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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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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际上十分流行的全球气候变暖理论由3个主要环节组成:
(1)大气CO2浓度从工业革命前的280 ppmv升至450— 550 ppmv后,全球平均气温可能将上升2℃— 3℃;
(2)若全球平均气温上升2℃以上,将可能给人类带来重大影响,突出地表现为海平面上升、物种灭绝、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增加、热带传染病北上、全球粮食短缺、水资源供应不足,地区冲突增加等;
(3)世界各主要国家必须立即采取各种行动,减缓全球变暖,使2050年CO2排放量降低到1990年排放水平的50%,且越早采取行动损失越小。
显然,这个理论的核心基础是气温对大气CO2浓度的高度敏感性,以及地球表层系统在适应气温变化时的极度脆弱性,其最终目的是减少或控制化石能源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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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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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20余年之努力,这个理论已经走出学术界,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和传播,同时也成为一部分政治家在国际政治、外交博弈中使用的工具。
但是,学术界对这个理论质疑的声音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大气CO2浓度增加1倍后,全球平均气温将上升2℃— 3℃,这只是一个模拟值,它由不同的数值模式计算后平均得出,且不同模式输出的增温值可差5℃之多(从1℃左右到6℃以上)。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数值模式是否已成熟到能够准确评价全球平均气温与大气CO2浓度的关系?
工业革命以来,全球气温已增加约0.74 ℃,大气CO2当量浓度已增加60%左右,那么,从过去100多年的记录中,我们是否可以准确评价气温对CO2的敏感性?如果这个评价同数值模拟不一致,则哪种方法更可靠?气候系统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人类对它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的变化过程与机制是否已有足够充分的了解?比如,在一些要素的“驱动”下,气候系统也会产生负反馈作用,目前的专业论文谈了很多正反馈过程,那么科学界对其负反馈过程了解充分吗?围绕南极冰芯所发表的大量文章表明CO2浓度滞后于气温的变化,这说明,CO2 “驱动”气温升高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减少CO2排放必须降低化石能源的使用,而根据一些专业机构的预测,人类在今后20— 30年间,还将以化石能源为主,这就面临一个如何在扶贫、发展和保护气候中达到平衡的问题,简言之,如果气温对CO2浓度没有那么敏感,人类值得去为之牺牲发展速度吗?
同样,对增温的影响也有很多不确定性。地质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在地球几十亿年的历史上,绝大部分时期比目前温暖得多,比如距今5000万年左右的始新世,气温至少比目前高10℃;在新生代,全球气温整体变化趋势是降温,如在3600万年前后,东南极首次出现冰盖;到1400万年前后,西南极出现冰盖,东南极冰盖扩张;在260万年前后,格陵兰出现冰盖,自此之后,地球反复地经历冰期-间冰期气候振荡,其温度变化幅度可达6℃— 8℃。
也就是说,过去的气候变化无论在幅度还是在速率上,均比过去100年“温室效应期”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可能会经历的“增暖期”要大得多。那么,为何在有人类活动以后,地球气候系统、生态系统等会变得如此脆弱了呢?
又比如,地质学的常识告诉我们,由于温度对全球水循环的控制作用,地球历史上的暖期往往是湿润期,其生物多样性、生物总产率均显著高于寒冷期。那么,为何在今后的增温期会导致粮食减产、水资源不足呢?
同样,温暖期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地球从赤道到极地的温度梯度减小,整个大气环流趋向稳定,为何未来的增温反而会导致极端天气频率增加呢?
地球的温度一直在变,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那么,对人类和整个生态系统而言,变暖有利还是变冷有利?
诸如此类的问题非常之多,只有在多学科合作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获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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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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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在“京都议定书”生效以后,气候变化问题已不仅仅是科学问题,而是一个国际政治问题。它变成不同国家或国家集团为各自利益而进行外交博弈的工具,当然也成为各国必须面对的如何构建低碳发展路线的问题。
相对于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的发达国家,多数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初期和中期,必须以较快的速度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因而不得不接受高耗能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不得不为提高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使用化石能源。一句话,发展中国家基本不具备“总量减排能力”,只具备减缓“排放增加速率”的能力。
如果国际社会认可在2050年将大气CO2当量浓度控制在560 ppmv的目标,势必会有一个如何在国家间“分配”尚存的“排放空间”的问题。目前谈到的很多“减排方案”,应是针对历史排放量很大且现在人均排放量仍远远高于全球人均水平的国家而言。如果将发展中国家也纳入这个减排体系,势必涉及到公平和人权问题。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必须从“CO2减排”转变到“排放配额”分配。
据初步计算,如果承认排放权是生存权,须人人平等的话,则发达国家早就“超额排放”而形成“赤字”,这又涉及到如何量化发达国家通过资金、技术等途径向发展中国家“购买”排放配额的问题。
对中国而言,我们必须较为准确地预测高耗能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在节能方面的总体潜力,才有可能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减排方案,最终形成国家的整体减排战略。比如,我们需要估计我国今后几十年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程度、产业结构、能源总量与结构、公共交通设施、居民基本能源需求等方面的演变趋势,才有可能测算CO2排放预期,国家才可能通过产业、财政和税收政策,通过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调整,制定切实有效的减排措施,引导低碳发展模式。但是,无论减排意愿和期待有多大,均应以不妨碍中国的发展为前提。当然,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绝对不应该去“剥夺”别国的“排放权”,一定会承担合理的减排义务。这就需要我们在公平的原则下,计算我国在2050年前理应获得多大的排放配额。另外,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具有多大的固碳潜力,有什么最简易的固碳方法,中国的低碳发展之路如何设计,中国应如何参与国际碳贸易等,都是亟需研究的课题。
自学术界倡导全球变化研究以来,中科院一直重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布置了大量课题,亦取得一些令人鼓舞的成果。但是,研究工作总体上存在较为分散的弊病,不利于在关键科学问题上获得集成性成果;亦不利于发出我们中国自己的声音。另外,过去的研究工作较多地集中于气候变化本身,而气候变化的影响研究较少;尤其是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设计、政策选择、外交谈判等方面,关注的程度还远远不够。为提高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整体理解,中国科学院在2009年特地设计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项目群,由中科院10个单位的科研人员共同参与,协同攻关。设立该项目群的另一个目的是形成一支相互合作的研究队伍,在适当的时候发表应对气候变化的中科院报告。同时,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我们将对目前国际上已发表的减排方案和今后可能发表的新方案做出评估,并发表自己的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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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选自《中国科学院院刊》2009年第1期
《中国科学院“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科学问题”项目群简介》
原文作者:丁仲礼 傅伯杰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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