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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蔡宁老师的强烈推荐,我最近读了《歧路灯》。
《歧路灯》是清代长篇白话小说,作者是李绿园(1707-1790,李海观,字孔堂,号绿园,亦号碧圃老人)。全书一百零八回,讲述了读书人谭绍闻的堕落史。这本书“对封建社会的吏治、教育和当时市井社会的世态人情、风习流俗有广泛生动的描写,但多封建说教。”
蔡老师说这本书“主要的精彩之处在于其对市井民俗,鸡鸣狗盗的描摹”,我觉得确实如此。比如说,小说一开头,谭绍闻他爹的延师教子写得就很真实生动,强调了对老师的尊重,对教学的重视。学官举贤良方正那段,写得世故之极,王中去操作也是社会人,钱鹏钱万里就更是活灵活现。良乡找的那个长班也是,见面的那段真实极了。
在我看来,这本书的作者很厉害,眼里世故谙熟,口中大义常在。这本书对普通人、坏人的描述非常生动,但是对主角(谭及其父亲)的描述却总是让我觉得很别扭。他写的每个片段都很真实,但是作者把这些片段拼到主角身上,却给人以极不和谐的感觉。我觉得是因为他真的了解世界,但是心里还有那么些理想,所以写书的时候并不自觉这种别扭。他写的那些配角,比如他的母亲,他的妻妾,他的朋友(基本上都是损友),他的亲戚,周围的地痞流氓、贪官污吏、富家公子,反而更真实,可能是因为塑造那些角色的时候,作者只是描述现实,并没有打算倾注自己的理想。
这本书的前十几回讲的是谭绍闻的爸爸,中间七十几回讲的是谭的堕落史(赌和色),最后二十几回讲的是浪子回头,重新做人。前八十几回与后二十几回的差别很大,因为作者在此中断了二十几年、忙其他事情去了(全书历时30多年)。我觉得后面的20多回是画蛇添足,写的都太假了,降低了整本书的水平。
这本书开了太多的“金手指”。前半部分的金手指是为了让这个故事讲下去,后面那个金手指完全是逆天改命、为了实现作者自己的理想。整本书更像是一个架子,把许多短篇小说串了起来。如果这是一篇报告文学的话,我还宁愿更相信它,作为一个小说太糟糕了——因为生活从来都是比艺术更荒谬,但是这个这个小说写的太荒谬了。
作者李绿园刻画细节的能力很强,但是大局观很差,格局有点低。他的生活阅历应该是很丰富的,书里面对对现实的一些评论很中肯,但是他对读书人显然抱有幻想。其实,古代的读书人大部分都没有什么震动的人生追求,谭绍闻也是如此,后来因为外界的诱惑而自甘堕落。谭绍闻这个家伙简直是no zuo no die的典型。他在家里是个窝里横,出去是个窝囊废。而且精虫入脑,赌性迷心,完全是肉头一个——面软心坏的肉头一个。他的表弟王隆吉在书里开始很是被人看不起,实际上人家后来活得挺充实的。
这本书对赌和色的描述还是挺真实的,但总体来说,艺术性高于思想性。书中宣传“用心读书,亲近正人”,这个道理是对的,但是可操作性不太强——道理人人都懂,就是做不来。谭绍闻还是有条件,是他自己作死了。谭的目标设得太高,也会引起幻灭感,然后就自暴自弃了。
李绿园当然不能跟曹雪芹相提并论,但是有可能与兰陵笑笑生或者吴敬梓争夺一时之短长。虽然这本书里的主角让人觉得很别扭,但是配角和反面人物都生动地反映了社会现实,主角在堕落过程中的心理和行动也非常真实。
这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百度百科:歧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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