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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姑息养奸----清点整理一下自己写过的评论(5)
武夷山
对翟保平“2007之剽窃门”(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35-13549.html)的评论:
即使大环境不好,在小环境的塑造上,教师还是可以起作用的。当年我给本所研究生讲英语课,头一堂课我就说,凡是平时用功的,万一期末考试没考好,我也不会与谁过不去;但谁若作弊,我毫不留情!事实上,我们这个班没有一个人作弊,而且大家都感到挺有收获。只有一个学生说,上了我的课收获不大。我公开表扬他说真话。这位学生后来去了美国,回国探亲时仍来看我。
本所曾经与美国马里兰大学有合作,他们每年派老师来讲一门课。有一次,美国老师发现有两份计算机打印的答卷完全一样,立刻判了两个零分。学生哭哭啼啼后,倒是我们研究生部的老师去替学生向美国老师求情。中国的很多坏风气就是由这样的仁慈与好心酿成的。所谓姑息养奸是也。
今记:李云帆博主前不久说: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原则,有每个人的坚守。在做决定的时候,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即可。我经常会想,如果我遇到这些情况会怎么办?我会不会通融?会不会放他们一马?还是坚持“正义”?
我理解李博主的思考。我想,到底什么是合适?对于个人,与对于集体或社会,答案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环境,答案也不一样。某些被原谅的人,可能心怀感激,今后成为“好人”。这就是说,原谅对于这个人是合适的。但是,社会风气正是由点点滴滴的小事情酿成的,这样的原谅多了,社会风气就可怕了。这就是说,原谅之举对于社会是不合适的。另外,如果一个社会总体上风气还算好,出现个别的“放水”也没啥了不起;若社会风气已经极其糟糕,则每一次新的“放水”都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成为导致社会崩溃的导火索。
对王鸿飞“做研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76-16184.html)的评论:
现在,什么都要讲成本,讲绩效,于是有人要求图书馆的藏书、订刊都要密切满足用户的需求。“满足用户”的口号是永远不会错的,可是,简单化地理解满足用户需求,就可能剔除某些书籍,或停订某些期刊,因为近年来这些书刊无人问津。我们一定要记住:1、用户自己事先也不知道到底需要哪个年代的文献。鸿飞兄的博文提供了很好的例子,查到的是1942年的论文。多年来,很多读者到我们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查阅早期的文献,尤其是70年代的文献。2、科学计量学上有所谓“睡美人”现象,即一篇文献发表多年后根本无人引用(按一般的看法,这个文献没有价值),然后,突然有一天获得了第一次引用,以后逐渐甚至迅即形成引用高峰,居然成为热门文献。如果我们在文献收藏上短视的话,等“睡美人”文献苏醒之时,恐怕已经找不到这篇文献了。应当承认,这类短视行为在国内图书情报机构还较普遍地存在着。这也是我国自主创新的软肋之一,连别人是否做过都确定不了,何谈自主创新!
博主回复:我国可能需要专门的“图书馆和信息保障法”来保证和规范公共图书和信息。查了一下,好像“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法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工作自2002年以来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武老师应该想一点办法推动一下
对杨玲“不存在“合理的垃圾”,但“存在垃圾”合理”(下)(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638-15168.html)的评论:
“垃圾食品”不是毒药,只是容易使人发胖;“垃圾基因”却原来不是垃圾,只是生物学家一开始不明白它有什么用;照希特勒看来,犹太人都是“垃圾人类”了。但是对于各种作假必须给以狼狼的打击!
对刘俊明“物理人生(40)--您科普了吗?”(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15-14989.html)的评论:
谢谢博主夸奖。建议每个研究生导师都像我文章中提到的那位美国教授那样,要求自己的学生将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试写成一篇科普文章,不搞弯弯绕,尽量不用太专业的、太玄的概念,不是为了发表(若有发表价值当然更好),只是让其他同学看看。如果别的同学居然看不懂,要么说明自己的表达能力太差,从而需要好好下功夫,要么说明这个选题根本有问题!
遗憾的是,有好些导师们自己都在用玄而又玄的概念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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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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