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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跋集之12:《中国古代朴素哲学思想解析及其生态文明启示》导论
转摘自 钟茂初等:《中国古代朴素哲学思想解析及其生态文明启示》,光明日报出版社2023年版
流传两千数百年的《易经》,无疑是一部充满哲学思想的中华文化经典。《易经》的哲学思想方法,是典型的“格物致知”法。所格之“物”,是日常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事物”或“器物”,通过对某一具体“事物”所涉及的关键性进程,或某一“器物”使用中的关键性局部的考察和分析,得出具有同类结构的可类比事物的一般规律,以此作为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指导。《易经》所阐述的哲理,对于现今社会人们的行为,依然有着许多可借鉴的价值。既然要认识和参鉴其哲理,那么,就必须读懂和理解《易经》文本的原义。
一、为读懂和理解《易经》,需要厘清的若干问题
如何去读懂和理解文字如此简略的《易经》?首先要对《易经》相关的若干问题有一个基本判断和认知。以下是本书作者对于《易经》若干相关问题的基本认识,这也是决定本书论述思路和主要观点的逻辑起点。
(一)关于《易经》与《易传》的关系及取舍
《易经》,仅指六十四卦的卦名、卦象、卦辞和爻辞。而后世,把《易传》(包括《文言》、《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等,亦称《十翼》,是后人对《周易》经文的注解和对筮占原理、功用等方面的论述),也作为《易经》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所谓广义上的《易经》(或称《周易》)。
本书作者认为,《易传》各篇,或许都可算作是对《易经》进行阐释的经典文献。但是,不可将这些典籍的内容混杂在一起用来阐释《易经》的本义。原因很简单,因为《易传》与《易经》之间、《易传》各篇之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逻辑体系和阐释体系,各篇所采用的逻辑论述体系各不相同。《易传》各篇,名义上是对《易经》的注解,实质上是以《易经》为底本,对自身思想的一种阐述方式,其间加入了特定的假设,这些假设并非来自《易经》本身,而是外生性地加入的。所以,《易传》各篇并不是《易经》的解读本,而只是与《易经》稍有关联的其他哲学著述。
在阐释《易经》的哲学思想过程中,只能采用一种逻辑概念体系。如果把阐释逻辑和方法完全不同的内容杂糅在一起,必然引致逻辑体系上的混乱,其得出的内容可想而知。显然,那种杂糅式的阐释方式不是可取的,其分析结论也很难让人信服。现实中,有关《易经》的著述,多数都存在把《易经》和《易传》各篇、把“象、理、数”穿杂在一起论述,表面上似乎能够起到相互参照、相互印证的作用,实质上很难解决逻辑杂乱的问题。两千多年来,《易经》之所以难以得到有完整逻辑体系的阐释,根本原因就在于把各种阐述体系混杂在一起,关系杂乱而缺乏一以贯之的阐述逻辑,阐释者有意无意地不断变换概念,在不同阐述体系之间毫无顾忌地跳跃。更有甚者,还外生地引入“木、火、土、金、水”五行来阐述各卦各爻的性质,其论述逻辑就更加地杂乱无章。
所以,本书作者认为,要读懂和理解《易经》的本义,只能依据《易经》的卦辞爻辞。引入《易传》,不仅无助于理解《易经》的本义,反而误把《易传》的思想认识当作是《易经》的本义思想。因此,读懂和理解《易经》的本义,不仅不应引入《易传》各篇的说法,更应把源自《易传》的各种说法,从《易经》认识中剔除出去。诸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源自《象传》)、“大哉乾元”“柔在内而刚得中”(源自《彖传》)、“一阴一阳之谓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源自《系辞传》)、“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源自《文言》),等等各种耳熟能详的说法,本质上与《易经》毫无关涉。
