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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与规则博弈的杂感
武夷山
读邢志忠老师的博文《“一作”、“通作”与“单作”:论文署名的困惑》(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779-1247512.html),产生一些感想。
我1980年代在中国驻美使馆科技处工作时,去国会图书馆看书,不需要任何证件。任何成年人都可以径直走进国会图书馆大楼,不需提供任何证件,然后填写索书条,书提出来后,读者找个座位坐下来慢慢读好了。到1990年代我再次去中国驻美使馆科技处工作时,国会图书馆改规矩了:携带photo ID(反映个人身份的带照片的证件,如汽车驾照、社保卡等)才可以进入。唯一的解释是:坏人变多了,盗书、毁书事件时有发生,逼迫图书馆方面加强管理。但对于多数规规矩矩的读者来说,方便程度是下降了。
类似的现象,即不守规矩的人增多,其对立面就只好加强防范,同样发生在学术领域。比如,文章该怎么署名,署谁不署谁,谁先谁后,作者们应该是最清楚的。可是,现实生活中文章乱挂名的现象太多,迫使出版社或期刊编辑部方面推出作者贡献规则,要求作者列出参与署名的每一位作者分别对文章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这就给作者增加了麻烦。其实我们都知道,即使是规规矩矩的作者,在列举各自贡献的时候也只是马马虎虎写一下。对于真正精诚合作的团队,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哪儿说得清谁的贡献到底在哪里,到底有多大。
以上的例子是人变坏了,管理者只好加强防范。还有一些情况是,管理者吃饱了撑的,定出奇葩的规定,逼得被管理者想辙应付。比如,我多年前曾参加过电视访谈节目。节目编辑告诉我们,他们得写一个访谈方案报上去,领导批准了,节目才可以做。不过,谈的时候可以放开谈,与那个方案不一致也没事。我想,这不是吃饱了撑的,浪费节目制作者和审批者双方的时间。我不知道此规定是否依然存在。
同样,据说高校本科评估是要看教案的,这太可笑了。我见过的最优秀教师都是根本不用教案的,讲课内容全在其脑子里了。我上大学时,教我们“电工原理”课的马老师每次上课只带半个巴掌大的一张小纸片,偶尔才看上一眼。所有的推导过程、例题讲解过程全在他脑子里,滚瓜烂熟,讲得行云流水,我们都佩服不已。你若逼着马老师整个教案,不是浪费他时间吗?讲课讲得好是最终的要求,已经实现了最终要求的人,干嘛给他们添麻烦?更别提,很多老师是临时编制教案对付评估的,那么,教案自然就是崭新的。为了对付评估者,有的学校还把教案材料放在太阳下晒,做做旧。这是弄虚作假吗?是。弄虚作假可恨吗?可恨。可是,制定荒唐规则的管理者是否更可恨一百倍?!
在这样的不断博弈中,繁文缛节越来越多。个体学术人员不守规矩,管理者就得加强防范;管理者定了莫名其妙的规矩,被管理者只好“巧妙应对”。中国人是聪明的,可是,这样的现象愈演愈烈,又说明在管理层次上,我们是多么愚蠢。不实事求是,是天底下最大的愚蠢。
怎么办?有解吗?我也不知道。
我只能呼吁,作为学术研究者,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实事求是地对待包括署名在内的很多事情。我过去分别作为一种学术期刊的主编和另一种学术期刊的常务副主编,遇到太多的署名乱象。比如,某文投稿时是一种署名法。到了文章被录用后,通讯作者与我们编辑部联系,要求再增加一位作者。我说:你们提供一个书面材料,讲讲理由,为什么当初投稿没有署此人的名?现在为什么增加他的名字?他做了什么贡献?这份材料需要每位共同作者亲笔签字,承诺材料所述为实情。万一今后揭露出来谁属于挂名,你们谁也逃脱不了干系。我这么一要求,他们往往就偃旗息鼓了。一个学术研究人员的学术能力再强,但在这些方面不守规矩,那肯定要自毁前途的。
作为管理者,更要问问自己的良心:你们所作所为是为科研教学人员提供贴心服务呢,还是浪费他们的时间呢?鲁迅说,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某些管理人员想出了这些浪费别人时间的歪招,还自以为是“管理创新”,在总结工作时还把这些东西作为业绩。就冲这一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管理人员的存在(其数目不详,肯定不是个小数字),还想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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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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