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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作用,一是捣糨糊,二是遮羞布。它最大的害处,在于混淆了是非善恶,因为一旦辩证起来,是中有非,非中有是,善中有恶,恶中有善。
——野夫:《中国逻辑的不是逻辑,而是逻辑的天敌》(参见:《不讲逻辑是科学的天敌》,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51597&do=blog&id=861038 )
博主评论: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辩证法)是两种逻辑:前者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稳定性和相互差异、相互区别;后者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变动性和相互渗透、相互转化。不能以形式逻辑来否定辩证逻辑,也不能以辩证逻辑来否定形式逻辑。这两种逻辑各有其适用的领域,只要超出其适用的领域,就都是错误的,是非逻辑或反逻辑的。不顾这两种逻辑之间的明确界限和适用范围,一味贬低辩证逻辑(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本身恰恰是违背形式逻辑的! 坚持这种思维方式来反对辩证逻辑(辩证法),这具有双重反逻辑意义:既反辩证逻辑,又反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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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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