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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下游说
由于学界有关大禹治水地望的争论,同时也指涉着夏王国的地理范围及规模,因此争论尤炽,是整个夏史研究中最有魅力的部分。
至于黄河下游,因属于平地河道,且泥沙多,而以“善淤、善决、善徙”闻名。黄河下游干流的泛滥和改道,绝对是形塑全新世华北平原地理景观的支配性变量。
所以,文献中经常提及的黄河洪水,实际上大部分发生于黄河下游。而且,我们一定要牢记,黄河下游泥沙多,而以“善淤、善决、善徙”闻名。黄河泥沙的来源,是因为在流经中游黄土高原时带来的。比如,徐旭生先生云:“洪水的发生区域主要的在兖州,次要的在豫州、徐州境内。余州无洪水。”“大禹在黄河下游,顺它自然的形势,疏道为十数道的支流,后世就叫作九河”。
沈长云先生亦认同此说,且从地理形势作了一番剖析:“我们认为古代洪水只是发生在河、济之间,即《禹贡》十三州的兖州及其附近地区。因为兖州以西,自今河南中部起,就入于豫西山地;西北,过太行山脉,便入于晋东南山地。这些地方都属黄土高原,既不会有河水泛滥,也因其雨量的稀少,不致造成大的洪涝灾害。即令夏季山洪暴发,也不过使山谷局部地区受到威胁,与大片土地上持续的洪涝灾害不是一事。兖州以东,入于山东丘陵,也不会有洪水灾害。至于兖州东北的黄河下游,自大陆泽以下,河分九派,一片泽国,已是无人居住的地区,更谈不上什么灾害问题。只有这兖州地区,处在东西两个高地之间,地势低洼,降雨量又较西部黄土高原丰富,最易受到水潦的袭击。加上这里大小河流纵横,首先有河、济二水成夹角围绕着流经兖州地区,河、济之间又有一条淮水(即《诗经》所谓“桑间淮上”之淮),此外还有潍、沮一类小的河流,一旦发起洪水来,百川之水便先自溢出。故而古代河患的记录几乎全是在这一地区。总之,论古代洪水发生的地域,唯有此处最是可能。”
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还有不少。
总体来说,我认为,沈先生的地理分析是事实。
黄河下游河道东流时受阻于山东丘陵,或南流入黄淮平原,夺淮入黄海;或北流漫过冀鲁之间的低平洼地,汇入渤海。南部淤高后改流北道,北部淤高后改流南道;有时南北道同时并存;如此不断改道和泛滥,反复进行。兖州之地正好包括了黄河北流与南流之地之大部,若大禹治水确实发生在黄河下游,则诚如沈长云先生所云,最有可能发生在兖州(大概是:从河南的濮阳经菏泽至山东半岛之间的低洼地区)。
但是,历史上黄河下游水灾的治理方式主要靠堵而不是靠疏,即通过筑堤来防护。之所以这样,跟黄河下游泥沙多,“善淤、善决、善徙”的特点决定的。
徐旭生、沈长云两位先生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特点,只是单纯依据文献记载而坚持认为禹治水以疏为主,鲧以堵塞的方式治水是失败的,这就与其所坚持的禹在兖地治水之说之间存有内在矛盾。
没办法疏,因为泥沙太多,很快就会把好不容易疏通的河道又塞满了。
所以,要驯服黄河,唯一的办法是“堵”,即在两边修很高的河堤,且不断加高河堤,束水归槽,让它只沿着相对固定的河道走,而不是满地乱流。
作为黄河水利专家的周述椿先生看出了黄河下游治水靠“堵”,与文献记载大禹治水靠“疏”之间的矛盾。
但他依然坚持禹在黄河下游治水之说,为弥补裂痕,一方面引用文献说明禹治水时也曾用堵的办法,同时论证在4500BC左右,很可能由于一场地震使黄河由南流改道北流,禹的贡献在于堙塞南流故道,并修筑一道起自广武山,经荥泽到浚县,再至内黄长达150公里的黄河大堤——鲧堤。
从当时各地城墙的修筑来看,大禹时代人们确实已经掌握了筑堤技术,但从此时社会规模与人地关系来看,当时显然既无能力亦无必要修筑这样的大型堤防,原因如下。首先,黄河下游在被人工修筑的堤防约束之前,是一条自由泛滥的大河。黄泛区少有人类定居,改道与泛滥皆与人类社会无关,时人既无必要也无能力修筑大型堤防工程;这与秦汉以后原本的黄泛区人口密集的情形是截然不同的。
