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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何谓“代大匠斫”?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第七十二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与本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所阐释的哲理思想是连贯一致的。其意涵是:当统治者的最后威慑规制对于民众已经起不到威慑作用之时,民众所累积、所集聚的巨大力量就会反作用于统治者。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句,帛书本作“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帛书本所表达的含义更为准确,其含义是:如果民众都具有“不畏死”的特性,那么,以“死”这样的威慑方式,在统治过程中是难以起作用的;如果民众都具有“畏死”的特性,那么,那些“不畏死”而乱为者,早已被处死了。民众之中将不再有“不畏死”分子,同样,以“死”这样的威慑方式,在统治过程中也没有用武之地;即使“畏死”的群体之中还有一些侥幸乱为者,以“死”这样的威慑方式可在统治过程中起到一定作用的话,也只有专门的“司杀者”有权力去作相应的处罚。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句,以现实社会中的日常现象来比喻说明:大自然,有自己主宰生杀予夺的机制,无须世人的代替,世人自作主张去代行大自然的功能,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极有可能危及自身。
本章的哲学意涵:自然系统也好、社会系统也好,系统有其主宰生杀予夺的机制,无须外在力量行使。外在力量不当地行使,不仅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有极大风险危及自身。《道德经》既不主张在“天网”之外增加“仁义”,也不主张在“天网”之外增加“法条”。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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