到14周并监测60项生化指标,证明小鼠出现 肝肾毒性及其它异常【4,5】。
“转基因的正反双方搞阴毛论动鸡论谁也说服不了谁,有一分证据讲一分话才是硬道理。
“1. 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bingdian/corn.txt

“2. http://westernfarmpress.com/news/10-27-04-Bt-corn-birth-defects/

“3. http://jn.nutrition.org/cgi/content/full/134/4/711?maxtoshow=&hits=10&RESULTFORMAT=&author1=marasas&searchid=1&FIRSTINDEX=0&sortspec=relevance&resourcetype=HWCIT

“4.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7356802

“5.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0011136”。
IP: 129.97.120.*   | 赞 +1 [83]Scistudent   2010-10-26 07:18
在西方,作业上的问答题目都是不可以抄书上或者文章上的原文,也不可以抄别人的作业的。这是一项最基本的要求,从中小学就开始教育了。又一次,我的同学的作业题目是就xx酶的作用机理分析两篇发表的文章,在作业中他抄了一些句子,没有改写,最后得了0分;老师还说如果有下一次,就会记录到成绩单中,所以我们都不敢这样干。哪怕自己的英文不是很好,都是仍然坚持用自己的话去复述。方先生说他的科普文章不用遵循这个规矩,这是他自己发明的规矩。我们受的教育是任何处于你的东西,无论发表与否,只要你要claim credit,都不能随便使用别人的东西,要引用,而且要改写引文的表述,不能直接使用,包括翻译成别的语言。如果翻译,要得到原文作者授权。很多中国学生不知道国外对这个问题是如此严格。最近“analytical chemistry”的编辑还专门写评论说There Can Be Shame and Punishment in Copy and Paste (http://pubs.acs.org/doi/abs/10.1021/ac102059t).
IP: 130.219.8.*   | 赞 +1 [82][游客]游客   2010-10-25 23:34
显然,方舟子忘了自己十年前的《科学地解决道德问题》一文“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所以他敢于承认“‘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这条人类普遍认同的公理。

不知道那位科学松鼠会的主编老师面对方舟子的威胁,产生了怎样的反应。但是,假如他真的干起了Google网络的活计,来证明“方老师抄袭”,那肯定是做了无用功。因为一个人无论怎么证明另一个人是贼,都没有这个贼自己证明自己是贼来得干净有力。

原来,就在方舟子要求人家证明他抄袭的第二天,3月24日,方舟子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一篇科唬文章,《转基因玉米更有益健康》。而虹桥科教论坛的网友“六指”据此写出了一篇考证文章,《转基因玉米的神话》。全文如下:

“转基因现在是网上的热门话题,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在转基因食品上市前就已试吃过的方老师的身影。学习完他的科普熊文‘转基因玉米更有益健康’【1】后,再做 延伸阅读,稍加搜索就看到一篇2004年的洋文‘Bt corn reduces serious birth defects’【2】。方老师的文章基本观点,数据,内容编排都和这篇雷同,不少句子更是原文照译。这进一步验证了一条世人皆知的谣言‘方老师写的东西,也有成段的引文献或者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方老师打开门辟谣,关上门立马就造谣,此等大无畏的勇气和人格力量实在是让我等折服。
“方老师涉嫌抄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这里说说转基因。这篇洋文的两位作者实际上是做‘二阶科学传播’,主要介绍了当年在‘营养学杂志’发表的一 篇综述【3】。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提示神经管缺陷可能与孕期伏马毒素的过量摄入有关;已知叶酸缺乏是神经管缺陷的重要治病因素,而动物实验结果证明伏马毒素 影响叶酸的正常转运。作者据此提出假说:伏马毒素暴露是导致生殖缺陷的潜在危险因素。文中作者多处用hypothesis,potential等词,最后 一句还说It would be prudent to monitor this possibility。这些观点经两位作者转述,却变成了铁板钉钉的科学原理,方老师继续三阶传播,开始解答‘那么伏马毒素是怎么导致神经管缺陷的 呢?’这样的深奥问题。荒唐的是,综述明确指出补充叶酸可显著降低伏马毒素所致神经管缺陷,这个结论被二阶作者错误理解,继而被方老师原文照搬,成了‘因 此如果孕妇吃的玉米主食被伏马毒素污染的话,即便她们的饮食中有丰富的叶酸,也起不了什么用’。
IP: 97.126.54.*   | 赞 +1 [81][游客]萧何追韩信   2010-10-25 08:10
请看大陆电视台2005年报道肖传国的电视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RJa_JXgTWk
IP: 69.117.13.*   | 赞 +1 [80][游客]游客   2010-10-24 23:26
那么,方舟子2010年3月23日的帖子,是什么内容呢?原来,在前一天,“科学松鼠会”的全职工作人员、网站主编、内容总监“小庄”在松鼠会的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其中有这样一句话:

“我们和方舟子老师最大的分野也在于此,不提倡用专业不专业,抄袭不抄袭的大帽子先把人压死。方老师写的东西,也有成段的引文献或者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凭什么他骂起别人是抄袭的就那么在理?”

