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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专利”管理办法处理古生物化石产地的发现权

已有 6135 次阅读 2013-5-22 21:37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古生物, 化石, 办法

中国古生物学界相对于国际古生物学学界人数众多,但研究方向经常重叠,地方割据、抢地盘现象如同三国演义,冲突时有发生。但最让人看不过眼的是,某人多年辛苦野外工作,发现一处很好的化石产地,第一篇文章刚一发表,周围群狼一哄而上,全然不顾发现人的辛苦。另一个极端,某人将化石发现权抢到自己手里,然后牢牢死守三分地,丝毫不让任何人沾手。

我觉得这两种方式从全局来讲都不利于整体发展。最好的方式是近乎“专利制”,化石产地的发现人具有5年的优先权,一段时间之内(如5年)只能有自己的研究团队或者自行邀请的合作人员才能介入,之后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爱好选择是否介入这一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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