由于黄河河床淤积得非常快,在自然状态下,河水也经常外溢决堤(自然堤)而改道,使河床经常大范围摆动,非常不固定。比如,王青先生曾用考古资料论证,距今4600年黄河从北流改为南流,600年后即距今4000年时复又改为北流,其结论与周述椿先生的结论正好相反。我们以为此类歧见,正好反映在自然情况下,古代黄河任性改道的情况远比我们所想象得更频繁。对此,谭其骧先生早有考证:“黄河下游在战国筑堤以前,决溢改道是屡见不鲜的事”。
早期人类是无法在这种水土不定的黄泛区长期定居和生活的,虽然不排除某个具体时间在实际泛滥区之外间歇性地有居民生活,甚至建立定居村落,但从长时段来看,由于黄河泛滥的威胁始终存在,所以该区域的聚落难以长期稳定存在。就是偶尔建立了聚落和社会,也容易遭灭顶之灾而无法留下任何文化记忆。所以,细查河南、河北、山东地区距今4000年前后考古遗址的分布,即可知当时黄泛区的范围,是一片广大的无人区。
上图是山东地区龙山文化遗址分布图,在图中红线以西北和西南,有一大片无遗址区,这就是黄泛区。
在黄河北流区域,河南境内的原阳、延津、封丘、滑县、浚县、内黄,再向东北延伸,到河北境内,大体沿今京广线以东,以衡水和沧州为中心,南及山东聊城市和德州市大部,在此广大区域内,鲜见同时期的考古遗址分布,或只在其中地势稍高的区域(这些稍高的台丘也是由更早的黄河泛滥加积而形成的)间歇性地存在一些遗址 在黄河南流区域,今河南境内的中牟、开封、兰考、民权、宁陵,山东境内济宁与荷泽之间,曹县和单县南部,安徽境内毫州、涡阳、利辛、颖上、淮北、灵壁、泗县以及江苏境内丰县、沛县、徐州、邳州、睢宁、宿迁等地大片地区基本上无考古遗址分布。前文提及的鲧堤即分布在北流黄泛区内,徐、沈言兖州低洼之地多洪水,所言乃指黄泛区。
灾害是相对于人而言,是指其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与损失。我们赞同沈长云先生观点,“洪水必是发生在当时居民比较稠密,因而给人们带来较大威胁的地方”。
但是沈先生指认兖州为居民稠密之区,此乃后世的情况。黄泛区对于大禹时代之人而言,尚是无法生存的禁地。
谭其骧先生有言云,“正是由于战国筑堤以前的河北平原是一片榛莽,荒无聚落,黄河在这里改道对人类生活发生不了多大影响,不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至少并不被认为是严重灾难,所以尽管多次改道,却基本上一次都没有被史家记载下来。”
其言甚是。无人居住的黄泛区内,纵使洪水泛滥横流,又于人类何干?又何来灾害和治理之说?当然更无费力筑堤之必要。
该地区考古遗址多分布在前述黄泛区的边缘,离黄泛区尚有一定距离之处。龙山时代这些聚落开始结群,出现一些城址,如北流黄泛区西北部的辉县孟庄城(下图,14)、博爱西金城(下图),北流黄泛区东南部的山东阳谷梁山地区3座城(景阳岗城、皇姑冢城、王家庄城)、荏平东阿地区5座城(教场铺城、前赵城、乐平城、大尉城、王集城)等(下图)。
这些城代表了当时社会所能修建的最大规模的工程,其中较大的西金城周长2000米、城墙宽10-25米、面积30.8万平方米;孟庄城周长约1200米、城墙宽15米,面积约12万平方米。
根据刘莉教授研究,当时华北平原为多中心竞争的酋邦社会,每个酋邦大约方圆40余公里,面积1500平方公里,数千至数万人口,由若干中心与一般村落组成;酋邦之间彼此独立且相互竞争。
象黄河河堤这种需要高大坚固且只有达到绵延一百至几百公里的规模时,才能有效约束黄河泛滥的大型堤防工程,修建时工程量巨大,组织协调非常复杂。
恐怕只有到了大国乃至帝国时代才有可能完成。其所需要的跨地域、跨社会的协作和动员能力,显然超出了大禹时代社会规模与组织所拥有的能力范围。
所以,王晖先生指出,上古时期人们在大小江河上并不建筑堤坊。
是故,辉县孟庄城在龙山晚期被洪水摧毁,但城与遗址一度一同被毁,这只能说明当时该地社群在天灾面前无能为力,这并不符合大禹治水后家园得到恢复的情况。
其次,人之所以要修堤约束黄河,是为了开拓黄泛区广阔的土地,是人向河争地而采取的对策。西周时期,黄河长期北流泛滥,南流泛区得以开拓而出现诸多城邑和国家如宋、葛、戴、贯、曹等。
