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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客网上开始讨论方舟子的抄袭问题(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75066&do=blog&id=428903)。我认为揪斗方舟子的主要原因是他揭露的人太多了,而且都是“有文化的人”。
我对抄袭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不知是否恰当。首先,国内绝大部分科学书籍(包括所有大学的教科书),都不同程度参照了国外的同类课本或通用读本。因此,尽管国内同一学科有不同版本的文章或书籍,但看起来都似曾相识。如果不相信,你可以看看清华北大的教科书与国外同类书籍有多少相同的地方。事实上,这有利于科学的统一和普及,同一个学科的概念本来就应该一致,不应该视为抄袭。再说,哪个被抄袭者敢站出来说自己没有抄袭别人的东西,哪个人敢说自己写出来的都是自己的,没有前人或别人的知识?
抄袭更多地限定在一些新理念、发明、新理论方面,如果把别人的主要精神说成是自己的,即使变换表达方式也应该视为抄袭。如果仅仅是介绍一些背景和概念,或大家已经普遍接受的知识,尽管有一些相同的文字或表述,也不应当算作抄袭。
第二,或退一步说,即使方舟子在自己的文章中“抄袭”过其它人的东西,难道他就永远没有资格做学问,就没有资格揭露中国学术界的不端行为了吗?难道我们大家一起造假就好了吗?小偷尚且有资格揭发一些大骗子和犯罪分子呢!这算什么?
一码归一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本来有一些道理,如果为了自己的丑行被别人揭露过进行打击报复就免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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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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