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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教科文组织IFAP第13次主席团会议情况
武夷山
2007年9月10-12日,我出席了教科文组织IFAP(全民信息计划)第13次主席团会议。现按照时间顺序介绍一下会议情况。
10日是工作组会议。原美国图书馆协会领导、刚刚走上UNESCO信息传播局信息社会部主任岗位的Miriam Nisbet女士自始至终出席了工作组会议。
上午是“信息促进发展工作组”会议。这个议题是我过去提出的,获得理事会成员国的赞同。主席团主席Zwimpfer也曾让我负责这个工作组。考虑到所内工作负荷,我向主席提出,最好换一个人来主持。目前,由来自坦桑尼亚的主席团副主席姆拉基先生来主持。大家经讨论决定,将号召各理事会成员国推荐信息促进发展的成功案例,经评比,每一地区(亚太、加勒比、非洲等)评出的最佳案例将获得2500美元的奖励,所有IFAP成员国评出的最佳案例将获得5000美元。
下午是“知识社会测度工作组”会议,主持人是主席团副主席、牙买加的杜伦特女士。为了集中力量,现在第一步不是笼统地研究知识社会指标,而主要研究“信息素养指标”。经IFAP秘书处认真遴选,打算委托苏格兰Stirling大学教育研究所的Ralph Catts研究员为首的团队来研究信息素养测度相关问题,2007年11月底拿出总报告。我发言说,希望Catts等要注意在指标排序与未来行动之间建立联系。有的序排出来后,尽管你知道自己排在后面了,但不知下一步如何努力;有的指标体系,在给出排序的同时,还让被评估者看清了努力方向。后一种指标体系较为理想。
11日上午主席团会议正式开幕,助理总干事Khan先生出席讲话。他强调,要针对IFAP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好好制定IFAP战略计划,要有大胆的步骤。他讲话后,下一个重要议程是讨论在信息素养、信息保存、信息伦理这三个优先领域,各资助什么重点项目。前期,秘书处已经用近于邀标的方式征集了若干项目建议。在信息素养领域,有三个项目建议:阿姆斯特丹大学Boekhorst教授和著名信息管理专家霍顿提出的“信息素养‘培训培训者’系列研讨班计划”;泰国某农林大学教授提出的帮助越南农村人口利用信息的计划;IFLA提出的国际信息素养测试计划。我首先发言支持第一方案,并指出第二方案的缺点是只惠及一个国家,第三方案的缺点是离实际应用太远。我发言后,很快形成一边倒局面,大家都说第一方案好,决定原则批准第一方案。在信息保存领域,只有一个项目建议,是泰国博物馆提出的利用开源软件建立档案保存系统的设想,也获得原则批准。在信息伦理领域,有两个建议,一个是在撒哈拉南部非洲开展信息伦理与E政府培训班的项目,一个是多米尼加提出的项目建议。由于前一项目将获得南非45000美元的等额配套资金(共需要9万美元),很快获得通过。我建议,科技部今后也可采取这种方式来支持IFAP计划,比每次捐20000美元更容易使中方受益。
在上午会议的休息时间,中国常驻教科文代表团的XXX一秘陪我去见了刚刚上任的我国驻UNESCO总代表XXX大使,我们进行了愉快的、富含信息的谈话。
从11日下午开始到12日上午,主席团用了大量时间讨论战略计划。事情的缘起,是南非一家机构应邀对IFAP计划开展了外部评估,对IFAP提了很尖锐的批评意见,UNESCO总干事要求IFAP要好好重新思考自己的使命与战略。在讨论中我多次发言,要点如下:(1)那份评估报告不太公正。我们IFAP计划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使命方面的,而是执行方面的;(2)今后应花大力气提高全社会,尤其是政界、工商界领袖对信息在发展中的无比重要作用的认识,否则是难以获得资助与捐赠的;(3)为了提高效率,今后应更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4)全民信息,不仅指弱势群体也要有利用信息的机会,而且指:发展中国家、弱势群体自身也是信息生产者,尤其是locally relevant content(对本地发展意义重大的信息内容)的生产者,由此出发,也要更重视传统知识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我每次发言,新主任Nisbet女士都十分专注地倾听并给予肯定。
这两天讨论的其他具体事项有:通过上一次会议的报告;关于倡导免费、开源软件(FOSS)的问题(我发言时,举了UNESCO的免费软件CDS/ISIS在中国图书情报机构发挥的作用的例子,该软件即本所XXX开发的软件的“祖先”);IFAP对10月即将召开的UNESCO大会应提出什么建议性意见;明年3月IFAP理事会的筹备;关于IFLA提出的“多文化图书馆宣言”(我发言说,这个宣言的理念很好,但具体建一个多文化图书馆的话,必然落到发达国家去,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因而对此宣言不感兴趣),等等。
总之,这次会议还是有一些实质性内容的,我也积极参与了。
建议:下一届理事会又面临主席团改选。像我所这样长期担任主席团副主席或成员的国家绝无仅有。我觉得在会上可以做个姿态,表示出以下意思:中国担任主席团成员多年了,似乎换一个国家更显得公平;但如果大家仍然支持中国继续担任主席团成员,我们也愿意考虑。当然,只要做出此姿态,就有可能确实将主席团成员换成别的国家的人。做此姿态是否合适,也需要事先征求合作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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