一般认为黄河下游全面筑堤始于战国中期(谭其骧先生考证,黄河修堤始于战国中叶,即公元前四世纪四十年代左右,即约公元前340年。参见谭其骧:《西汉以前的黄河下游河道》,《长水集》(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56-86;邹逸麟,《黄河下游河道变迁及其影响概述》,《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S1期,页13),所以这时在北流泛区内才开始出现城邑。
之所以在这个时代才修筑河堤,是因为此时经过以大并小的吞并斗争,单一国家规模越来越大,黄河下游沿岸地区悉被并入魏、赵、齐的版图,这些大型国家开始有能力修筑大型堤防来约束河水,开发黄泛区;但是,这毕竟是个巨大的工程,并非一蹴而可就,是故北流泛区的开拓,直至两汉帝国时代才得以部分完成。
司马迁记载在他生活的时代,汉武帝安排数万人治理此地黄河水,开拓农地而作渠田。“数岁,河移徙,渠不利,则田者不能偿种。久之,河东渠田废。”(《史记.河渠书》)如果以大型帝国的技术和组织力量,尚且只能临时几年用此地,之后水患毁灭村落及农田,难道尧舜和夏王国的技术与组织体系强于汉?如果他们有这种超越性的能力,则进一步要问,成功克服黄河泛滥区的国家的考古遗存在哪里?
甚至在大型帝国时代,黄河仍是国家的心头大患,需要持续不断地花费很大的精力来驯服它。这是因为黄河被人为束水归槽后,新的挑战随之而来。
黄河泥沙多而善淤,束水归槽后狭窄的河床会被迅速加积抬高,每当新的河道固定不久后,很快便成为地上悬河,“黄河两岸几乎全靠大堤作为屏障,河道滩面一般高出两岸地面2-5米,有的甚至达到10米”。“这种高悬在大平原之上的河道,河床很不稳定,主流经常摆动,突然遭遇大洪水,很容易决口。决口之后,居高临下,难以堵复,有时就酿成改道。”但这时不论南流和北流泛区都已开发成人口密集的聚居区,社会已承受不起黄河决口、改道和泛滥所造成的损失。
据不完整统计,从周定王五年(602 BC),到1949年的2500多年中,黄河有记载的决滥次数达1593次, 其中秦汉时期平均约26年决溢一次, 三国至五代平均10年决溢一次, 北宋时迅速增长为每年决溢一次,元、明、清三代迅速增长到4~ 7个月决溢一次,民国时期增长为平均3个月决溢一次;2500多年经历了7次大改道和迁徙。洪水波及范围北达天津, 南抵江淮,包括冀鲁豫皖苏五省的黄淮海平原, 纵横25万平方公里, 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黄河水患频仍的痛苦记忆也因此烙进中国历史之中。所以,黄河之灾,其实是人与河争地带来的副产品,虽属天灾,更是人祸。
这种情况与大禹治水时的情形已相差甚远。我们注意到,将大禹治水故事与黄河作连结,始见于战国两汉经典作者的笔下,而黄河被束水归槽以及黄泛区被开发也始于战国,两汉继续努力。
传世典籍的后世解读者们潜意识地接受以黄河中下游为帝国腹心的思维框架,亦同时不断直面黄河灾害的现实,遂对禹在黄河之说不复作疑。再加上东周时代黄河诸国对禹的攀附,后世也在黄河地带不断考证和发明各种禹迹或禹事,为此说添砖加瓦,就像霍布斯鲍姆所论述的传统的发明一样。
所以,黄河下游河道的自然地理情况以及人类社会对于黄泛区开发利用的历史过程都表明,黄河下游不可能是大禹治水故事真正发生的地方。只是因后世河患灾害的历史记忆,激发该地人们对于历史上最大的治水英雄大禹的崇拜,而使其成为被后人附会之处。
总之,黄河下游的河道特征,决定了这是一条极难治理和驯服的河流。如果要治理和驯服的话,那需要组织特大型堤防工程,这不是禹时代的社群所能够胜任的。所以,从治水需求、难度与实际治水能力相匹配的角度,基本上可以否定“大禹治水是在黄河下游区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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