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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用政策解读》
https://scit.nju.edu.cn/37/43/c11003a210755/page.htm
主要信息摘录如下:
1 对于予以核定间接费用的研究类项目,科学基金分类采用两种核定方法:一是比例法,二是固定额度法。其中,比例法是指对于一般研究类项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在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基础上,运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计算核定间接费用。具体的比例为: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金额在500 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金额为500万元以上至1000 万元的部分为13%,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部分为10%。固定额度法是指对于固定资助强度的研究类项目,按照固定额度核定间接费用。
2 项目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和提交项目计划书时,只需对项目直接费用编列预算。项目立项时,只批准资助项目的直接费用金额,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单独统一核定和批准。
3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依托单位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并且要求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4 允许开支一定比例(5%)的绩效支出,用于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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