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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历史?本博客所发《历史是文化的存在形式》一文指出:
历史是标志作为一种特殊运动形式的文化的时间和空间的范畴。正是因其兼具时间特性和空间特性[1],历史既可以被区分为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等等,又可以被区分为中国历史、印度历史、美国历史等等。就其文化意义来说,所谓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等等,即是表示文化在时间中的发展及与之相应在不同时间里文化存在的不同形态;所谓中国历史、印度历史、美国历史等等,则是表示文化在空间中的发展及与之相应在不同空间里文化存在的不同形态。
从其文化本质来说,历史乃是标志自然的人化和人的社会化的程度和状态的范畴。在此意义上,所谓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等等,就是表示在不同时间里自然的人化和人的社会化的不同程度和不同状态;所谓中国历史、印度历史、美国历史等等,就是表示在不同空间里自然的人化和人的社会化的不同程度和不同状态。
要之,历史是文化的存在形式。文化与历史不可分离。
历史与文化之间的上述关系,本质地决定了历史学与文化学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意味着,应该把历史学本质地理解为文化学,并从现实性上把文化学理解为历史学。这也就是说,历史学与文化学在本质上乃是同一门学问,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即历史学以文化学为内容,文化学以历史学为形式。
历史学以文化学为内容,乃是意味着历史学的任务在于研究以历史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化。离开对这种文化的研究,历史学就必要成为缺乏文化灵魂而仅仅对历史“言”“象”进行辨证梳理的考据学。
文化学以历史学为形式,则意味着文化学必须将文化置于历史视域,以历史眼光来开展文化研究,否则,就必要导致文化学研究陷入非历史和超历史的玄想而成其为文化玄学。
[1]我不赞成仅仅从时间特性去理解历史,把它解释为人类社会在时间中由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无限向上发展的过程。(参见肖前、黄楠森、陈晏清:《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21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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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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