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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有大小之分,但凡出现一两起严重的火灾事故,不能说整个防火体系对火灾的控制能力就一定低下;反过来,平常若能扑灭一些初期火灾,也不代表面对火灾,人们已经具备相当的控制能力。(本文仅针对建筑火灾)
1.第一道防线:防火
防止初始火情出现是上策,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往往会有相应的安全投入,以期消除火险隐患。一年到头,对于没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到底是不是防火投入所直接产生的效果,这之间并不能完整地划上等号,历史虽不能重来,但是完全可以想见:绝大部分场所就算没有这些刻意的防范,依然会安然无恙,防火意识人皆有之,毕竟潜在点火源演变为火灾的概率极低。
单独的点火源或可燃物,并不会构成威胁,即便二者唇齿相依,只要违背意愿的火种不出现,火灾威胁照样不存在。点火源本身就是日常生产生活中的一部分,一昧致力于“消除”,难免矫枉过正,因噎废食,况且,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无时无处不在,行为及状态不断发生变化,提前预测火情难上加难,由此消除或控制如海量一般的意外点火源更是无的放矢。所谓消除火险隐患,更多的只能是从改善燃烧环境入手,确保万一发生火灾时,火场综合因素能更加有利于灭火的一方。
点火源司空见惯,防火意识人皆有之,各方站位不同,角度不同,专业度不同,不仅在火险隐患的判定上容易产生分歧,而且严格就强制采取的措施对火灾局势的实际贡献率来看,其实也不好界定。
2.第二道防线:初期灭火
防火实施的主体是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位民众,受制于认知局限及差别,能防的不用说也防得住,防不住的还是防不住,漏网的火灾“该”来还是要来,部分初始火灾之所以能够被及时扑灭,离不开一些运气成分:楼层不高,风向有利,发现及时,人手足够,通道无阻,视线无碍,驰援距离短,白天乃发生,附近灭火剂准备充足,固定灭火设施维护到位,延燃速度相对较慢,可燃物未连续堆积,爆炸触电坍塌窒息等次生危害少,作业面场地开阔……一切有利因素最终凝聚为一个字:快,可一旦其中某几项变为不利因素,实际后果依然不堪设想,因此,第二道防线也谈不上“固若金汤”。
3.第三道防线:消防应急救援
当各种重型装备赶赴现场,在时间上已不可避免地形成滞后,一部分火灾有望在过程中被控制住;剩下的一部分其实已经失控,损失已成定局,火场救援险象环生,装备再先进也无济于事,只要没有人员被困,此时救与不救,几乎没有差别;一部分火灾最终能够熄灭,实则是燃烧物已消耗殆尽。当火场燃烧超过一定时限,扑救工作显然失去意义,所以无论立足于哪一道防线,根本目标都是尽力缩短火灾持续时间。
总体来看,防范与控制突发火灾,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即火场中的有利因素,这些因素越多,扑救越容易,灾害损失越小。然而现实情况是:并非在每起火灾中,灭火方都一定能占据更多的有利因素,于是就会出现大大小小火灾损失的差别,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再进一步折射出的是现阶段对火灾的平均控制能力及水平堪忧:简单环境下的火灾应对自如,成功案例很多;复杂情形下的火灾进退维谷,最终火烧连营的情形也不少见。
时至今日,无形中要仰仗于火场的综合有利因素甚至一些运气成分才能降低一场火灾的损失,由此让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人类对火灾的实际防控能力暂时还停留于初级阶段。业界中消防技术和产品的“百花齐放”,防火思路与建议的“百家争鸣”也从一个侧面印证出:面对火灾的潜在威胁,人类至今并没有什么相对更可靠的办法,运气好的时候小打小闹,涉险过关,一旦不利因素增多,随时面临全军覆没。
火灾是一种普遍的自然现象,可遇不可求,惟有普通民众都具备的防火控火能力才能真正体现出社会总体的火灾防控能力及水平,不能每次都做“事后诸葛亮”。防火体系中总会有疏漏,尽管人类的确不能完全摆脱火灾,但是完全有可能通过技术创新,实现防火灭火技术最简化及平民化,有效缩短意外火灾的平均持续时间,从而更大程度乃至更大概率地摆脱火灾。
PS: 事故是无情的,这句话我喜欢这样解读: 1. 事故总在你想不到的时候发生。 2.事故发生不管你是什么人,一视同仁。 3.事故的后果与你的预计和期望毫无关系,只按它自身的规律来。 4.最大的隐患是,我们总喜欢假定这样不会有事的---真发生时,又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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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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