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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话深圳交通安全管理“首违免罚”办法( 2015-2-9)

已有 2291 次阅读 2015-3-5 16:10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style, color, 深圳, 交通安全

昨天下午看CCTV13谈到了深圳交通安全管理即将实行的“首违免罚”办法,为此请教、讨论了关于“对于深圳交通安全管理实行的“首违免罚”,您怎么看? 是给危险留了空子,还是给安全增加了砝码?”的话题,现在与各位分享,谢谢各位的悉心解答!(由于家里上网查资料不便,对于不正确、不全面的地方各位见谅)
于祥民老师:给安全增加了砝码,这本身就是对钓鱼执法的一种约束,促使人们养成一个好习惯。首违免罚,给现在的管与被管,留下和谐的空间。
山东能源肖峰:让人在心存侥幸之后感到了政府的伟大,安全素质提高之措啊!给人一次机会,向辱骂、怨恨、牢骚说拜拜,和谐社会水到渠成!
王志勇老师:如果首违导致了死亡,免罚如何解释? 处罚隐患及未遂事故,才能更好地控制重大事故!
钱洪伟老师:应该说是一种正激励措施,但这种正激励方式是否合理还需商量。
海军船舶安全评价方向研究生:我没有了解过交警系统中的驾驶人员违章大数据,比如所有驾驶人员中有连续两年及以上的驾驶人员比例,我觉得这个实际的统计数更能说明问题。你说的侥幸心理,我个人的看法是不太可能。因为连续两年无违章记录的老司机一般都有较好的驾驶素养,意外的一次违章后获得免罚,可能会让他反省自己的驾驶行为。而不是侥幸心理。
安全报记者王谦:你好,不仅仅交通安全管理有这种情况,在安监领域不也存在“首违免罚”吗?只能说这是中国的国情,按照新安法处罚,将有多少企业承担不起。
凤玫-知为先刘老师:应该是积极的,但是要有持续性,要在第二次违法时重罚,而且应该被抓被罚概率很大!这样才会有效!我们的执法关键是不确定性大,所以养成侥幸心理!
培训师刘老师:是违法的主体造成了很多的违法现象。无所谓。
安全分享网编辑:中国传统文化里还是讲究“人情”二字,但是事故是无情的
如果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得法,市民安全意识相对较高,首违免罚也未尝不可
但是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哪些“首违”哪些情况可以免罚还要细化。
王卓老师:人性化管理!
安博士:我想这也是突出深圳交管部门的人性化处罚管理,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让人们自觉遵守法规。
平顶山野二伟:深圳交通首违免罚的看法:建议区别对待,经常违章的,加重处罚,很少违章的减轻或免于处罚。建立一种良性秩序。我们公司违章就不处罚,除了特殊工种无证操作和恶意违章。
个人拙见:我觉得这个办法应该分两段谈,在没获得“首违免罚”资格之前,很有促进作用;但获得该资格后,会抱有侥幸而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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