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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崇儒”到“尊道”,从“冷战”到“双赢”
——我对“中国梦”的解读
用“梦”字来指称现实生活中的一种追求、一种理想,这多少有些“庄周梦蝶”的意味,有一种以“道通为一”的“齐物”精神来融通现实世界中各种不同追求、不同理想的意向和旨趣。我对“中国梦”的解读即基于这种直觉印象。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是西周礼乐文化,先秦诸子时代的“百家争鸣”是在“礼坏乐崩”背景下对西周礼乐文化的反思性的学术探讨,这种探讨兼有批判性与建设性,其中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儒、道两家则各有所偏:儒家是偏于建设,道家是偏于批判。儒家的建设性学术是用“仁”的观念来重构礼乐文化,道家的批判性学术是用“道”的观念来解构礼乐文化。
西周礼乐文化以“亲亲”和“尊尊”为本质特征:“亲亲”是宗法制原则,“尊尊”是等级制原则。儒家既尊崇宗法制的“亲亲”原则,又推崇等级制的“尊尊”原则,但它更注重“亲亲”,视“亲亲”为“尊尊”的伦理基础。儒家思想的基本理路是“伦理先于政治”,根据这种理路,“尊尊”的等级政治必须立基于“亲亲”的宗法伦理。但是在儒家看来,宗法伦理不能只讲“亲亲”,“亲亲”只是宗法伦理的基本原则,更必须把“亲亲”推向“仁民”的高度,以基于“亲亲”的“仁民”作为宗法伦理的最高原则,从而在“亲亲而仁民”的伦理原则指导下,开展导之以“孝”“仁”之德、齐之以“尊尊”之礼的“修齐治平”活动,如此才能达到“身修”、“家齐”、“国治”而“天下平”。
道家的看法则不同于儒家。在道家看来,“亲亲而仁民”的伦理原则本质上是使伦理立基于“私”,由“亲亲”之“私”所推引出来的“仁民”不可能是“公”,也只能是“私”,因为“私”与“公”是互相冲突的,用“归本于黄老”的韩非子的话来说,就是“背私曰公”。所以,道家提倡“道法自然”,坚持“天道无亲”、“天地不仁”的自然伦理,从而确立了“公而无私”的伦理原则。根据这个伦理原则,道家要求废除“尊尊”之礼,认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总之,西周礼乐文化是宗法等级制文化,其核心观念是基于私心的等级观念,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这种等级观念,道家则反对这种等级观念,提倡基于公心的平等观念。
以中国传统文化来解读“中国梦”,我以为,“中国梦”的提出是标志着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从“孝仁私德”、“奉私守礼”的儒学形态开始转向“自然公道”、“奉公守法”的道学形态。
另一方面,在当今全球化语境中,渗透着“道通为一”的“齐物”精神的“中国梦”概念,是意味着要以“亦此亦彼”的“双赢”思维方式来取代“非此即彼”的“冷战”思维方式。
要之,“中国梦”意味着“两个转变”:从“崇儒”到“尊道”的价值观转变;从“冷战”到“双赢”的思维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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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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