方舟子在发现了科学松鼠会这个假想敌之后,不但自己要时不常地到那里侦察敌情,而且安排了教徒在那里坐班盯梢,一发现敌情,立即汇报。而上面这个帖子,就被一个叫wanxiang的教徒及时地转到了新语丝读书论坛。也许怕教主忽视他的报告,这位教徒使用了这样的标题:“松鼠会编辑庄说方舟子抄袭”。

那么,方舟子是怎么为自己辩解的呢?他说:

“这位松鼠会的主编‘老师’口口声声说松鼠会和我的最大分野是不提倡用抄袭的大帽子先把人压死,自己却一上来就想用抄袭的大帽子把我压死。据说我写的东西‘也有成段的引文献或者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所以我就不能骂别人是抄袭了。‘成段的引文献’也算抄袭,大概是松鼠会的独创;但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我被人称为‘学术打假人士’,整天揭发别人抄袭,如果自己也干抄袭的勾当,这样的‘人’是该被分到最卑劣的一群里头去的。这样的指控,可比松鼠会以前骂我‘文痞’严重多了,所以必须讲清楚:

“请松鼠会具体地证明我哪篇文章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我指控别人抄袭,都是列出了证据的,包括两年前指控松鼠会成员瘦驼抄袭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当时也在新语丝论坛上列出了证据(后来写文章时手下留情没点名,才没有附上证据)。松鼠会想要反过来指控我抄袭,也应该学着证明之,可别自己抄袭英语文章抄惯了,就想当然地以为别人也难免和你一样。

“如果松鼠会不能证明我抄袭,那就是在造谣。只要这位造谣我抄袭的松鼠会主编、内容总监、全职工作人员还在松鼠会,我就会一直把松鼠会当成造谣会。”

(待续)
IP: 69.117.13.*   | 赞 +1 [79][游客]游客   2010-10-24 08:35
ID
时间
标题

方舟子
12/6/2008 3:29
“心灵鸡汤”煲科普——评连岳《爱科普,用爱 科普》

方舟子
12/16/2008 6:14
科普只能写自己的专业吗?

方舟子
1/12/2009 15:28
松鼠会是性生活会?

方舟子
2/10/2009 13:07
奇文共赏:原来松鼠会是江湖帮会

方舟子
2/10/2009 13:26
我还以为是何方高人,原来是一些中学教师、末 流大学教师、科普期刊编辑、在读研究生

方舟子
2/26/2009 3:56
刘前副借向松鼠会献媚之机又指桑骂槐

方舟子
3/3/2009 12:45
这篇登在《都市快报》上的书评作者不知是不是 也是松鼠会的人

方舟子
3/5/2009 6:40
我记得松鼠会这个自称DNA的人在以前争议连 鸡汤的时候就跳出来攻击过我

方舟子
3/31/2009 0:49
看这接头样子,还真像个江湖帮会:-)

USTC3
5/4/2009 7:26
科学松鼠会庄妹妹说方斑竹是心中无爱之人

方舟子
5/30/2009 5:40
黑媒体吹捧施一公为“没有体制内资源倚赖”的 “青年领袖”

USTC3
6/8/2009 6:08
科学松鼠会的反击!!

方舟子
6/9/2009 5:13
打肿脸充胖子的伪专业科普——评科学松鼠会的 公开信

USTC3
6/10/2009 6:24
科学松鼠会再反击!!

USTC3
6/11/2009 2:32
狗又发疯,松鼠小心!(ZT科学松鼠会小组)

方舟子
9/27/2009 4:44
才发现科学松鼠会被招安了

USTC3
11/28/2009 8:37
科学松鼠会的幕后身份(ZT)

方舟子
12/3/2009 5:34
科学松鼠会招安了“新语丝的创办人”

方舟子
12/17/2009 13:06
科学老鼠会又在拿我垫脚

方舟子
1/5/2010 12:30
反科文化人招安了老鼠会

方舟子
2/4/2010 11:22
植物所首席造谣员蒋高明和松鼠会一起获“科学 博客”奖

方舟子
3/6/2010 7:16
又冒出一个“侠客行创办人”

方舟子
3/13/2010 0:10
松鼠会中医支持者对“文痞之“No comment!”

方舟子
3/23/2010 2:06
“科学松鼠会”成了造谣会

IP: 69.117.13.*   | 赞 +1 [78][游客]游客   2010-10-23 23:40
[转载]亦明:方舟子惯偷真相

(4)、原来是惯犯

《科学地解决道德问题》是方舟子抄袭剽窃首次被捉,但它既不是方舟子第一次偷盗,也不是他最后一次行窃。笔者已经证明,早在中国科大读书之际,方舟子的诗作中就有抄袭顾城的痕迹。而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他在中文网上大肆张贴的《大明小史》几乎全部是靠抄袭古人李贽、抄袭今人吴晗拼凑而成的。在新语丝成立之后,他的那篇滥情的烂文,《功到雄奇即罪名》,更是彻头彻尾地抄袭金庸。所以说,进入21世纪之后,方舟子把自己的那双偷窃魔爪伸向科学界,乃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般地“自然”的、“科学”的发展。

