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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应该宣扬的是小善而非大善

已有 3808 次阅读 2011-12-11 23:25 |个人分类:菲亦所思|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目标, 利益

各种媒体会经常宣扬一些大善行为,例如,某个人牺牲性命去救一个人,某个人把自己全部的家产捐献出去,而自己只能捡破烂为生,等等。而这样的大善行为的宣传,我觉得不一定会比宣传小善更教育世人要行善。

这是因为,人们的慈善的境界离那种大善还差好几个数量级,在这种情况下,过分宣扬那种大善的行为,其实并不一定能够从内心真正打动世人们行善。人们虽然会赞叹那些大善行为,认为大善行为是美好的,但是,如果说要让人们自己成为那样的大善人,我想,一千个人中能够有一个人希望如此,那就已经谢天谢地了。相反,人们可能还会认为那种大善行为是傻人的愚蠢行为。

虽然教人行善的最高目标是伟大的,但是,这和现实的差距也太大了,让人们够不着这个目标,可能就不会去想实现它。社会的管理者不能要求人人都能像佛或上帝一样那么高尚。要实现这种伟大的目标,不妨把目标分解成几个层次,层层推进,就像马斯洛的需求层次一样。

我认为现阶段人们做善事能够接受的层次是:在不损害自己利益或者稍微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做一点善事,而如果损害自己太多利益的事情,那肯定不干。例如,如果让一个人能够捐点旧衣物给贫困地区的人,能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能够在亲朋好友有难的时候帮一把,能够孝顺父母尊敬师长,能够对周围的人和蔼,在看到流浪猫狗的时候产生恻隐之心或者给它们喂点吃的,诸如此类,这样的一些小善是人们容易做到的。因此,如果能够把宣扬那种世人难以做到的大善改为宣扬这种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小善,那么或许宣传效果会更好。

等到世人们大多都能够行小善的时候,再把目标层次推进一点,再宣传做更大一点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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