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xihb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xuxihb

博文

调整专利申请费与维持费比例 遏制垃圾专利 精选

已有 17299 次阅读 2014-9-4 08:41 |个人分类:提案回声|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创新, 垃圾专利, 专利制度

   我国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其关键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条件,专利申请和保护体系的合理设计则是激发发明创造热情、提升发明创造水准的制度保障。

   201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82.5万件,已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2013年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02件,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规划中关于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的目标。但是,我们同时应该看到,发明专利虽有20年保护期,大部分专利却只维持到6年以内,维持到10年的极少。这反映出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并未产生价值。为什么呢?企业应用发明专利的动力不足,转化的渠道不够畅通,这些都有一定影响,但更加深层的原因还在于专利的创造性和应用价值不足,甚至不乏垃圾专利。

   专利申请的门槛和维持的成本对此有直接影响。与美、日、欧相比,我国专利申请费用低,而维持费用(年费)高。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所需费用(以一个单位申请所缴纳官费和代理费总额为例)一般约为5000多元人民币,不到1000美元,而维持20年需8万多元,折合13000多美元;美国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约3500美元,维持20年需6000多美元;日本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约7000多美元,维持20年需10000多美元;欧盟申请费用近9000美元,维持20年需20000多美元。我国专利申请低成本进门高成本维护的收费办法刺激了专利数量的快速上升,但一些申请人自知专利没有实际应用价值,所以在较短时间内又放弃专利。一方面,我国技术创新有显著进步,但连续3年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一也确有假繁荣的成分,与我国实际创新力有显著差别。这种情况带来资金的浪费,带来专利审查资源的浪费,也对创新风气造成不良影响。我国通过推行专利权质押的办法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如果专利实际的应用价值低,不值得转化,那么这种质押融资方法也将很快失去市场。

   鉴于我国专利申请数已居世界第一,今后的目标应转向大力提高专利的质量和价值,建议逐步提高专利申请门槛而降低维持成本。如果把维持费降低到目前水平的一半,申请费(一个单位申请)提高到8000元左右,加上代理费约4000余元,达到12000元以上,这样并不会显著减少国家专利局对每个发明专利的平均收费(目前大多专利维持时间短)。通过提高申请费将会减少低价值或无价值专利的申请,而降低维持费用又会帮助一些有应用价值但短时间内未得到转化的专利得以维护。

   造成我国专利申请数上升迅速、垃圾专利较多的局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级政府片面的政绩观,把专利申请数量作为考核指标,而不把专利维持、转化和带来的价值作为考核指标。国家知识产权局虽不能直接干预地方政府的政策,但通过较大幅度提高专利申请成本,对于某些地方政府和实体相配合制造垃圾专利的行为也将起到遏制作用。

   最后,在提高专利申请费门槛的同时,对于个体发明者和小微实体的有价值的发明创造仍要通过减免费用的办法加以鼓励和扶持。

 

后记:本文是作者今年提交的一份全国政协提案,曾在《中国科学报》有过简要介绍,9月1日的《人民政协报》又发表了全文。

   另外,8月份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一提案的书面答复。大意有3条:(1)我局正与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研究对《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的修订(注意:不是专利申请费调整,而是经济困难发明人费用减免办法的调整——作者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专利申请成本;(2)年费较高,而且逐年提高,是为了促使专利权人及早实施专利,或者放弃专利权以使发明成果归公众所有(作者愕然:我们的年费与申请费比例比其他国家高那么多,这促使我们的专利及早实施了吗?如贵局所愿,绝大多数专利不几年就放弃,请问公众得到了什么?);(3)专利收费办法是发改委和财政部与我局协商制定的,我局将把你的意见反映给发改委和财政部(这一招很高——作者注)。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636782-824818.html

上一篇:与国画大师同台授艺的科学家
下一篇:两岸教师节何时统一?
收藏 IP: 159.226.163.*| 热度|

27 谢平 温世正 杨国力 李东风 杨得全 王启云 徐晓 董侠 刘学武 陈楷翰 叶建军 赵美娣 蔡庆华 宋泽阳 王江新 李子欣 孟浩 彭振华 蔡雁 张晓良 曹家樅 许培扬 shenlu yewen luminescence321 biofans uneyecat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47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19:18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