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在《生产力研究》2009年第3期上的一篇论文。贴出来(图表略)接受批评。
摘要: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脱节,即“两张皮”问题是长期制约我国产业向高级化方向发展的瓶颈之一。本文通过理论推导与实证分析,认为创新集群是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体现了科技、经济在产业层次的融合,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阶段。创新集群能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合理的路径选择,培育创新集群应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创新集群 科技经济一体化 产业集群 创新型国家
1999年,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以专题形式对“创新集群”展开研究,尝试解决“具体情境下如何有效构建国家创新系统?”这一理论难题[1]。此后,由于“创新集群”在实践中发挥出很强的提升系统创新能力作用,表现出对理论的超强解释功能,它逐步成为国际学术研究热点。作为政策工具,创新集群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能借助它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弥补创新系统缺陷。例如,由于发达国家创新投入的首要主体是非政府组织,知识的私有性强,知识的共享程度因此相对偏低。通过培育创新集群,发达国家优化了创新网络、促进了企业间的研发合作、推进了企业技术联盟的建立,使企业知识共享不足的状况得到改善;对于发展中国家,知识创新能力不足导致其产业技术生产多为供给导向型。通过培育创新集群,一些发展中国家建立起区域基础技术架构,使技术创新体系有了支撑框架[2]。
我国产业技术生产体系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供给导向特征相对更为鲜明,其具体表现为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脱节,存在“两张皮”现象,经济以粗放型模式增长,这种以牺牲代际公平为代价的发展方式是无法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消除“两张皮”现象,推动科技与经济在更高层次上一体化融合,使科技真正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刻不容缓,它也是我国能否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必要条件。创新集群的属性特征使其在消除“两张皮” 现象,推进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能发挥难以替代的作用。
1 创新集群是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科技、经济一体化是技术价值在生产体系中逐步强化的过程,它具体表现为知识经济化、经济知识化与知识产业化。由于现代生产体系构建于劳动分工基础上,通过组织行为以实现分工目标,因此,组织是这三种发展趋势的载体。组织结构决定组织决策所依据的知识配置状况,而组织决策所依据的状况对组织效能具有关键性影响[3] ,要提高组织效能就必需调整组织结构以优化配置组织知识。就创新集群而言,“组织结构”、“技术领先者”与“市场竞争胜出者”是其基本构成要素[4] ,“组织结构”要素的作用在于通过整合与配置产业组织之间科技知识与经济信息,巩固技术领先者与市场竞争胜出者之间的技术战略联盟,将技术领先地位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回顾产业技术生产组织知识配置状态变化,历经了外化于企业、内化于企业、内外结合三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生产模式由 “将知识应用于生产要素”型更替为“将知识应用于知识”型,原本独立的社会科技资源被逐步改造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内生因子。而创新集群是产业技术生产组织结构高级进化的结果,是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第一阶段,产业技术生产组织结构外化于企业。从十七世纪起,科技逐步社会建制化,知识生产从社会分工体系中独立出来,成为特定的社会目标。在大机器、规模化生产模式下,科技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它通过将知识应用于生产要素,引入新的生产函数,提高自己可获得的生产要素使用效率,增加产品产出量,进而在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此时,知识生产受产品生产需求影响,被可获取的生产要素所制约,知识生产相对滞后于经济生产。“除了航海和炮术这两种仅仅牵涉力学和光学的技术之外,到十八世纪末为止,工业向科学提供的知识,远比科学向工业提供的为多[5] ”。这种滞后使得技术知识与经济信息产生分离,技术知识集中于科学家手中,科学家只是技术提供者;经济信息集中于企业家手中,企业家只是技术引入者。技术供需角色(技术提供者、技术引入者)的分化导致技术生产外化于企业。知识生产组织外化模式存在两大弊端:一是存在技术失密隐患,对企业而言容易造成技术失控,技术进步与市场优势关联弱化;二是研发成果市场适用性不足,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研究成果数量偏少。
随着科技发展系统化、复杂化,知识生产所需耗费的社会成本也日益增大。市场机制是商品经济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途径,科技如果不能与之相结合,就很难得到长足发展。企业是使市场机制产生效能的首要主体,它最为关注的不是社会公共知识的增进,而是有助于增强其技术垄断地位,进而获得高额市场利润的私有知识的增长。在微观层面,要准确选择对具体企业有利的技术路线,就必须同时掌握技术知识与经济信息,结合市场竞争形势生产的知识。
第二阶段,外化于企业的技术生产组织逐渐被内化为企业的内部机构。自十九世纪中后期始,研发部门开始在工业企业中大规模建立,企业既是技术提供者,又是技术引入者。而在企业内部,技术知识与经济信息在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生产者(体力劳动者)之间并非均衡分布,它们往往富集于高层管理者。知识在组织内的集中分布使得知识生产组织结构呈现科层制单一垂直集权特征。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知识生产模式均属于“将知识应用于生产要素”式。集权与分权的目的都是为了使企业获得“胜者为王”式的比较优势,即节约资本,使企业生产成本领先于竞争对手。
