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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的那些灰色收入
喻海良,2013-03-19
来澳洲快两年了,在申报课题等方面经常被老师指出,这里不是中国,不能按照中国科研逻辑进行撰写。有时候想想,中国大学式逻辑的确贻害学生老师。
说道这个问题,就必须回到这几天讨论的焦点,重庆工商大学教师罢课事件。为此,我也写了一篇《当三级教授工资不如科长》,给出了卧龙岗大学教师工资和办公人员的工资差别。记得某老师来访,问我的基本收入,一开始他也比较羡慕。但是,我告诉他我没有其他别的任何收入的时候,他就笑了。现在国内,教授都有很多灰色收入,加起来,可能比澳洲教授的收入还要高很多的。关于教授的灰色收入,或者每一个人都拿过,也因此,大家都认为这是应该的。在汪晓军老师的博文《处长科长的工资高于教授应是可以接受的》中,就列举了很多。
“上课有课酬;发表SCI论文有论文奖,申请专利有专利奖,我在我们学校,科研成果不算多,一年都有数万元的科研成果奖励,听讲有些教授,就发表SCI论文,一年都可以有几十万的收益。拿到科研项目有项目提成,且做这些项目时,一些交通费(汽油费),吃饭的费用等还可以报账;技术开发成功了也有奖金,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可拿500万呢;另外还可以做各种评审专家,如评标专家,项目验收专家,项目评审专家等等。”旺老师说了,这都是“合法收入”。的确,目前这些在国内都是合法的。然而,这些都值得说道说道。
上课有课酬。教师已经在学校里面拿了薪水,也因此,上课是教师应该尽到的责任。然而,去讲课,还要学校另外给予工资。试问,教师的那部分薪水是做什么的?(当然,我支持寒暑假期间给社会培训时获得的额外劳动报酬)在澳洲,除了临时雇用的非教师人员可以按小时拿到课时费之外,其他老师都不能够多拿到课时费。
发表论文与专利奖。在国内很有特色的一点,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都有奖励。有时候我感叹,如果我在一个小学校也能够发表这么多论文和专利,我都可能要获得上几十万奖励了(有些学校,一篇SCI、EI就是上万,或者更多)。然而,作为大学教师,不写论文,不讲课,那还能做什么事情呢?难道也是天天看报纸?在澳洲,发表论文肯定没有奖励,但是没有发表论文肯定没有未来,特别是在没有获得永久职位之前。
项目提成。对于这一点,我计划写一个正式的评论发表到正规报刊。主要讲讲中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差别。对于项目提成,或者用一个好一点的名称,项目结余分配,说实话,如果没有一点,大学教授的收入真没有中学教师收入高。但是,不能够因为这个问题,我就支持项目提成一事。因为,项目提成,已经成为我国高校、科研院所浮躁办事的主要根源。很多教授,什么都不想,就是设防想法地削尖脑袋去拿更多的课题,然后自己也不做,承包给他人。
各种款项报销。在国内,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大学里面有课题的老师,一年都不需要花自己一分钱,全部报销。打车费、汽油费、餐费、火车票。只要能够找到学校许可报销的发票,一律可以报销。记得一个笑话,某海盗打劫一艘货轮,要给200万赎金才放人。结果,对方马上同意给200万赎金,但是要求对方给一张500万的发票。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澳洲,不只是职位不保,可能还有面临牢狱之灾。有机会,可以看看我以前写的一篇《幸亏只报销$110,捞“油水”就要被鄙视了》。
当然了,国内是比较流行采用奖励方式激励人前进的。这样在短时间内可能是有好处,但,长时间就不见得了。也因此,关于获得科技奖励学校再给予一些特别的奖金,有时候是有用的,但有时候也不见得好。而且,对于那些能够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人,个人觉得也不简单,和大部分教授没有关系。至于参加各种鉴定会、评审会获得的收入,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参与鉴定,拿人鉴定费,能不帮人家说好话吗?
因此,即使目前我国大学教师队伍中灰色收入不少,但,从学校、国家长远发展考虑,这些都是应该逐渐减少的,只有这样,国家才可能真正走向廉洁的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够走出急功近利、消耗浪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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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文在撰写之时,想法简单,只是希望提高国内大学待遇,从而减少老师去寻找灰色收入,而没能看到汪老师原文中采用的“灰色”幽默手法,表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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