问题是,在偷窃被人抓了现行之后,方舟子是否会就此金盆洗手,浪子回头?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狗改不了吃屎”。实际上,即使你能让狗改了吃屎这个坏毛病,你也不可能使方舟子改了偷窃的本性。如果把方舟子抄袭案例全部总结出来,至少需要一本书的篇幅。为了节省篇幅,笔者在此运用电影蒙太奇手法,将过去八九年时间飞速掠过,把镜头直接对准2010年3月的新语丝读书论坛。

3月23日,方舟子发了一个标题为《“科学松鼠会”成了造谣会》的帖子。“科学松鼠会”是个什么东东呢?据维基百科介绍:

“科学松鼠会是一个2008年4月28日创办的中文群体博客,也是一个科学写作团体。截至2009年2月,定期访问科学松鼠会网站的读者有几十万人,总访问量超过200万人次。”

就像“打假斗士方舟子”最害怕别人也“打假”一样,“科普作家方是民”也最害怕别人科普。所以,在“科学松鼠会”成了气候之后,它也同时成了方舟子的眼中钉、肉中刺。看看方舟子在过去一年多时间内对松鼠会的诅咒、谩骂:
(待续)
IP: 69.117.13.*   | 赞 +1 [77][游客]游客   2010-10-23 09:39
另外,据网上闻人"圆排骨"透露, MSU大学已经开始调查方肘子抄袭 MSU 教授Root Bernstein文章的事情了。呵呵.


IP: 69.117.13.*   | 赞 +1 [76][游客]游客   2010-10-23 09:12
78楼说的是,吵来吵去,其实都是次要的,关键就是肖的手术到底有没有效.美国9个病人的两年期随访结果已经出来,效果很好,三年期结果年内或明年初也会出来,所以我对肖有信心.

不过连载方抄袭的另一案例还是要继续,明天开始,呵呵.
IP: 99.241.70.*   | 赞 +1 [75][游客]呵呵   2010-10-23 04:09
你们两个真是有够无聊的。

不过方的双重标准太NB.别人翻译是抄袭,他翻译是科普。总之老子什么时候都是有道理的。

其实争论这个也没什么意思,关键是如果肖的手术最终在美国证明有效,并推广。方所谓打假的道德基础没有了,估计不是现在口水仗能争来争去的。
IP: 130.219.8.*   | 赞 +1 [74][游客]游客   2010-10-23 02:35
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

现在我打主人,没必要看狗的脸色行事吧。呵呵。
IP: 213.105.245.*   | 赞 +1 [73][游客]lee   2010-10-23 02:17
To 游客

很高兴有“人尿你这壶”。记着,承满了
IP: 130.219.8.*   | 赞 +1 [72][游客]游客   2010-10-23 01:06
我顶贴当然不会干巴巴的无内容,先预告一下,下面将连续贴出方舟子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的《转基因玉米更有益健康》一文是抄袭自英文文章。篇幅很长,而这里每贴限制1000字,所以我正好分批贴出,一个礼拜的内容都有了,呵呵。
IP: 130.219.8.*   | 赞 +1 [71][游客]游客   2010-10-23 00:36
lee,你care还是不care,真的是没有关系,没人尿你这壶。

我就是要把事实列出来,让更多人看到。而方是不是在抄袭,每个人会有自己的判断。公道自在人心。

IP: 131.251.142.*   | 赞 +1 [70][游客]lee   2010-10-23 00:21
i dont care if it is highlighted or not. If you like to do this kind of thing, come on, enjoy yourself!

cheers

IP: 130.219.8.*   | 赞 +1 [69][游客]游客   2010-10-22 21:46
哈哈,lee,我真是不敢翻译啊,我英文水平很差啊。

这样好了,我每天来顶几下这个贴子,希望这样能让它在仰望星空首页多待几天,好让更多的人来看一下,我不敢翻译英文原文,你lee终于胜利了,你的方主子没有抄袭。这样你就满意了吧。

我说到做到,每天来顶,看看我能不能至少坚持一个礼拜。呵呵。
IP: 213.105.245.*   | 赞 +1 [68][游客]lee   2010-10-22 15:56
请游客把Root-Bernstein的原话翻译一下,看方舟子是不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要是不敢翻译也就直说

方舟子:
‘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

方舟子
方舟子:“在历史上,它必须:1)解释已被旧理论解释的所有的数据,也就是说,你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力的数据作解释,而无视对己不利的数据,否则就还不如旧理论;那些宣扬算命多准、祷告多有效的,其惯用伎俩就是挑出成功的巧合大肆宣染,而隐瞒了无数失败的例子;2)跟其它有效的平行理论相互兼容,而不能无视其它理论的存在。比如,‘科学的神创论’如果要取代进化论这种‘旧’理论,就不仅要解释已被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的所有的数据,而且不能不理睬与进化论相容得非常好的现代生物学的其它学科以及天文学、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等的成果。同样,有人声称‘气功科学’是最尖端的科学,那么它不仅要包容现代医学的研究成果,还必须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平行学科不互相抵触。”