(二)关于“象数”与“义理”的问题及取舍
《易经》,论述的是六十四卦,核心内容是其卦象和卦辞爻辞。
所谓“象数”,就是指《易经》中由六爻构成的各卦,其阴爻(⚋)阳爻(⚊)各不相同组成的卦象,所表征的事物以及各爻之间的关系所表征的含义;所谓“义理”,就是指《易经》各卦卦辞爻辞的文义及其所阐述的道理,以现代学术语言来理解,就是指《易经》各卦卦辞爻辞的哲理思想。
关于卦象。《易经》六十四卦,是由更早期的八卦(☰、☱、☲、☳、☴、☵、☶、☷)两两迭加而得到的。合理推测:六十四卦象的出现,最初的用途,只是作为表达次序的一种方式。如同以天干地支合在一起得出一套总计60个计序符号的计序方式(即六十甲子纪年计序方式)。同样的道理,将八卦重合也可以得出一套共计64个计序符号的计序方式。简单地理解,六十四卦就是讨论64个问题的序号,而各卦中的六爻就是每个讨论问题中的6个次级问题。“卦象”中的各爻与“爻辞”的关系,类似于一篇论文的二级标题目次。即,一个卦,论述一个问题,“卦名”是其一级标题;“卦辞”是其内容摘要;各爻(初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上爻)是其二级标题的次序;“爻辞”则是二级标题下的论述内容,依次或为子问题的并列论述,或为子问题的递进论述。《易经》文本固有的内涵,仅此而已,不可能有更多的内涵!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后来者外在地附加于其上的,与《易经》本身无关。
关于卦象所表征的意涵。六十四卦的构成,是有八卦两两迭加而得到的。既然上卦下卦已经作为计序符号体现了其含义,就不可能额外追加其他的含义。也就是说,“上卦下卦作为计序符号”是一种认识视角,“上卦下卦分别代表天、地、雷、风、水、火、山、泽”是另一种认识视角,但这两种视角的认识不可能同时适用。所以,不能将各不相同的“义理”“象数”阐述体系混杂在一起。再者,从汉字文化的角度来看,《易经》各卦的卦象,也不应当是各卦表征意义的来源。因为,汉字本身就是象形文字,如果另外又创造出一套象形符号,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其表达的内含也不可能超过象形文字本身。所以,各卦的卦象,如果有意义的话,那么,必定是外生地附加了其他假设,而不可能是其卦象本身。
从《易经》文本内容来看,很显然,各卦的卦辞和爻辞,论述的只是义理,而没有对卦象作出任何相关的论述。至于后世所谓的“象数”,实质上是借用六十四卦的卦象,来论述另一套“理论”,与《易经》本身没有关联性。再者,《易经》的卦辞、爻辞,也不可能根据卦象“推演”出来,而是与卦象完全独立的知识阐述。
读懂和理解《易经》,不宜掺入有关“象数”的内容。对于这一认知,可以作一简单的逻辑论证。稍有现代数学知识的人,都可以理解以下问题。表征各卦卦象的阴爻(⚋)、阳爻(⚊),完全可以用二进制的“0”、“1”替代。若进行替代,那么,每卦的卦象就是一个六位的二进制数字(例如,101010,011001,……),面对这样一个个二进制的数字,能够对其“卦象”作出“象数”之理的阐释吗?答案显然是“不可能”!如果,要对一个二进制数字,作出有其内涵的阐释,必然需要增加其他假设。但是,《易经》文本本身并没有给出任何假设。也就是说,几千年来,众多的《易经》象数派的阐释者,之所以作出诸多貌似有依据的阐释,实质上都加上了构造自己话语体系的若干假设,这些假设,既不是《易经》文本既有的,也不是众多易家的公共知识。所以,以卦象来阐释“象数”之理是缺乏逻辑基础的。
(三)关于“易”与各卦卦名的含义问题
关于“易”的名称及其含义。《易经》之“易”,通常解读为“变易、简易、不易”。显然这不是成文初期的思想认识,而是后人根据自身的理解归纳而追加的。“易”字,《汉字源流字典》释为,甲骨文的本义是“赐予”。因此,《易经》的“易”字,本书作者认为,可以理解为“上天示下”的意思。按现代的语言来理解,大致相当于可以认知的一般事物运行的“规律”。其实,《易经》,创作初期多半没有题名,“易”应当是后人所取,所谓“简易、变易、不易”的说法,与其说是解读,不如说是解读者的自定义(如,《系辞传》将易理概括为“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一概括,并非源自《易经》,而是《系辞传》作者自己附加的假设,再用这个假设去论述“易”的含义,其实就是循环论证)。本书作者认为,对“易”字的含义,没有必要去深究,即使深究也无助于深刻认识《易经》的内涵。合理推测,成文初期并没有专门的命名。“易”的名称,应出现在春秋时期,或者说,此前或有此名,但不是普遍使用的通用名称。