第三阶段,产业技术生产组织呈内外结合结构。随着生产分工向专业化方向延伸发展,技术知识的分布逐渐分散开;市场细分要求企业产品生产多样化,企业必须面临复杂的竞争环境。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经营方式使市场经济信息不在为高层管理者所垄断。知识在组织内分散分布的局面决定了企业知识生产组织的结构由集权向分权模式转化,结构形态由直线型转向扁平化。
随着信息化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资源配置范围由区域扩展至全球,企业在生产成本上领先于竞争对手日益困难,知识的价值不仅局限于节约资本,它还是创造市场需求,拉伸、延展价值链的主要力量。在全球化市场环境中,知识上的领先可使企业获得“胜者通吃”的绝对竞争优势。这推动了企业知识生产模式由“将知识应用于生产要素”式转变为“将知识应用于知识”式(P.Drucker,1993)。
具有充足的知识积累是有效生产知识的基本前提,因此投入知识生产的知识供给量对知识的产出具有重要影响。增加知识供给量不仅需要企业整合内部知识,它更需要与其它组织合作,吸收外部知识。
组织外部合作模式体现为“官、产、学、研、商”合作与技术战略联盟等形式,它是一种在特定时段节点对节点的线性联系,随着技术开发和产业项目的完成,合作也就结束。这种微观领域线性合作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某一企业的技术创新问题,却很难有效解决整个产业的技术创新问题。此外,“情境嵌入性”是知识的本质特征,由于组织目标存在差异,组织间的合作机制无法形成为组织共享的知识情境。而知识情境的缺失对知识的供给与扩散具有负面影响。因此,将微观特定时段节点间的线性联系发展为宏观长期的非线型网络联系十分必要。
一方面,一些新的“节点”被引入创新网络,如供应商、经纪人、消费者、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其中,创新服务产业与持有技术型企业是构成创新集群的关键组成成分,它们也被视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要素[6] ,它们介入创新活动,能够加快资金、技术和其他资源的流动,降低了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形成创新网络。另一方面,由于创新网络附着于产业集群之上,它以市场与产业需求为导向,创新网络各节点的组织目标因此易于整合,共享的知识情境易于在组织间产生。而创新集群正是创新网络与特定产业集群融合、升华的产物。
2 创新集群体现了科技、经济在产业层次的融合
“创新集群”概念目前还未形成被普遍认可的定义,但OECD对它做了如下描述:(创新)集群是一系列供应商、消费者和知识中心(大学、研究所、知识密集型服务机构、中介组织),它们(1)有互补的竞争优势;(2)通过产品链或价值链相互连接;(3)改进共同的工业流程和终极产品;并且(4)参与到注重创新和技术开发的网络中[7] 。
上述描述使国内学者在对创新集群特征的认识上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宁钟,2003)[8],即创新集群具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集聚性。具有互补竞争优势的主体,在产品链与价值链的作用下被相互连接、整合成为系统。二是知识溢出集中化。创新集群的构成主体共同参与到改进共性技术的活动中,研发目标同一与创新资源投入集中,使得知识溢出随之也呈现集中。
这两个基本特征均体现出科技与经济在产业层次中高度融合。首先,集聚性特征体现科技与经济在产业层次中高度融合。创新集群的集聚性兼具经济与知识生产两层涵义。从经济角度看,生产分工专业化可以使生产率得到提高,但它同时也能使交易成本增加。通过产业集聚,企业不仅可以节约生产成本,使生产率得到提高(Alfred Weber,1909),而且还能够以网络形式重构信息沟通途径,降低交易成本。集聚是企业适应生产分工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随着经济全球化大潮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直接流动,技术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内生因素。国家竞争优势的基础——比较优势逐步被绝对优势所替换,而绝对优势是“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的产物。技术与经济的密切联系使知识生产受经济集聚的影响,即集聚不仅产生经济上的效应,它同时也影响知识生产。由于知识常沿商业联系路径外溢,经济集聚区往往能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频发热点[9] 。
其次,知识溢出集中化特征体现科技与经济在产业层次高度融合。市场需求是影响技术演变的重要因素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产业技术政策(如官产学合作)多从技术的供给角度制定,为实现知识产出量的增加,政策往往强调技术向产业层次转移。在这种政策模式下,技术创新路径呈“线性”,知识生产协作主要在科学建制内,以科学家之间的同质性互动。供给型产业技术政策适应大科学范式下研究高投入的特点,但由于与市场需求脱节,技术供给量虽然大,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有效”供给却显不足。“线性”技术创新路径下,知识溢出的集中化与经济“集聚”弱相关。
事实上,市场需求的强度和规模对技术生命周期具有关键影响,最终决定主导产业技术发展方向与速度。恩格斯认为“一旦社会上形成了某种对技术的需求,则这种需求比十所大学更能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10] ”。自20世纪90年代始,市场需求日益受到各国产业技术政策制定者的重视,产业技术政策范式逐步由供给型转换为需求型,而创新集群就属于以需求为导向异质主体聚合网络。需求型产业技术政策模式(如创新集群)不仅重视与市场紧密联系的技术供给,而且强调技术在合适的市场时机转移,即技术供给的市场有效性。在这种政策模式下,技术创新路径呈“网络”非线性状态,知识生产协作主要在科学建制与市场机制之间,以科学家共同体与企业家群体之间的异质性互动方式进行,在这种互动过程中,社会科技资源与经济在产业层次实现融合。
3 创新集群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阶段
