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把个人与社会联系起来来讨论价值问题时,价值就可分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这两种价值的区别在于:自我价值是自我体验和自我评价的,其标准是个人独特的人生目的;社会价值是由他人来感受和评价的,其标准是组织目标,在现实性上就是在组织中占统治地位的人生目的,这种人生目的有时是组织成员普遍认同和自愿接受的人生目的,有时仅仅是组织管理者或领导者自己所要达到并强加于其他组织成员的人生目的。
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固然是相互影响的,但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殊价值是自我价值,而不是社会价值。其实,社会仅是人生所必须凭借的一个条件;除了社会,人生更必须凭借自然。所以,假如可以把人生价值归结为社会价值的话,那末,当然更可以把人生价值归结为自然价值了。这也就是意味着,追求社会价值和追求自然价值具有同等意义,即指望获得组织或他人的肯定和指望获得其他自然物的肯定具有同等意义。然而,其他自然物是无以感受从而评价一个人的存生状态或生存质量的,例如宠狗向主人的亲呢表现,就只是表示宠狗对主人的特殊依赖关系,而并非是表示宠狗对主人的特殊评价关系,因为无论主人如何善待宠狗,宠狗都是无法感受到主人的存生状态或生存质量的。显然,将人生价值归结为自然价值,是不恰当的。然则,将人生价值归结为社会价值,还能是恰当的吗?
诚然,人与人之间可以通过“将心比心”来互相感受对方的存生状态或生存质量,但是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感受差异很大,对他人的感受决不能代表被感受者的自我感受,故依据“将心比心”的感受所做出的对他人的评价也决不能代表被评价者的自我价值,相反,这种评价只是以肯定或否定他人的方式来表达其本人的自我价值而已——因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从而“每个人都是其他人的尺度”。
当今社会有许多人悲喜于失败与成功之间,这其实是把人生价值完全等同于社会价值,从而把获得组织或他人的肯定确定为人生奋斗的唯一目标,如此就完全丧失了人生的自性,使自己完全成为组织或他人的附属品。在我看来,这种缺乏自性的附属性人生是可悲的,因为这种人生只能是如随波逐流的浮萍一样的“浮生”。
真实的人生是每时每刻都能自我感受到其有意义的人生。一个普通的人之所以也会觉得自己活着很有意义,是因其不把自己的人生价值归结为社会价值或自然价值而不求外在的评价或肯定,而是把它置于同自己的人生目的的关系中来自我评价其行为,假定其人生目的就是为让自己的子女生活得幸福或安定,则只要他感受到他的每一点努力都是在接近实现这个目的,他就会获得他的人生成就感,这种人生成就感才是真正的人生快乐,只要享受到这种人生快乐,就会觉得自己活着很有意义,尽管有时也会自觉活着很辛苦甚至痛苦,但对具有明确的人生目的的人来说,每当付出了这种辛苦或痛苦时,都会感觉到是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的又接近了一步,从而自觉这种辛苦或痛苦是值得的。
要之,将人生价值归结为社会价值或自然价值,必然导致附属性人生;附属性人生是可悲的“浮生”。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2 21:5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