关于六十四卦的卦名。本书作者合理推测,《易经》成书初期,各卦并无卦名。从汉字文字角度来看,每一个卦的卦象,其实就是一个广义的“文字”,之所以要创造出这些新的“文字”,就是因为既有的文字难以表达其所要表达的完整含义。所以,从逻辑上来看,各卦的卦象,本身就是卦名。如,“乾”“坤”等卦名,显然是后人为了便于指称而加诸其上的。从逻辑上来看,不可能也不应当另外给予一个命名。这就如同,刚刚给出一个概念,另外又给出一个具有同等含义的概念,从逻辑角度来看,完全是多余的,并且徒增混乱。例如,乾卦,有了“乾”的命名之后,后世的整理者,就不得不赋予普通汉字“乾”以特殊的含义,如,代表“刚健”、代表“天”、代表“自强不息”,在《象传》中写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之类的词句。其实,如果原原本本地从卦辞和爻辞来归纳总结的话,“乾”卦的内容,完全与上述内涵无关,只通过阐述龙的不同活动形式来阐述相关事物的类比状态特性。
关于各卦卦名的含义。本书作者分析认为,《易经》各卦的卦名,本身未必有特定的含义。六十四卦各卦的卦名来源不一。第一种是,来源于卦辞的首字或首二字。如,否卦、大同卦、履卦、噬嗑卦、大过卦、坎卦、姤卦、艮卦;第二种是,来源于卦辞中出现的第一个实词,或多次论及的实词。之所以有的卦名是一个字,有的卦名是两个字,则是因为有的卦辞的首字不适合用于指称卦象,如“大”、“家”、“既”、“已”等,否则无法体现各卦的区别,由此原因,此类卦只能以卦辞中出现的第一个实词来指称,其后才逐步成为该卦的卦名。如,蒙卦、需卦、讼卦、师卦、比卦、谦卦、豫卦、随卦、蛊卦、临卦、观卦、贲卦、剥卦、复卦、颐卦、离卦、咸卦、恒卦、遯卦、晋卦、明夷卦、家人卦、睽卦、蹇卦、解卦、损卦、益卦、夬卦、萃卦、升卦、困卦、井卦、革卦、鼎卦、震卦、渐卦、归妹卦、丰卦、旅卦、巽卦、兑卦、涣卦、节卦;第三种是,来源于后人对于卦辞和爻辞所描述的事物及其引申表达的意涵。后人根据自己的认识命名,是以相应卦辞和爻辞之外的字词来命名的。如,乾卦、坤卦、大畜卦、中孚卦、既济卦;第四种是,来源于某句爻辞的简省,如,《大有》卦的卦名,来源于“大车以载,有攸往”之爻辞。再如,《大过》卦的卦名来源于“过涉灭顶”之爻辞。对于此类卦卦名含义的阐释,不宜直接从卦名的字面上去解读,而应主要依据该卦卦辞爻辞来阐释。
基于上述认识,可以得出:《易经》六十四卦的卦名,本身未必有特定的含义。各卦论述的核心内容,与卦名的本字,没有直接关联。所以,在释译《易经》各卦的含义时,不应事先根据卦名确定该卦的基本内容,而后在这一固化认识下去阐释卦辞及爻辞的含义,而只能根据卦辞及爻辞来归纳该卦的内容及其含义。也就是说,在释译《易经》各卦卦辞爻辞时,不宜从解析卦名的含义着手,更不能把卦名本字的含义当作是该卦阐述的核心内涵。应秉持这样的认知:部分卦的核心内涵,可能与卦名本字建立语言文字上的某种联系;而部分卦的核心内涵,与卦名本字未必有语言文字上的必然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为数不少的汉语字词释义,由于《易经》的广泛传播使用,使得其释义有所增益。最典型的是“乾”“坤”等汉字,“乾”“坤”本身的文字释义,并没有指称天地、阳阴、男女等释义,但其成为卦名之后,而使得其文字释义增加了新内容。鉴于这一文字现象,在释译《易经》的过程中,须谨防《易经》用字用词释义上的循环论证。即,某字某词语的含义原本就源自《易经》,现在又又反过来用其释义去解释卦辞爻辞,必然引致一种循环论证。例如,“鼎”字有“鼎革”之义,实际上源自《鼎》卦,因此,不能反过来用“鼎革”去论证《鼎》卦的含义。再如,“九五之尊”,原本是来自于《乾》卦的九五爻辞,由“飞龙在天”爻辞而引申出“至尊”地位的含义,如果又反过来用“君主”“至尊”等来阐释各卦之中的九五爻辞的话,也必然形成循环论证。所以,在释译《易经》过程中,对于源自于《易经》的汉语字、词的释义或引申义,要特别谨慎使用,这些字词的释义不能反过来用作阐释《易经》相关卦辞爻辞的依据。
