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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多喝水”的宣传是否属于违法宣传普通食品的医疗保健作用?
----兼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的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第六条:
禁止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是人体健康的根本保障,医疗也是为了人体的健康。
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可以在平时就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健康问题;
医疗是当人民有病的时候来解决人的健康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是保证人体健康最好的医疗健康的方式。
如果面对感冒的病人,医生嘱咐最多的是:请你回家多喝水。
“感冒请你多喝水”已经成为最普通的医学常识;
如果一款饮用水的产品在宣传上打出“感冒请你多喝水”
明显的违反了新食品安全法、新广告法的法律规定,也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的规定。
一款饮用水的产品在宣传上打出“感冒请你多喝水”
这属于实事求是的宣传科学常识?
还是属于违法事件?
希望大家参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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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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