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Wuyishan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博导

博文

大学技术转移的第二代模式 精选

已有 5366 次阅读 2008-3-3 07:03 |个人分类:他山之石|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大学技术转移的第二代模式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武夷山

(发表于《中国科技成果》,20084期)

 

在发达国家,大学技术转移的第一代模式是大学中成立技术转移办公室(TTO),由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担任技术转移专员,替拥有成果的科研人员进行专利代理,这样,科研人员仍可把主要精力投入科研与教学。在实践中,有的TTO运作得不错,有的TTO则业绩平平。近年来,又出现了技术转移的第二代模式,即不是通过TTO这样的中介机构来运作,而是科研团体(research ensemble)通过因特网直接面对潜在用户。

这里的所谓“科研团体”,是指热衷于技术转移而自发集结起来的一帮人,一般在50人以下,极端情形也可以是一个人。科研团体的任务,一是清点本团体的无形资产,包括论文、专利、讲课资料、数据库等等;二是建立与外部的联系;三是建立团体的规程,使团体能按照规程运转起来。根据自己拥有的无形资产的状况,科研团体可以确定一些项目,像开公司一样地来对待每一个项目。每个项目设一主任,此人负责与大家商定项目的目标、参与人员名单和基础性规则,规则涉及的内容包括:成果的实施和发表,报告科研进展的义务,项目获得经费之处理,成果商业化收入之分配,等等。

有了科研团体还不够,因特网平台也是极其重要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科研企业”(大学下属的一家公司)2003年建立了一个成果转化平台,网址是www.flintbox.com。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0多家科研机构在利用这个成果平台,该平台促成了2300项技术转让许可。一个典型例子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癌症局的一位科研人员开发了一种软件,名叫Sockeye,它可将基因组信息和比较基因组信息集合在一起,在三维环境下进行显示。20038月,Flintbox网站介绍了这款新颖软件。两年之后,该软件的技术描述被点击了2040次,软件使用许可发放出去了1405个。第二个例子,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开发了一个对员工敬业程度进行测评的工具,也放在Flintbox网站上。工具开发者的方针是,科研同行若想使用这个工具,只收取低廉的“测评费”,而企业用户想用,就得按正常标准缴费。几年来,该测评工具被阅读了7764次,工具开发者与科研同行签署了489个非商业性的使用许可,与企业用户签署了37个商业性使用许可。工具开发者对这一结果比较满意。第三个例子,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科研人员研制出了一种纯化的老鼠单克隆抗体。此人与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签订了合同,请公司代为生产这种抗体,请Flintbox负责订单管理与交货。20041月,Flintbox贴出了关于这一新产品的技术信息,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该技术描述信息被阅读了604次,技术拥有者与使用方先后签署了40个抗体使用许可,抗体销售额达5万美元以上。

Flintbox平台的实践体现了第二代技术转移模式的几个优点。(1)由于与潜在用户的直接接触导致技术成果较早获得利用,新技术的早期利用证实了有关技术的可应用性;(2)成果的早期利用催生了新的市场;(3)通过技术转移,技术开发者开辟并维持了与产业界的联系;(4)科研成果的拥有者能获得较多的收入;(5)与企业建立的关系又有助于推广转让今后开发出的技术,或根据企业用户的反馈不断进行技术改进;(6)在早期利用者较多的情况下,由于他们竞相购买新技术,还抬高了技术成果的身价。

第一代模式与第二代模式各有什么适用范围呢?有关专家认为,在生命科学领域尤其是制药技术方面,专利代理模式还是不错的。而在软件技术与工程技术领域,由于需要不断进行技术改进,专利并不是最佳保护手段,因为你不可能就同一技术接二连三地申请专利。对于这一类具有渐进发展特征的、包含较多隐含知识的、对现有工艺或过程进行改进的技术,也许不经过TTO,由科研团体自己做技术转移较好。另外,社科人文领域的一些成果,也宜于用第二代模式进行技术转移。

我国的大学实施第一代技术转移模式的就不算多。很多大学忙于办校办企业,而不是将成果转移给企业。在第二代模式方面,我国虽然也有不少成果信息平台,但运作效果令人满意的不多。我们所缺乏的,一是在平台背后为技术转移而做的组织准备,比如像国外的“科研团体”之类的组织之成立,二是平台的多重服务功能,比如Flintbox除了展示技术成果信息,还能代成果拥有者处理订单和产品交付。因此,我们的技术转移还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Einar Rasmussen, Models for university tech-transfer operation: patents agency and 2g,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Commercialization, 2006, 5 (4): 291-307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557-16718.html

上一篇:应提倡什么样的文献利用效益观?
下一篇:文献引用的可控与不可控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01:2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