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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小毛
来源:学习时报 2015-3-9
据史书记载,早在两汉以前,读书人已开始相互借书。那时,在藏书人与借书人之间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礼仪。即借书人在向藏书人借书时往往以一瓻(音chī,古代陶制酒器)酒相酬,还书时又以一瓻酒相谢。古人谓之“借书一瓻,还书一瓻”。
在活字印刷尚未发明、雕版印刷又不普及之时,图书对于读书人来说,其宝贵程度不言而喻。正是由于书籍得之不易,读书人才格外珍视,不肯轻易借人。不论是后世演绎还是误传,“借书一瓻,还书一瓻”到魏晋时期便演变成“借书一嗤,还书一嗤”。此说后来又被人演绎为“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唐人杜暹在其所藏之书皆钤“清俸买来手自校,子孙读之知圣道,鬻及借人为不孝”之印,希望子孙善守先人手泽,勿借勿卖,否则便是大逆不道。明代范钦为其天一阁藏书楼立下“书不借人书不出阁”的家规。明朝的陆容在《菽园杂记》中则干脆说:“以书借人,是仁贤之德,借书不还,是盗贼之行,岂可但以痴目之哉。”
近代,书籍成为一种普遍之物,再也不像古代那样珍贵难得,但即便如此,借书同样是一种大忌。围绕借书,发生过许多饶有趣味的逸事。
胡适晚年颇为得意地说,我一生向人借书从来没遭过拒绝。之所以会如此,是与他乐善好施的品行相关。胡适听说某人在做什么研究之后,便主动将自己的独家书籍资料借给对方。周汝昌就曾回忆自己年轻时少不更事,竟向胡适提出借用他所藏世上唯一 一部无价之宝“甲戌本”红楼梦。不想,胡适居然真的借给了他这个素昧平生的穷学生。胡适不但让专人将此书送到周汝昌手中,而且此后从未催问。要知道,胡适去台湾时唯一带走的一本书就是这本“甲戌本”红楼梦。此后,这本书在北美红学会上展出时,仅保险费就高达数万美元。
沈从文在西南联大教书时,常将书借给学生。当时文学系的学生几乎人人手中都有一两本沈从文的书。对此,沈从文从来不记在心上。但是,沈晚年在致友人的信中也曾有如下抱怨:“最感到无办法的,即我充满好意与热心,把一些重要资料借人后,收不回来,可谓糟糕之至!……又能有个什么办法,使得那些借用我材料的朋友,也能回报我的好心,能一 一把借去的图书资料见还。”
与胡适、沈从文的慷慨不同,周作人对书异常吝啬。他和鲁迅反目后,将鲁迅的许多书据为己有,不许鲁迅搬走。晚年他又教诲子弟不要将书借给别人。
1954年,毛泽东派田家英到北京大学借阅北大图书馆馆藏善本书《红楼梦》。田家英持“中共中央办公厅”的介绍信来到北大校长办公室,副校长汤用彤亲自打电话给馆长向达,说毛泽东借书之事,没想到竟被向达拒绝。向达的理由是:善本书不能借出,这是图书馆的规定。要用可以复印可以抄,就是不能借。事情一时陷入僵局。最后,在田家英和汤用彤的反复努力下,向达同意破例借书。但是必须一个月之内归还。结果,毛泽东很守信用,第28天就把书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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