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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过度:全世界的普遍问题
武夷山
Tobin L. Smith等学者在Issu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杂志2011年第4期发表文章,Reforming Regulation of Research Universities(改革对研究型大学的管制方式)。文章在指出管理过度问题之后说,要解决管理过度的问题,无非有5种解决方案:
1. 大学不受管制。
2. 加强部门间协调,避免让基层单位重复填写类似的报表,避免不同部门履行类似的审批程序。
3. 管制水平与风险水平相对应,不搞一刀切(博主理解:对出事概率高的单位,要加强管制;不要对所有单位,包括一向规规矩矩的单位都虎视眈眈)。
4. 重新聚焦于基于绩效的目标管理,而不是过程管理(博主理解:只要能实现既定目标,对实现目标的过程不要管那么细)。
5. 调整管制方式,以适应学术研究环境的特点。
下面,作者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上述5种解决方案的含义。
关于“大学不受管制”,作者说:大学的科研实验室不应受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约束。(博主:在我国举办奥运会之前的一段时间,曾经是禁止向北京运输硫酸、盐酸等一切“危险物品”,搞得北京的一些科研机构缺货后无法补充,连实验都没法做了。)
关于部门间协调,现在“人类受试者保护”问题,“涉人研究保护办公室”(OHRP)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都管,就比较乱。
关于防止一刀切,作者说:如果做不到对大学的管制豁免,则至少要进行化学品危险性分级,不要将所有化学品都视为极度危险的物品。现在的化学设施反恐标准(CFATS)太草木皆兵了。
关于目标管理,作者建议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召集各相关机构制定一个处理利益冲突的政策,该政策要说清总体目标是什么,具体目标是什么。
关于适应科研环境的特点,作者强调说:大学设施与大型化学设施不是一回事。
博主:在我国,管理过度问题要比美国严重得多(当然,管理缺位现象也同时存在)。目前,官方一直强调的是加强管理,加强审计,几乎没有人在意管理过度的问题。管理过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敌,这个道理是明显不过了。不过,现在有关部门的总体态度实质上是这样的:你的研究搞得怎么样我不管,出不出像样的成果也不归我管,只要不违背财务规定和其他管理规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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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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