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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霾:搁置争议 迅速行动

已有 1711 次阅读 2014-3-4 16:55 |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抗霾:搁置争议 迅速行动

 
■本报特约评论员
 
当下中国,雾霾或许是公众关注度最高的词汇,同时,对雾霾的成因是什么、如何减少雾霾天气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又似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少人的认识是:从火电、工业和民用燃煤、机动车、建筑扬尘、厨房、化工业、农田等众多排放源中,找出谁是“元凶”、谁是“帮凶”,降伏雾霾才能事功相当。由此希望科技界给出明确答案。
 
但细究起来,这个“排队”实属不易,因为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甚至同一区域同一季节的不同污染过程,“元凶”、“帮凶”的角色并不相同,并且可以转换。从这个角度论,把目光集中到重污染事件上来寻找“元凶”,把减排首先落实到降低重污染天数这个目标上去,不失为一个尽管无奈但颇为现实的选择。
 
最近,中国科学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科技专项披露了其一系列研究结果,其中最值得关注的结论有二:一是机动车排放确为北京地区重污染事件的“元凶”;二是在北京地区的重污染事件中,更大区域内的燃煤排放与北京本地的机动车排放,在PM2.5粒子生成中的占比可高达70%。
 
根据这两个结论,再结合经验感知,或许大家可以用以下过程,来描述和理解去年一月份及上周才结束的重污染事件。北风过境,天气湛蓝,接着南风徐来,不满半日,大气变浊,此为第一阶段;自后数日,天静无风,浊度渐增,雾霾紧锁,此为第二阶段;然后既风既雨,雾清霾散,又见蓝天,此为第三阶段。第一阶段说明在污染初期,PM2.5粒子有“爆发式”增长;第二阶段则说明大气结构稳定后,粒子有“渐进式”增长。“爆发式”增长同外源性气态污染物的快速输入所产生的物理化学反应有关,其“元凶”主要是北京以南、以东区域的燃煤排放,而“渐进式”增长以内生源尤其是机动车排放为“元凶”。
 
中科院科技专项的研究结果,可以进一步给我们三方面的启示:
 
一是治理雾霾天气,建立区域联合减排机制极其重要,这是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易扩散性所决定的。我们以后应谨防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某区域不惜投入减排,但周边地区不联动,以至该区域收效不彰,丧失信心。
 
二是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或城市群内,机动车排放就是“元凶”,起码是“元凶”之一,这应成为共识。或许个别科研小组还会发出不同声音,但相信不会成为主流声音。把机动车减排与燃煤减排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应是国家坚定的选择。
 
三是从污染物积累的“爆发式”增长和“渐进式”增长这两个过程的快速程度看,如果不切实加大减排力度,要想减少重污染事件的频次与强度,恐怕没有可能。
 
减排就得制定标准并严格执行标准。现在需要讨论并明确回答的一个现实问题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应该执行发达国家甚至高于发达国家的排放标准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看2013年的一组数据:中国东部10省(市)土地面积约92万平方公里,仅占全球0.6%,而人口约5.15亿,全球占比达7.3%;年消耗煤炭约14.5亿吨,全球占比高达21%;民用汽车拥有量约5600万辆,全球占比已达5.6%。
 
明眼人一看即知,我国东部单位面积上的排放量,已不是是否为全球之冠的问题,而是世界其他区域还有没有可比性的问题。要在这样的区域切实减少雾霾天气,除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外,难道还有其他路子可行吗?
 
《中国科学报》 (2014-03-04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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