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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其私者,非人也

已有 4014 次阅读 2011-10-28 03:53 |个人分类:人生.世相|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私是什么?在中国,没有人能说得出口,因为从古至今,国人“谈私色变”。

 

《诗经》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之言,“先公后私”之谓也。后儒则曰“有公无私” (顾炎武语),及至现当代,则有“斗私批修”、“大公无私”之说。要之,在中国,“私”越来越无立锥之地。“谈私色变”者,以此也。

 

然而,中国之人实在无不自私。母子之情,父子之情,何也?私情也。朋友之情,何也?私情也。自古以来,有不以不念私情为耻者否?非人则不以之为耻。

 

然则,何以“谈私色变”?是中国历代的统治者不容人有母子之情、父子之情、朋友之情,只容君臣之情。

 

君臣之情何也?公理也。古之统治者只许讲公理,容不得私情。今之统治者亦复如是,容XY之公理,不容人际之私情。

 

然则,君者何也?X者何也?独夫者是也。唯独夫无私情,因其无私情,而不容私情。

 

故非独夫者,必有私情。

 

然则,非独夫者,皆容私情。容私情者,为其所私之人也——为父母则为子女,为朋友则为知己。

 

是人,皆有父母、朋友;非人则不念母子之情、父子之情、朋友之情。

 

然则,人无不有私、为私,诚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既然如此,“私”非为人之通则乎?

 

人皆为私,则于私人人平等。成人之私者,人必成其私;害人之私者,人必害其私。

 

然则,私乃神圣不可侵犯。为人必尊其私,不尊其私者,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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