(四)关于各卦卦辞爻辞的论述主题及其一致性
本书作者认为,《易经》的每一卦,其所论述的内容必须是关于同一问题的,这应当是认定《易经》是否具有逻辑性、是否具有哲学价值的必要条件。如果,《易经》同一卦中的卦辞爻辞,随意地论述互不关联的多个问题,那么,《易经》也就不足以被看作是一部有哲学价值的经典。因此,同一卦内,卦辞爻辞都是针对同一问题展开的讨论。卦辞是对该问题的综述性论述,各爻辞之间有一定关联性(针对同一问题展开,或为并列关系,或为递进关系,或为包含关系),相互之间的论述有一定的衔接性、论述内容不跳跃,相互之间的论述不存在相互矛盾的内容。
要读懂和理解《易经》各卦的含义,首先就要明确各卦集中讨论的是什么问题。如何判定这一问题呢?只能通过卦辞爻辞的逻辑联系去归纳总结。本书作者总结得出:《易经》各卦卦辞、爻辞,多为“三段论述”方式,即,一是讨论的某一事物或某一事物的典型事例,二是日常社会生活中可与之比拟的某一事物,三是该类事物在不同情形下的发展态势。最具典型性的是“渐卦”的卦辞、爻辞,各为三句话,分别为关于“鸿渐”的、关于夫妇的、关于吉凶的论述,个别爻辞省略了其中某一项或两项,但不难理解各爻辞均为“三段论述”的意涵。观察分析各卦卦辞爻辞,可以合理推论,多数卦的卦辞爻辞,都是类似的“三段论述”方式,只不过有些卦的卦辞爻辞省略过多,但依然能够看出其“三段论述”的迹象。由此,我们在理解各卦卦辞爻辞的过程中,适当“添补上”其省略部分,就能够更好地理解其前后文的关联性,也就能更好地理解其所要表达的意涵。特别是对于一些语言文字上有些突兀的爻辞,适当地还原其“三段论”,就能够很好地理解其文字所表达的意涵。
本书作者认为,要读懂《易经》,要重视阐释过程中的逻辑真实,而不要过度强调其“历史真实”。由于古代文字记述极其简略(“省字简写”等),省略了许多重要词语(这些词语或许对于时人来说,是很容易意会的共同认知)。现今,要去恢复这些省略语词,几乎没有可能性。因此,只能以“逻辑真实”去替代“历史真实”。例如,“蛊”卦主要论述的是“父之蛊”相关问题,但是“父之蛊”在当时所指哪一类的事物,已经无从考证,但以“父辈日渐衰微的家业”一语作为代入语,从全卦爻辞的叙述逻辑来看,逻辑是通顺的,因此可认为将“父之蛊”阐释为“父辈日渐衰微的家业”是逻辑真实,但无法认定其为历史真实。
(五)关于对《易经》占断语词的认识
《易经》各卦卦辞爻辞中,有大量的占断语词,如,“吉”“凶”“吝”“无咎”“有悔”“悔亡”等等。本书作者认为,《易经》的“占断”,并不是针对某一事物的主观评断。《易经》有关“占断”,一般的论述方式是:面对某一类问题时,如果采取某种应对方式,将会引致什么样的结果。例如,“无妄”卦之中的“不耕获,不菑畲,则利用攸往”,其含义是:面对意外利益,既不追求短期收获,也不追求超前利益,遵循这些原则就有利于事物发展顺利。如同,不耕种应当休耕的田地,不耕种刚刚开垦尚未成熟的田地。
另一方面,多个断语同时出现时,以现代学术思想来认识,或可区分为:短期静态、发展动态、远期目标预期;或可区分为:当下运行状态、长期发展进程;或可区分为:常规路径、建议采用的手段、反向行为的警示;或可区分为:主观上的担忧、客观风险、条件风险;或可区分为:一般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
再一方面,《易经》论述中使用的词语,多数为中性词,不包含价值判断。例如,《易经》中“君子”“小人”“中孚”“谦谦君子”等词语,应当是不包含价值评判的中性词语,所以,要读懂和理解《易经》的哲理思想,就必须把这些千百年来已被贴上“价值”标签的词语,回归它原本的中性语义。
(六)关于读懂《易经》的几个语文逻辑问题
