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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处理是停几年基金申报,实际上等于是终身无法再主持国基了。就算以后让报,谁敢给批呢?
按:问题的性质好像不太一样。我觉得按恶劣程度排序如下:
1. 捏造子虚乌有的论文标题,或瞎编说别人的论文自己也有署名
2. 买论文
3. 抄袭
4. 假数据
5. 重复发表
6. 部分重复
7. 个人简历不实
处理结果都一样是否合适?尤其最后一条,似乎恶性并不大。
有些问题,似乎评审专家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如犯第一条的,好像最后还都给了资助。像第一条这种,有些甚至连期刊名称都是编造的,作为领域内的从业人员,比如我,一眼看去就应该具有足够敏锐的直觉感觉到不对劲才对。当你感觉到不对劲了,用合适的数据库工具分分钟即可鉴别真伪。一般来说,网上人肉不到任何信息的科研人员,肯定水平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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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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