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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主曾撰有《我心目中国人之十大陋习》的博文,其中第十条是这样说的:
“缺乏忏悔意识,在别人面前从不肯真心的自我认错或自我服输,内心里或背地里永远把自己所犯的过错或罪过归咎于外在因素。”
这一陋习,从最近有关易中天说史错误百出一事的网友(“易迷”)评论中又再显其实。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有一位江西叫
1、谓范蠡辞官后“泛舟西湖”(按:当为“五湖”而非“西湖”。《国语·越语下》明载范蠡“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
2、谓越王勾践用了10年时间终于报仇灭吴。按:此说时间上大误,当为22年。据《史记·越世家》,勾践即位第三年兵败于吴,至勾践第二十四年灭吴,前后共用了22年。所以,当夫差兵败后派公孙雄向越王求赦,勾践欲许时,范蠡谏曰:“君王早朝晏罢,非为吴邪?谋之二十二年,一旦而弃之,可乎?”另,《左传》、《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记时间亦同此。
等等,共47处。
当
“易迷”当然不是易氏本人,“易迷”的评论也不代表易氏本人的态度,但是,“易迷”作为易氏的狂热拥护者,一边倒地站在易氏立场上的一批群众(听众或观众),其评论是完全站在易氏立场上来说话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对待易氏所犯(或可能犯)的错,当然可被视同于“易迷”本人对待自己所犯(或可能犯)的错。下面且观其是怎样对待自己所犯(或可能犯)的错的:
﹡金庸都能混到学术界,他老易真不错了!容易吗!(本博主按:自以为有今天的名位很不容易,所以别人不当指出其缺点——“君子”当“成人之美”啊!言下之意:你
﹡大家首先要明白,<百家讲坛>主要是一娱乐为主!(本博主按:既名曰“讲坛”,当然就与“书场”有严格区别,“讲坛”是学术场所,“书场”是娱乐场所。这里是采用了狡辩和逃避现实的方式来进行自我安慰,以为自己即使有错,也是情由可谅的。__这是无理而找“蛮理”来开脱自己,以原谅自己的过错。)
﹡看了本文的10%我实在看不下了。本文作者的德性我在高中的时候见过许多,叫作"得理不饶人",在乱世时就是蒋干一流,自以为是清流,鹤立鸡群,到了关键时刻,反而变成跳樑小丑,被利用的工具,悲哀,这是作学问的风度吗?可怜,这种叫兽。(本博主按:这里是撇开自己有否错误的问题不谈,却猪八戒似的“倒打一钯”,数落起对方的不是来。)
﹡我觉的现在不应该说是谁错谁对,应该放远来看,时代在进步人的思想也在进步和变化,而文学也不是只是那几个专家研究的 ,文学也应该大众化。(本博主按:这里用一句“不应该说是谁错谁对”的话,先把问题搅混,以避开自己有否错误的问题,把话题转移开去,而别论一番本不相干的问题。)
﹡看问题要一分为二,不要太绝对,专家上课的精神和思维我们可以借鉴和从中受启发,不必斤斤计较。(本博主按:这里采用看似辩证法,实为诡辩的手段,来分散别人的注意力,使其目光从关注自己的缺点或错误,转移到关注自己的优点或成绩上。——还真是能“扬长避短”!)
﹡他讲那么多,出点错也难免。史书还有谬误呢。(本博主按:这里把“他”有否错误与史书有否错误联在一起,把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谈,其意思无非是要说明:除非能证明史书无谬误,否则不足以证明“他”有谬误。)
﹡姓田的你个SB,有本事自己也上百家讲坛,上不去在这瞎BB,就TM会挑别人的刺儿!!!! 百家讲坛是从通俗的角度来讲解历史,不是让你个SB来咬文爵字的.没事滚回家抱孩儿去.(本博主按:这里,一方面把别人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说成是“挑刺”,其逻辑是:揭露其缺点、错误者是非正义一方,而被揭露有缺点、错误者则是正义一方。——运用这种逻辑,使实事求是者在道德上处于“不义”地位,从而迫使他人羞于揭露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以此来维护自己作为“完人”的人格。)
﹡树大招风啊!
.......
诸如上述评论,不能在此一一列举。但仅由其数例,便也可观国人“永不认错”之陋习是何其丑陋了!本博主作为国人之一员,身上当然亦染有这种丑陋的习惯。所以撰作此文,要在与吾同胞共同自我反省,以求改过自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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