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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业背景的认知心理学家
武夷山
我在《心理学与创新》(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557-947694.html)一文中提到:“1988年,Don Norman发表了名著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中译本名为《设计心理学》),该书受到心理学中affordance(功能可见性)概念的很多启发。”
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刊The Bridge季刊2020年秋季号发表了Exponent(美国的一家工程科技咨询公司)的资深研究员Ron Latanision(RML)和The Bridge季刊的编辑Cameron Fletcher (CHF)女士对Don Norman(唐. 诺曼)的采访。原文见https://www.nae.edu/239141/An-Interview-with-Don-Norman-NAE-Cognitive-Engineer-and-Author。下面摘译一点点采访内容。
RML:您的专业背景是电气工程,后来成为加大圣迭戈分校认知科学系的创系系主任和心理学系主任,对于工程师,这真是非同寻常的职业路径。
CHF:我知道,您拿的是数学心理学博士学位。您能简要描述一下这个学位是怎么回事吗?
诺曼:首先让我说一下我的职业发展历史。尽管我的研究领域似乎发生了剧烈变化,但在我心目中,这个变化根本算不上剧烈,而是缓慢、渐进的变化。从很多方面说,我目前所做的事仍是我被培养为工程师所要做的事。
1957年我从麻省理工学院电气工程专业毕业。我觉得,我只是个中不溜的学生。假定我们编一个年鉴,大家来投票认为谁最可能成功,我或许被选为最不可能成功者。
但是我对计算机很有兴趣,那时,MIT只有模拟计算机,我的学士学位论文就是用模拟计算机完成的。那时我们甚至都搞不懂模拟计算机和数字计算机有何差异。
我找了个工作,大概是在雷神吧,记不清了,公司在费城,他们说,“我们希望你拿一个硕士学位,这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入学申请表,学费由我们公司出。”我就填了申请表,几个月后,使我吃惊的是,我居然收到宾大来信,说他们愿意给我一个助理讲师的职位,年薪约7000美元。
CHF:在那时,那是不错的收入了。
诺曼:是的。当时我并没有任何读研的打算,不过我对自己说,“我干嘛不辞掉雷神,就去宾大工作呢?”我就辞职了,继续做工程方面的工作。我的专业是电路设计。
但我其实最想做的是计算机。(在宾大)我学了一门早期的编程课程,他们也没有别的课程了。他们说,“等一等吧,一两年后我们大概要设立计算机学位,你就可以成为第一个学生”。不过呢,我不想等,尤其是不想读电气工程的博士学位。
(宾大)心理系(对它我一点都不了解)来了个新的系主任,雇了个新教授。新主任叫Bob Bush,他拿的是物理学博士学位,新教授叫Duncan Luce,拿的是数学博士学位(他先是在MIT拿的航空学学士学位)。Bush发表了一次演讲,我想,“看来我对这个东西感兴趣”。于是,我找Bush聊了聊,他说,“你对心理学一无所知,太好了。”他指派我与Luce一起工作。
他们正在开辟名为数学心理学的新领域。Duncan觉得我的数学根底不够,就让我去数学系修习代数课程。我曾上过6年的工科数学,但是那还不够用。
我逐渐对感官心理学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兴趣,因为对视觉和听觉开展研究,与我过去一向所做的非常接近——从很多方面说,这一研究其实就属于工程问题。
......
我在宾大读心理学研究生约两年。我几乎要被淘汰了,因为大部分内容是记忆别人做过的实验,我觉得这没有意义。在MIT我学到的是,不必背东西,你得理解那些原理,然后你就能推导出答案。
在推导能派上用场的心理学领域,比如心理声学,试图理解耳朵如何工作等等--——那就是工程嘛。那就是我出彩的地方啦。我在心理学初步课程几乎要不及格的同时,却在讲授某些心理学高阶课程。
RML:将你的智慧付诸选择性应用,是那么回事吗?
诺曼:是的。事实上,这一做法贯穿至今。我招收研究生时,如果申请者所有功课都是优,我就不愿招这样的。我想招的学生是做过较多实验但也有几门课的成绩不咋样的。有一个学生是从加大伯克利退学的,我费了好大劲说服加大圣迭戈分校校方同意我招他进来读研。结果他成为我的研究生中最棒的一个。他退学是因为觉得太没有意思了。
不管怎么说吧,到我快要写完硕士论文时,Duncan对我说,“好吧,现在你打算去哪里(深造)?”我们讨论了各种可能性,结论是,我应该要么去MIT,要么去哈佛。他让我去MIT和哈佛找人聊聊。我访问了MIT,他们在我不熟悉的一些领域有一些确实很漂亮的工作;在哈佛,情况则完全不同。我决定去哈佛,因为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那时,George Miller 和 Jerry Bruner,现代心理学的两位奠基人,领导着所谓“认知研究中心”,我都不知道“认知”是什么意思。我去哈佛的头一天,遇到了几个人,立刻就与他们激烈争论起来。我们在讨论人的记忆,我说,“当然,有暂时记忆,有长程记忆,显而易见啊”。呃,其实不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心理学界这是石破天惊的消息
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成为William James的粉丝(他曾在哈佛教过书;他于1910年去世)。像James这样的早期美国心理学家做过漂亮的工作,但是被行为主义者扼杀了,行为主义者不愿研究大脑或心智,因为“如果你看不见,就无法研究,我们只研究能够测度的东西”。
在哈佛,我对记忆发生兴趣并开始做相关实验。我与Nancy Waugh合作,她就是我(在到哈佛的头一天)与之激烈辩论的那个人。(在东海岸,辩论被认为是工作方式;我们在辩论中产生想法。后来我在加州找了工作,还习惯于继续与人辩论,别人就会把我拉开,让我别争了。)
于是Nancy和我辩论不已,我俩合著了七八篇论文,其中一篇题为“Primary Memory”(“初级记忆”),采用了William James的说法。要是把题目定为“短期记忆”就好了。
......
(博主:采访记很长,我没空全部译出,就摘译到这里,有兴趣者可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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