Root-Bernstein:“Finally, there is a fourth set of theory criteria as well: historical ones. A theory must (4.a) meet or surpass all of the criteria set by its predecessors or demonstrate that any abandoned criteria are artifactual; (4.b) be able to accrue the epistemological status acquired by previous theories through their history of testing—or, put another way, be able to explain all of the data gathered under previous relevant theories in terms either of fact or artifact (no anomalies allowed); (4.c) be consistent with all preexisting ancillary theories that already have established scientific validity.”
IP: 69.117.13.*   | 赞 +1 [67][游客]游客   2010-10-22 09:00
lee,你觉得方翻译得还不够好么?还需要我来翻译一遍么?幸好这里是科学网,大部分人都能看得懂英文.哈哈.
IP: 130.219.8.*   | 赞 +1 [66][游客]游客   2010-10-22 04:36
方舟子:“在逻辑上,它必须是:1)符合‘奥卡姆剃刀’的原则,即必须是简明而非繁琐的,而不是包含一大堆假设和条件,为以后的失败留好了退路;2)本身是自恰[洽]的,不能一会说先造动物再造人,一会又说先造人再造动物;3)可被否证的,不能在任何条件下都永远正确、不能有任何的修正;4)有清楚界定的应用范畴,只在一定的条件、领域能适用,而不是对世间万事万物,无所不能,无所不包。”

Root-Bernstein:“There are four primary logical criteria for a theory. It must be (1.a) a simple unifying idea that postulates nothing unnecessary (‘Ocam’s Razor’); (1.b) Logically consistent internally; (1.c) logically falsifiable (i. e., cases must exist in which the theory could be imagined to be invalid); (1.d) clearly limited by explicitly stated boundary conditions so that it is clear whether or not any particular data are or are not relevant to the verification or falsification of the theory.”

方舟子:“在经验上,它必须:1)有可被检验的预测,而不是只是一套美丽的空想;2)在实际上已有了被证实的预测,也就是说,一个科学理论不能只被否证,而从未被证实,否则这样的理论是无效的;3)结果可被重复,而不是一锤子买卖,或者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只有你一个人作得出那个结果,别的研究者重复不出来,还要怪别人功夫不如你。4)对于辨别数据的真实与否有一定的标准,什么是正常现象,什么是异常现象,什么是系统误差,什么是偶然误差,都要划分得清清楚楚,而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结果随意解释。”

Root-Bernstein:“Three [four] empirical criteria are of primary importance as well. A theory must (2.a) be empirically testable itself or lead to predictions or retrodictions that are testable; (2.b) actually make verified predictions and/or retrodictions; (2.c) concern reproducible results; (2.d) provide criteria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data as facts, artifacts, anomalies, or as irrelevant.”
IP: 213.105.245.*   | 赞 +1 [65][游客]lee   2010-10-22 04:34
请游客把Root-Bernstein的原话翻译一下,看方舟子是不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

方舟子:
‘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

方舟子
方舟子:“在历史上,它必须:1)解释已被旧理论解释的所有的数据,也就是说,你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力的数据作解释,而无视对己不利的数据,否则就还不如旧理论;那些宣扬算命多准、祷告多有效的,其惯用伎俩就是挑出成功的巧合大肆宣染,而隐瞒了无数失败的例子;2)跟其它有效的平行理论相互兼容,而不能无视其它理论的存在。比如,‘科学的神创论’如果要取代进化论这种‘旧’理论,就不仅要解释已被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的所有的数据,而且不能不理睬与进化论相容得非常好的现代生物学的其它学科以及天文学、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等的成果。同样,有人声称‘气功科学’是最尖端的科学,那么它不仅要包容现代医学的研究成果,还必须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平行学科不互相抵触。”

Root-Bernstein:“Finally, there is a fourth set of theory criteria as well: historical ones. A theory must (4.a) meet or surpass all of the criteria set by its predecessors or demonstrate that any abandoned criteria are artifactual; (4.b) be able to accrue the epistemological status acquired by previous theories through their history of testing—or, put another way, be able to explain all of the data gathered under previous relevant theories in terms either of fact or artifact (no anomalies allowed); (4.c) be consistent with all preexisting ancillary theories that already have established scientific validity.”
IP: 130.219.8.*   | 赞 +1 [64][游客]游客   2010-10-22 04:26
引用:
[64] 标题:
发表评论人:[游客]游客 [2010-10-22 2:49:46] ip:130.219.8.*
所以你个SB就说1994-1999是6年?建议你回炉重新去读小学吧。
博主回复:我对你们俩表示无语
---------------------------
呵呵,博主不用担心,会有节制的。基本上他先骂什么,我就还回去而已。比如他首先在那个“证据”的贴子里用“不知羞耻“来骂人,后来我就围绕“无耻”回击了他若干次,现在他又首先用SB,我再还回给他。
IP: 130.219.8.*   | 赞 +1 [63][游客]游客   2010-10-22 04:21
lee, 用方舟子自己的回答你,呵呵:

“‘成段的引文献’也算抄袭,大概是松鼠会的独创;但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我被人称为‘学术打假人士’,整天揭发别人抄袭,如果自己也干抄袭的勾当,这样的‘人’是该被分到最卑劣的一群里头去的。这样的指控,可比松鼠会以前骂我‘文痞’严重多了,所以必须讲清楚:

“请松鼠会具体地证明我哪篇文章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我指控别人抄袭,都是列出了证据的,包括两年前指控松鼠会成员瘦驼抄袭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当时也在新语丝论坛上列出了证据(后来写文章时手下留情没点名,才没有附上证据)。松鼠会想要反过来指控我抄袭,也应该学着证明之,可别自己抄袭英语文章抄惯了,就想当然地以为别人也难免和你一样。”(见2010年3月23日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forum /db/6/133/167.html)。
IP: 213.105.245.*   | 赞 +1 [62][游客]lee   2010-10-22 04:11
回答 游客如下:
1)方舟子谈到“现在的科学学普遍认为”,说明他并不把这个总结归在自己名下。而且这个标准真的是Robert Root-Bernstein独一无二的么?未必,精确性、一致性、广泛性、简单性、有效性早就被别人提出来了。Robert Root-Bernstein所有谈过的标准,都是别人已经谈过的。唯一就是这个“四套标准”的框架,是他提出来的。

2)方舟子是抄袭,还是复述。是否一定要加引用。对于一个网文来说,亦明很愤怒,好像没有加引用就是偷偷摸摸的抄袭。我对这种高标准很佩服,但是我觉得如果不是写论文,则用不到这种高标准。拿吴宝俊来说,他写了几篇爱因斯坦的文章
http://210.75.240.142/m/user_content.aspx?id=200771
http://210.75.240.142/m/user_content.aspx?id=200769
有给出引用么?哪个爱因斯坦传记?
对于网文,甚至是一般非科研论文,谈到某个事情,不需要给出文章出处,复述某件事情,也不需要给出原始文献。就拿科学网内博文来说,多少文章都没有出处?就拿田松来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5da37d010002n3.html
比如这段“开普勒只用了7个椭圆就解释了哥白尼用48个圆、托勒密用80多个圆解释的全部现象”。这个结论是田松读了开普勒的手稿自己得出的结论呢,还是照搬别人的说法?这里要不要给出出处呢?

3)最后,方舟子在正规出版物里,给出了出处,所以也没有错。



博主回复:拿吴宝俊来说,他写了几篇爱因斯坦的文章
http://210.75.240.142/m/user_content.aspx?id=200771
http://210.75.240.142/m/user_content.aspx?id=200769
有给出引用么?哪个爱因斯坦传记?
————————————————————————
我的文章没有给出引用,是因为我写的这些东西时根本没有参照过具体哪本传记。否则也不会起名字叫“八卦”了。

另:3)最后,方舟子在正规出版物里,给出了出处,所以也没有错。——这是真的吗?
IP: 130.219.8.*   | 赞 +1 [61][游客]游客   2010-10-22 02:49
所以你个SB就说1994-1999是6年?建议你回炉重新去读小学吧。
博主回复:我对你们俩表示无语
IP: 213.105.245.*   | 赞 +1 [60][游客]lee   2010-10-22 02:45
To 游客

我不想和你一样sb,象幼儿园儿童一样掰手指计算“1994-1999”究竟是几年。

你又是什么货色呢?
博主回复:我对你们俩表示无语
IP: 130.219.8.*   | 赞 +1 [59][游客]游客   2010-10-22 00:01
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在2007年把这个线索暴露出来呢?我们当然不会找出确切的答案,但却可以做出合理的猜测。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方舟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渊博和言之有据——即他所谓的“炫耀才学”——,所以他才在那篇文章中旁征博引,把爱因斯坦、李约瑟、《大英百科全书》、以及Root- Bernstein的洋文搬出来,吓唬不通勾勾文的老中医。他当时很可能以为,没有人会把“方学研究”搞到如今的地步。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出版社的编辑要求他提供引文或比较新奇观点的出处。无论如何,方舟子没有想到的是,十二年前盗窃的赃物,在他手舞足蹈地“批评中医”之际,暴露了出来。换句话说就是,方舟子批中医,其本质就是拿着偷来的棍棒去打家劫舍。

结论:第一,方舟子抄袭洋人,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5月;第二,方舟子在偷窃时,连自己的老师也不放过;第三,即使是抄袭自己的老师,他也搞不懂自己在抄什么;第四,做贼,总有露馅的那一天。

附录:方舟子论抄袭洋文:

“‘成段的引文献’也算抄袭,大概是松鼠会的独创;但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却公认是抄袭。我被人称为‘学术打假人士’,整天揭发别人抄袭,如果自己也干抄袭的勾当,这样的‘人’是该被分到最卑劣的一群里头去的。这样的指控,可比松鼠会以前骂我‘文痞’严重多了,所以必须讲清楚:

“请松鼠会具体地证明我哪篇文章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我指控别人抄袭,都是列出了证据的,包括两年前指控松鼠会成员瘦驼抄袭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当时也在新语丝论坛上列出了证据(后来写文章时手下留情没点名,才没有附上证据)。松鼠会想要反过来指控我抄袭,也应该学着证明之,可别自己抄袭英语文章抄惯了,就想当然地以为别人也难免和你一样。”(见2010年3月23日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forum /db/6/133/167.html)。

