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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面面观――引用 武夷山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发表于<科技日报>2006,7,5) 科研诚信有很多侧面,今天从引用说起。 我们已经进入了“注意力经济”。谁能吸引眼球,谁就容易发财。一些文体明星走上经商之路后,较快地取得了成功,原因就在这里。同理,在科技界,注意力也是一种资源。奥地利维也纳理工大学的乔治. 弗朗克2002年在Scientometrics(科学计量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科学中的注意力经济――探讨科学之集体理性的新颖进路”的文章,饶有兴味地论证了引用问题。他认为,一则科学信息(比如一篇论文,一本专著)所引起的注意力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资本品,一是消费品。一则信息通过被别人引用而赚得的注意力属于资本品,一位作者在撰写文章时阅读、参考了别人的研究成果,付出了注意力,则对于这位作者而言,所参考的资料就是消费品。任何人公开发表了科学文献,就拥有了对文献的知识产权。这项权利反映在什么地方呢?反映在,未获作者许可,其他人不得将其当作公共品来使用。那么,如果在知识生产(比如撰写学术论文)的过程中,需要提及别人的观点、数据和结论,也就是把别人拥有的信息作为自己的生产手段,就必须获得合法许可。只不过,在科学交流领域,这一合法许可的形式不是一纸协议书,而是对别人成果的公开引用。引用时,未向被引论著的作者付费,但这并不意味着引用行为是免费的。引用就意味着欠了一笔费用。引用者发表自己的论文后,就可能赚得一些注意力(比如日后该文章被别人引用、评论了),通过引用,引用者相当于将自己赚得的一部分注意力转移给了被引作者,从而免去了交费义务。[1] 在日常交往中,谁都知道借钱是要还的,不还就是无赖。有些人写文章时所表达的明明不是自己原创的观点,不是自己采集的数据,却没有作适当的引用,这就同借钱不还一样糟糕。有人在借钱的那一刻就没有打算还,有人是打算还而忘了还,原因有异,但是对于债主,不管你是什么原因,没还就是没还,没有任何借口。同理,有人是有意识不引用别人的成果,将别人的原创性攫为己有;有人是由于不懂得引用的重要性,平时做读书笔记时不注意记录下文献出处,到写文章时就只利用了人家的东西,在“参考文献”中却没有反映出来。这两种情况,动机不一样,效果却是一样的――都属于欠钱不还。 欠钱不还不是一个好公民,该引用未引用不是一个合格的学者。就这么简单。 [1]Georg Frank, The scientific economy of attention: A novel approach to the collective rationality of science, Scientometrics, 2002, 55 (1): 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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