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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如何对待(包括服务与管理)在华外国人?
武夷山
2010年12月10日
中国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坚持自主创新,但是自主创新并不意味着封闭,而是开放式的创新。同理,中国倡导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则社会的开放程度必然要继续加大,才符合和谐的精神。
目前,在华合法居留的外企人员、留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日益增多,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服务,同时加以适度管理,就成为建设和谐社会艰巨任务的组成部分之一。到目前为止,似乎没有把这个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例如,北京海淀区应当是开放程度最大的城区之一,但在海淀区委关于制定海淀区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为在京外国人士提供服务的表述只有一条:“进一步扩大国际学校的规模和外籍教师的数量”。这个服务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北京如此,其他地方估计好不到哪里去。
如果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则城市的服务与管理对象要拓宽:过去,只服务和管理具有城市户口的人;现在,也要服务和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下一步,为合法居留外国人提供服务(同时进行管理)的问题迫在眉睫。迄今为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处理这类问题。需要研究的东西很多,举例而言:
1、 中国需要限制人口,是因为这块国土的承载能力有限。那么,无论中国人,外国人,在这块国土上生活的人口总量上去了,都对中国发展不利。那么,在华外国人现在不需要受独生子女政策限制,合理吗?这与外国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一样是不合理的。那么,合适的做法是什么?要不要向他们收取与超生罚款类似的税?
2、 在国外很多城市,都有唐人街。中国允许建立韩国街、日本街吗?如果允许,如何对之管理?如果不允许,依据何在?如果允许建立这类的XX街,今后外国居民想在街内建教堂,是否允许?
3、 在华外国人目前获得的哪些待遇属于超国民待遇,哪些待遇则显得偏低,显得我们歧视外国人?这些都值得研究。看看与中国发达程度类似的其他国家是如何服务、管理外国居民的,很有必要。到目前为止,似乎无人做过这样的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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