请问方全才,亦明兄“讲清楚”没有?
IP: 130.219.8.*   | 赞 +1 [58][游客]游客   2010-10-22 00:00
那么,亦明兄是如何侦破这起抄袭案的呢?原来,方舟子在2007年出了一本书,《批评中医》。为了从理论上证明中医不是科学,方舟子先是把所有关于科学的定义都一笔抹煞——因为按照那些定义,中医很像是科学——,然后使出了这样的强盗逻辑: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纠缠怎么给科学下一个恰当的定义。我们更关心的是判断科学和非科学的标准。科学界对判断什么是科学,是有公认的标准的,被广大科学工作者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应用着。这个标准主要有四套:逻辑的标准、经验的标准、社会学的标准、历史的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是逻辑的标准和经验的标准。[1]”(见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批评中医》第6页。)

这个参考文献[1]就是指Root-Bernstein的文章。也就是根据这个线索,亦明兄顺藤摸瓜,找到了《科学是什么》的源头。

也许有人会说,方舟子这不是明明给出了原始出处吗?你亦明怎么还说方舟子是小偷呢?我说方舟子抄袭,理由如下:第一,方舟子的《科学是什么》作于 1995年5月,并且当时就在网上发表了:1997年12月8日,方舟子把这篇文章拿出来反中医,说“下面是我三年前写的一篇文章(那时候ACT多么繁荣)”。(见:1997年12月“新语丝之友”存档)。并且,这篇文章在新语丝网站一直保留至今。但是,方舟子从来就没有透露过这篇文章是来自Root- Bernstein的文章。第二,方舟子在上面透露这个出处之时,也根本没有提到自己的《科学是什么》这篇文章,因此,人们也无法在这两篇文章之间,建立渊源关系。第三,上面那段话,是方舟子抄袭自己在2005年11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上发表的《科学时代的伪科学》一文(见 XYS20051109,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bingdian /kexueshidai1.txt),而在那篇文章中,方舟子对Root-Bernstein的文章一字不提。

IP: 130.219.8.*   | 赞 +1 [57][游客]游客   2010-10-21 23:59
不计标点符号,《科学是什么》有1462个字,而其中来自Root-Bernstein文章的字数是777个,占全文53%。实际上,这些被抄来的文字,构成方舟子文章的主体和核心。Root-Bernstein总结出来的四套、共15条标准,几乎全部被方舟子抄袭:在抄前两套时,方舟子相当认真,几乎是逐字、逐句、逐条抄录。但是,当他抄到第三套社会学标准时,他打了一个折扣,把其中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合并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Root- Bernstein提出的第三条,乃是库恩的“范式”理论。显然,方舟子对这个理论茫然不知,不知道那个“paradigm”是什么意思。于是,通过合并,他打了一个马虎眼。而在三条历史学标准中,第一条也被方舟子省略了。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方舟子与他的老师“英雄所见略同”,各自独立地发明了这四套标准呢?答案是:完全没有这个可能。这是因为,Root- Bernstein的文章是专门为了批驳神创论而作,因此他提出的这套理论相当独特,根本就没有成为什么方舟子所说的“现在的科学学普遍认为”——这篇文章至今只被引用了15次。实际上,Root-Bernstein提出的四套标准中,恰恰有一套能够证明进化论不是科学的理论(即波普尔的“可证伪性”) ——由此可见其逻辑上的荒谬。(Root-Bernstein用波普尔后来自己否定了自己的说法来修补自己的漏洞。)一般来说,人们可以不约而同地发现相同的真理,但却不太可能发现相同谬论。这是因为,真理只有一个或者少数几个,而谬论却有无数个。因此,仅从概率学上来说,方舟子独立得出这套理论的可能性就趋近于零。

从另一方面来讲,Root-Bernstein所讨论的问题是“什么样的理论能够算作是科学的理论”。可是,方舟子却把它放大成了“什么是科学” 这样的全称谓、总括性的问题。科学的主体固然是科学理论,但科学的理论却不是科学的全部。这个道理不难理解。那么,方舟子的头脑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跳跃性思维呢?显然,他在发现了Root-Bernstein的理论之后,要把它当作科学的棍棒,用来横扫一切“伪科学”,所以,就像把他从MSU学到的“垃圾基因”知识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行之万代而不变的教条一样,他把Root-Bernstein的理论也上升到“科学学”的高度。

显然,当时的情况是,方舟子在临近毕业之际,选修了Root-Bernstein的一门科学史或科学哲学课程,从中知道了他的那篇文章,并且对乃师的直线思维方式一见如故,于是爱之甚而求之切,把它改头换面,据为己有。

IP: 130.219.8.*   | 赞 +1 [56][游客]游客   2010-10-21 23:58
方舟子:“在社会学上,它必须:1)能解决已知的问题,如果连这也办不到,这种理论就毫无存在的必要;2)提出科学家们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新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模型,也就是说,它不光要有解释,还要有预测,否则也没什么用处;3)提供概念的定义,而且必须是切实可行的,不是象‘气功场’、‘天人感应’之类子虚乌有、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的伪概念。”

Root-Bernstein:“Sociological criteria also exist for determining the validity of a theory. A theory must (3.a) resolve recognized problems, paradoxes, and/or anomalies, irresolvable on the basis of preexisting scientific theories; (3.b) pose a new set of scientific problems upon which scientists may work; (3.c) posit a ‘paradigm’ or problem-solving model by which these new problems may be expected to be resolved; (3.d) provide definitions of concepts or operations beneficial to the problem-solving abilities of other scientists.”