其一,从《易经》整篇来看,整体上应保持其一致性。即,所使用的同一概念,其内涵前后文应当保持一致;表达方式,前后文应保持一致;相关联的概念、表述,不存在相互矛盾。特别是,各卦都使用的“占断用语”,其含义在各卦之中应大致相同,不能出现较大的反差。如,“无咎”这一用语,在各卦中的含义大体上都应当理解为“某一行为不会带来与本义相悖、适得其反的影响或后果”,可因应各卦讨论问题的不同情境略作变化。另外,对于不同卦所使用的同一语句,应作出大体能够融通的理解。如,《坤卦·六三》有“或从王事,无成”之语句,《讼卦·六三》亦有“或从王事,无成”之语句,那么,对于这两个不同卦中的爻辞,就应当综合起来理解,以得出一个能够“通用”的阐释;再如。《同人·九五》有“同人先号啕而后笑”,而《旅·上九》则有“旅人先笑后号啕”,也应当综合起来理解,以得出一个能够“相通”的阐释。
其二,卦辞、爻辞的字词,要尽可能使用《说文解字》的释义。因为,《说文解字》的作者,考察的是汉字的发展历史过程、汉字的类别结构、字与字之间的含义差别,其所作出的释义,多数情况下,更能够反映《易经》用字的本义,客观性较强。与之相对,两千多年来,众多《易经》释译者,对其用字的释义往往是选其所需,主观性较强。
许多字词,有多重含义,有其字的本义,也有其引申义,也有其作为“通用字”的含义。如,“命”,既可以释为“命运”,也可以释为“制令、号令”。在《易经》的阐释过程中,最终选定哪一含义作为某一卦辞爻辞的释义,只能通过上下文的逻辑关系来确定。如果,选定一个字词的某一含义,使得该爻辞语义与上下文逻辑关系顺畅、语义清晰,那么,该释义的选择就有其逻辑合理性;反之,如果,选定某一含义,该爻辞语义与上下文毫无关联,则意味着该字词所选释义是不恰当的,缺乏其逻辑合理性。
其三,对于卦辞、爻辞的简省内容,应合理“补上”以利于理解。如,每一卦,共有1条卦辞和6条爻辞。如果其中4~5条卦辞爻辞所论述内容较为明确且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合理去推测其他2~3条过度简略卦辞爻辞的含义指向;又如,如果其中4~5条卦辞爻辞的表述句式较为一致的话,那么,就可按照同一句式去合理推测其他2~3条过度简略卦辞爻辞所省略的内容;再者,如果,全文所使用的相同词语,对其内涵作出基本一致的阐释,那么,对于那些难以理解的卦辞爻辞,就可通过已经明确其内涵的若干词语,倒推出其意涵指向。也可以推测出,其卦辞爻辞中省略的关键性转折词语。例如,不少难以理解的卦辞爻辞,如果合理地补上“否则”“以避免”等词语后,其论述逻辑就变得清晰,其论述语句也变得通顺。
其四,对于一些实词的理解,宜采用其喻意,而不必过于拘泥于词语字面含义。如,噬嗑卦之中的“灭趾”“灭鼻”“灭耳”,应理解为其引申的喻意“使之戒惧难行”“使之祖德受损(辱及先人)而戒惧”“使之后人受其影响而戒惧”,这样才能更确切地理解其所表达的哲理思想。再如,睽卦之中“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该句可理解为“遭遇到所乘车拉车的牛被障碍物被牵绊住,无法行走,驱车的人也因此摔伤”,而不宜理解为“驱车人是一个受过劓刑刑罚的犯人”。《易经》全文中有诸多这样的例子,应当引起释读者的注意。
二、本书对《易经》新认识的若干例举
本书基于上述有关《易经》的基本认知准则,力图得出若干“《易经》新识”。本书,其相较于诸多注家,有哪些新认识?兹将本书的若干新识例举如下。
1.“飞龙在天,利见大人”的含义是:事物发展到自由自在的态势,即意味着事物进入完全成熟的发展形态。犹如,飞龙在天空自在遨游的状态。
2.“群龙无首”的含义是:事物发展的各个进程,所呈现的各种发展状态,是同等地位的,任何一个发展进程都不比其他进程更为重要。
3.“君子几不如舍”的含义是: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考虑的话,与其执着于某一方式勉强追求,还不如顺其自然地放弃。
4.“利涉大川”的含义是:某一行为有利于克服较大的困难,过渡到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
5.“小畜”的含义是:事物发展进程中,风险未明时,宜稍待变化,以作出合理应对行为。
6.“否”的含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应认真对待与期望目标事物相随相伴的对立事物。
