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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没有权威的定义,但从不同视角的研究和论述,包括:
体系要素论 商业模式是一个体系、框架或系统,并通过罗列商业模式的组成部分以及如何整合要素来诊释商业运作的意义。Ostewalder(2005)认为包括价值主张、目标客户、分销渠道、客户关系、资源配置、能力、合作伙伴关系、成本结构和盈利模式9个方面。
价值创造论 商业模式最终目的之一就是创造价值。商业模式是公司运作的秩序,是公司为自己、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客户创造价值并获利的决定性来源,是公司获得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依据它使用其资源、超越竞争者和向客户提供更大的价值(Afuah,Tucci,2003)。
国内学者翁君奕在其《商务模式创新》中认为:“不同界面的商业模式是客户界面内部构造和伙伴界面构成的核心界面要素形态的有意义组合,对各要素可以根据价值对象、价值内容、价值提交、价值回收进行分类;并提出价值主张、价值支撑、价值保持的概念”
盈利模式论 赢利似乎更强调毛利润,能使企业长久的获利,是企业产生可持续的收益流的体系。如同价值创造论的视角, 盈利模式的视角也是一种反向探寻利润源的阐述模式。
“商业模式”比较综合的定义:
为了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并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 达成持续盈利目标的组织设计的整体解决方案。
众包商业模式的要素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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