方舟子:“在历史上,它必须:1)解释已被旧理论解释的所有的数据,也就是说,你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力的数据作解释,而无视对己不利的数据,否则就还不如旧理论;那些宣扬算命多准、祷告多有效的,其惯用伎俩就是挑出成功的巧合大肆宣染,而隐瞒了无数失败的例子;2)跟其它有效的平行理论相互兼容,而不能无视其它理论的存在。比如,‘科学的神创论’如果要取代进化论这种‘旧’理论,就不仅要解释已被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的所有的数据,而且不能不理睬与进化论相容得非常好的现代生物学的其它学科以及天文学、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等的成果。同样,有人声称‘气功科学’是最尖端的科学,那么它不仅要包容现代医学的研究成果,还必须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平行学科不互相抵触。”

Root-Bernstein:“Finally, there is a fourth set of theory criteria as well: historical ones. A theory must (4.a) meet or surpass all of the criteria set by its predecessors or demonstrate that any abandoned criteria are artifactual; (4.b) be able to accrue the epistemological status acquired by previous theories through their history of testing—or, put another way, be able to explain all of the data gathered under previous relevant theories in terms either of fact or artifact (no anomalies allowed); (4.c) be consistent with all preexisting ancillary theories that already have established scientific validity.”
IP: 130.219.8.*   | 赞 +1 [55][游客]游客   2010-10-21 23:57
接着,他就开始抄袭自己老师搞出来的“四套标准”:

方舟子:“在逻辑上,它必须是:1)符合‘奥卡姆剃刀’的原则,即必须是简明而非繁琐的,而不是包含一大堆假设和条件,为以后的失败留好了退路;2)本身是自恰[洽]的,不能一会说先造动物再造人,一会又说先造人再造动物;3)可被否证的,不能在任何条件下都永远正确、不能有任何的修正;4)有清楚界定的应用范畴,只在一定的条件、领域能适用,而不是对世间万事万物,无所不能,无所不包。”

Root-Bernstein:“There are four primary logical criteria for a theory. It must be (1.a) a simple unifying idea that postulates nothing unnecessary (‘Ocam’s Razor’); (1.b) Logically consistent internally; (1.c) logically falsifiable (i. e., cases must exist in which the theory could be imagined to be invalid); (1.d) clearly limited by explicitly stated boundary conditions so that it is clear whether or not any particular data are or are not relevant to the verification or falsification of the theory.”

方舟子:“在经验上,它必须:1)有可被检验的预测,而不是只是一套美丽的空想;2)在实际上已有了被证实的预测,也就是说,一个科学理论不能只被否证,而从未被证实,否则这样的理论是无效的;3)结果可被重复,而不是一锤子买卖,或者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只有你一个人作得出那个结果,别的研究者重复不出来,还要怪别人功夫不如你。4)对于辨别数据的真实与否有一定的标准,什么是正常现象,什么是异常现象,什么是系统误差,什么是偶然误差,都要划分得清清楚楚,而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结果随意解释。”

Root-Bernstein:“Three [four] empirical criteria are of primary importance as well. A theory must (2.a) be empirically testable itself or lead to predictions or retrodictions that are testable; (2.b) actually make verified predictions and/or retrodictions; (2.c) concern reproducible results; (2.d) provide criteria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data as facts, artifacts, anomalies, or as irrelevant.”

IP: 130.219.8.*   | 赞 +1 [54][游客]游客   2010-10-21 23:55
在密歇根州立大学(MSU),有一位生理学教授,名叫Robert Root-Bernstein。(他的官方个人网页:http://www.msu.edu/~rootbern/)。他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从事科学史研究,并且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忠实信徒。在八十年代初,美国的“科学神创论”与进化论展开了大论战,进化论学者为了揭露“科学神创论”不是科学,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就叫《科学与神创论》(Science and creationism, edited by Ashley Montagu.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UK., 1984)。其中,有一篇Robert Root-Bernstein的文章,题目是《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On defining a scientific theory: Creationism considered)。在这篇文章中,为了证明神创论不是科学理论,Robert Root-Bernstein从前人的科学哲学著作中,归纳总结出了衡量科学理论的四套标准,然后用它们来逐一衡量科学神创论。显然,Root- Bernstein的逻辑是,不符合这四套标准的理论,一律不算是科学的理论(大前提);科学神创论不符合这四套标准(小前提),因此科学神创论不是科学的理论(结论)。

而在《科学是什么》一文中,方舟子开篇就是这样两段话:

“科学是件好东西,凡事给贴上科学的标签就仿佛身价百倍,‘科学的神创论’在基督教教徒中颇有市场,而‘科学的算命法’也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要把我们的祖宗在人类的蒙昧时代所冥想出来的一套哲学加一件科学的保护套,也不用花费太多的苦心,毕竟,已有不少中国的科学官僚在为它们撑腰,而一批又一批的江湖骗子们也都大摇大摆地被请进中国的高等学府作集体催眠的表演——这,算得上世纪末中国科学界的一大怪现象。