7.“小人吉,大人否”的含义是:从短期来看解决了表面问题,而从长期来看则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8.“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合理断句应为“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含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相关行为者为了公共利益,应各自约束自身行为,这样才有利于实施公共大事。
9.“蛊”的含义是: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易呈现中衰状态,须由接任者担当起振兴之责。
10.“何校,灭耳,凶”的含义是:对于某些严重罪行的惩戒,使之带上颈枷而流放远方,必将对其家族后代产生长远影响。这种惩戒方式,对于社会有较大负面影响,应限于适用较重的罪行。
11.“中行独复”的含义是:原本从众而行,对照内心本真目标,独自醒悟而返归,即使他众依然固往。
12.“无妄”的含义是:追求一定目标时,不可怀有获得预期以外利益的企图,亦即,不怀获得意外利益之“妄念”。
13.“大畜”的含义是:事物发展到较大规模时,既要充分发挥大规模的功效,又要防范大规模可能带来的大风险。
14.“大过”的含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应认识到潜在的重大风险,以便及时有效地应对之。
15.“坎有险,求小得”的含义是:如果陷入坎中有坎的多重困境,不要指望一步脱险,而应谋求渐进脱险。
16.“憧憧往来,朋从尔思”的含义是:作出统一决策之前,各部门倾向不定;统一决策之后,各部门则一致同心。
17.“恒”的含义是:为稳定趋向达成某一目标,应形成并遵循其内在的路径,而不人为地施加影响。
18.“大壮”的含义是:应构建对意外风险可起有效阻挡作用的设施或机制。
19.“初登于天,后入于地”的含义是:不合理地认识和应对“隐患”的话,将遭遇迅即转安为危的险境。犹如“日落”之景象,太阳刚刚还在天空之上,不知不觉就隐落没于地下。
20.“富家,大吉”的含义是:内部各个方面,如果能够完备,就能够应对各种意外,而不会发生大的困难。
21.“睽”的含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对于追求目标,既要有准确可识的目标,又要不断调整方向,以使手段与达成目标相一致。
22.“井”的含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应当善用那些历久弥新、与自然几乎融为一体的设施和制度。如同,水井之类的设施,由于最好地顺应了自然条件和自然规律,具有长期的功效作用,经过千百年,已经成为了自然系统的一部分。
23.“君子豹变,小人革面”的含义是:涉及顶层结构的全面性变革,涉及到个体习性的变革,其变革成效,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所以,要进行这些方面的变革,则需要更为稳妥可预期的举措和步骤。
24.“巽”的含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应及时听取多方面的建议主张、权衡利弊得失,以决断进一步的发展之路。
25.“中孚,豚鱼”的含义是:在与之交往的群体中获得信用,其根本是自身内心真诚,而不是一次性的利益输送。如同,豚、鱼等祭祀物,虽然简单,只要内心真诚,仍然会被神灵接纳而赐福。
26.“小过”的含义是:寻求退而求其次的解决路径,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正常作为,尽管不是最好的解决路径,同样有利于事物顺利发展。
27.“既济”的含义是:事物发展即将达成目标之时,应适当调整节奏,以使目标恰到好处地达成。
28.“未济”的含义是:事物将要发展到最终阶段,需要通过制动方式使发展速度减缓下来。制动不得当的话,将导致难以准确达成目标,或是未及,或是过当。
引文格式:钟茂初. 中国古代朴素哲学思想解析及其生态文明启示[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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