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前,有一位现在名气不小,但当时还没有什么名气的年轻的中学语文教师,给语文界一位搞德育起家的名师写信。信中,这位年轻人自我介绍说;“我是XX市XX中学的XX老师”。此名师,给这位年轻人回信,特地指正说,你信中自己称自己为老师,是不妥当的。
我当然知道,不少人都认为做教师的人,不能自称为老师。但看了这封信,我还是觉得可笑——怎么老有这样胶柱鼓瑟的语文教师,甚至所谓语文名师呢?
谁都知道,在当下的学校,老师常常要接学生或家长的电话。老师接学生或家长的电话,自我介绍时,是说“我是XXX老师”好呢,还是说“我是教师XXX”,或“我是X教师”好?说“我是教师XXX”,或“我是X教师”,没有错,可是别扭不别扭?上语文课,语文老师带领学生朗读,老师说“下面请同学们跟着老师一起朗读”,这样说不行?一定要说成“下面请同学们跟着教师一起朗读”?
老师一词,过去的确常常是对教师的一种尊称。但现在,它的敬辞意味已然淡化,同时也泛化为可以指称很多行业传授文化、技术的人。也因此,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教师在做自我介绍时,说的都是“我是XX学校的XXX老师”。极少有教师自我介绍时,不说“我是XXX老师”,而说“我是教师XXX”,或“我是X教师”(我从未听见有教师自我介绍时说什么“我是X教师”的)。简单点说吧,教师自称为老师,不是什么违反语言规则不得体,而是说的一种事实——老师只不过是老师,教师就是老师,因为我是教师,所以我是老师。
一些胶柱鼓瑟的语文教师,可能会坚持认为老师是不能自称为老师的。那你坚持你的观点得了。可是你消灭不了、阻挡不了“我是XXX老师”这种说法的流行。
我认为,既然大部分老师都在使用“我是XXX老师”这样的说法,其中必有某种道理在。语言是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例如“小姐”这个词,以前不也是尊称吗?可是现在“小姐”有了新的含义。我还认为,好的语文教师,既有传授语言规范的义务,更有传授语言规律的义务。语言的最大规律是约定俗成。是的,流行的语言现象,最终并不一定都能得到规范的承认,但许多流行的语言现象,开始不符合语言规则,最后却都被接受为合理说法。这类语言现象难道不是举不胜举的吗?
广州《语文月刊》杂志,每期都给我赠送该刊。去年,我从该刊2015年第6期看到安徽当涂一中一位语文教师的短文《“老师”不宜自称“老师”》。这篇短文说,根据词典的解释,老师是对教师的尊称,泛指有某种特长值得学习的人。该文还说,老师自我介绍不应该说“我是XXX老师”,而应该说“我是教师XXX”,或“我是X教师”。
如果说,十几年前,我对那位搞德育起家的名师之好为人师感到可笑,但看了《语文月刊》上的这篇短文,我感到有些可悲。
我办公桌上有两部《现代汉语词典》,一部是《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1996年7月修订第3版),一部是《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2006年6月第5版)。前者的确把老师解释为:“尊称传授文化、技术的人。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而后者,则与时俱进,把老师解释为:“对教师的尊称,泛指传授文化、技术的人或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就是说,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老师一词,既可以是对教师的尊称,也可以泛指传授文化、技术的人,还可以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是2006年出版的。可是到了2015年,安徽当涂一中这位语文教师,还在拾人牙慧写这样的文章,而且可以断定,他在写这篇文章前,要么没有查阅过《现代汉语词典》的新版本,或者是查了,但看不懂《现代汉语词典》新版本对老师的解释包含三个义项。
这样的语文老师多了,语文该怎么办呢?
请同学们站起来跟程老师一起大声朗读以下句子——
老师只不过是老师。
教师也就是老师。
老师就是老师。
因为我是教师,
所以我就是老师。
“你们家都是老师!”
2016/5/31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5-1-9 19:0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