“但是一种理论是否是科学的,是否能被全世界的科学界所接受,绝不是中国的科学官僚所能主宰得了的。现在的科学学普遍认为,要判断一个理论是否科学,要符合逻辑的、经验的、社会学的和历史的四套标准,缺一不可。”(方舟子:《科学是什么?》,http://www.xys.org/fang /doc/science/science.txt)。
IP: 130.219.8.*   | 赞 +1 [53][游客]游客   2010-10-21 23:48
lee,你不就是这种货色么,好象多会扣字眼,多会较真似的。而真的与你较真了,你就怂了。
博主回复:我对你们俩表示无语
IP: 131.251.142.*   | 赞 +1 [52][游客]lee   2010-10-21 23:32
To 游客:

这个问题你可以去问你的小学老师。
博主回复:我对你们俩表示无语
IP: 130.219.8.*   | 赞 +1 [51][游客]游客   2010-10-21 21:57
lee,你就解释一下,1994-1999为什么不能算5年?你1994年出生,到1999年过生日时,你多大了?5岁,对吧?过了1999年生日一个月后,别人问你多大了,你怎么回答?5岁还是6岁?
博主回复:我对你们俩表示无语
IP: 131.251.142.*   | 赞 +1 [50][游客]lee   2010-10-21 21:50
To 吴宝俊

那个日期,看你给的最后一个链接。你对数据的态度就是你喜欢的就用,不喜欢的就忽视,一向如此。

至于是不是大的错误,重新看你的原话就知道了
“以上提到的所有三个基金申请到的时间跨度为1994-1999,共5年时间。

基金金额总和:$199974+$357067+$549964=$1107005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另外,五年半不是五年,六年也不是五年,七年掐头去尾也不是五年。



IP: 130.219.8.*   | 赞 +1 [49][游客]游客   2010-10-21 21:47
lee,你扣字眼,就别怪别人跟你玩数字游戏,这就是一报还一报。我请你解释1994-1999为什么不能算5年,你智力高,就解释一下么,顾左右而言他,这没有用。

你仅仅是查错了数字那么简单么?至少肖94-96年的NIH grants你就没查出来吧(或者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隐瞒的呢)?然后迫不及待地就来造谣诋毁肖医生。你们方粉一贯都是如此表演的。亦明总结的好,方及其同伙就是这样先搞所谓的质疑(实际是造谣),然后被事实驳斥了,不仅不道歉不悔改,反而再根据新的材料进一步造谣。这样他们好像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了。一个人不知羞耻为何物,大概没有比这个更甚的了。

反过来,按照方自己制定的“国际惯例“,他屡次三番抄袭和一稿多投的事实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你却不遗余力地为他涂脂抹粉,还口口声声说别人天真无耻。别当天下网民都是傻瓜,任由你们颠倒黑白。谁是无耻的人,大家都看得出来。

这样的贴子挂在“仰望星空”效果最好了,让我们大家看看方及方粉大都是些什么样的无耻之徒。你们越是如此表演,就会有更多的人看清你们的真面目。

感谢吴宝俊的博克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活生生的舞台。
IP: 131.251.142.*   | 赞 +1 [48][游客]lee   2010-10-21 20:27
To jihua0a [2010-10-21 16:13:39]
看不下去了,LEE就是典型的方不群手法,以偏盖全,错,是以自己的谬误来给别人硬扣帽子

一开始是我的错误,可惜有人为了掩护肖传国,哪怕是错误也要使用.这又是什么"肖不群"或者“吴不群”的功夫呢?
博主回复:我承认我没有看清楚,但是这不是大的错误,更正之后,我的最终结论也不变啊。您可以揪我的小辫子,但是在大问题上这证明不了您是对的。难道不是吗?
IP: 131.251.142.*   | 赞 +1 [47][游客]lee   2010-10-21 20:22
To 吴宝俊

看见你的发言,颇有意思“博主回复:问题在于他抠的也不对,1994年9月到1999年9月才算整5年,他把前面9个月都砍掉,结果变成1994-1998算5年了,纯粹耍赖“

看你为了肖传国如此生拉硬拽也不容易,参照你给的网页:
Project start date: 1994-02-01, 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从“1994年9月”开始算呢?



博主回复:1、Project start date: 1994-02-01——————这个我没看到,请您明确指出具体位置,我去查查。

2、您就说一句话:5年半算不算5年?5年过几个月算不算5年?不足6年的话,可不可以写成5年?在写文章的时候把5年过几个月写成5年,这是不是就能算“造假”?是不是就能算作“造谣”?

那个文章里的那句话是没问题的,唯一有可能有歧义的芝麻大的“三个字”都会被您说成是造假和造谣,您不觉得您自己有些偏执了吗?
IP: 117.33.233.*   | 赞 +1 [46]jihua0a   2010-10-21 16:21
[47] 标题:
发表评论人:[游客]有意思 [2010-10-21 16:19:30] ip:159.226.75.*
应该让lee多留言的,他会自己证明他是多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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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不群教派的一贯的厚颜无耻,LEE不会离开,他还会继续耍点小聪明给别人当笑料而自己却自我感觉良好YY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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