根据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I. Nonaka ,1994)对企业知识创造流程所作的经典解释,企业知识创造被理解为是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持续互动、永无休止的循环过程。这一过程起始于知识的“社会化”(隐性知识→隐性知识)阶段,经历“外化”(隐性知识→显性知识)与“整合化”(显性知识→显性知识)阶段,完成于“内化”(显性知识→隐性知识)阶段。螺旋式盘旋前进是知识创造过程的特点,当企业知识创造主体的规模扩大时,知识创造的螺旋也会相应变大,同时触发新的知识创造螺旋[11] (图1)。从上述流程模型中可以发现,在知识的创造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知识的类型是变化的,而隐性知识在知识的创造过程中的三个阶段(社会化、外化、内化)发展中均必不可少。
理论上,知识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是决定产业结构的根本因素,而知识类型在企业知识创造的各个阶段处于变化之中。因此,产业发展在时空分布上受知识类型的深刻影响。在共性技术以隐性(技术)知识为主的产业中,隐性知识的私人性使得创新收益为创新者所垄断,“搭便车”效应较少发生,企业家创新动机强劲,创新活动偏向于在隐性知识扮演重要角色的产业中集聚[12] 。由于隐性知识在知识创造过程中的多数阶段起着关键作用,所以隐性(技术)知识起主导作用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实践中,集聚创新的产业(创新集群)是产业集群高级化发展的结果,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在外延上属于种属关系,两者的复合程度能反映出创新集群存在范围的大小。
目前,理论上识别创新集群还存在困难,OECD在《创新集群:国家创新体系的推动力》研究报告中对创新集群的界定最具权威性,处于理论前沿位置。OECD在研究报告中主要以实证方法研究了芬兰、爱尔兰、丹麦、西班牙、荷兰、挪威、瑞士、日本等国创新集群发展,但对个案的关注使研究报告未能囊括所有创新集群,如未被其提及的产业集群中仍可能包含创新集群。产业集群、创新集群与OECD认定的创新集群三者间外延关联如图2所示。
因此,将OECD认定的创新集群与我国产业集群比较,可得到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外延的最小复合度。而最小复合度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创新集群存在范围的大小。
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在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基础上将全部经济活动分为366个产业(工业部门)。国内学者运用投入产出分析法,根据“最低门槛”、“最短联系路径”、“主导性”三原则,结合产业划分标准,又将366个产业归并为轻,重型制造业产业集群、建筑产业集群、服务业产业集群4个产业集群大类,11个产业集群亚类(朱英明,2006)[13]。由于OECD的产业分类标准与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尽管大体接近,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为确保研究对象的同一,这里从产业层次(组成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的产业)对OECD认定的创新集群与我国产业集群进行比较,比较结果见表1。
OECD研究报告所列举的创新集群有:信息与通讯技术集群、多媒体集群、农产品生产集群、建筑业集群。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这四个创新集群实际涵盖了电子业集群、有色金属业集群、化学业集群、种植业集群、饮食业集群、建筑业集群六个产业集群,覆盖率占产业集群亚类的54.6%,其存在领域涉及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化学产业集群的外延与创新集群完全复合,电子产业集群、建筑产业集群的外延与创新集群的复合度也高达70%以上。组成OECD报告中涉及的创新集群产业总数占产业总数的25%。因此,创新集群能够从产业集群中广泛生长起来。
4 培育创新集群应成为创新性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
自1986年我国开始科技体制改革以来,如何解决因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脱节问题,一直是政府制定产业技术政策的逻辑起点。在“依靠、面向”方针导向下,主要社会科技资源被投入到国民经济建设之中。从20世纪80年代科技人员“下海”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到90年代科技园区蓬勃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地位被不断强化,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进程得到持续推进。
尽管二十多年的改革使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科技投入不足、技术转化率偏低、产学研结合比较脆弱依然桎梏着国家发展,“两张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科技与经济一体化需要有质的飞跃。“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有利于通过“顶层设计”来制定国家的科技发展政策,有利于将科技组织(研究机构、大学)和经济组织(企业)资源在宏观层次上整合。
“创新型国家”概念源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而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构建的基础是发达国家解决技术创新问题所取得的经验,因此,该理论在解决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问题上存在天然缺陷。此外,“创新型国家”概念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描述对象层次较高,作为宏观分析国家发展方向的理论工具在理论上面临“如何建设?”的问题,即“如何选择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路径?”与“如何制定阶段性规划?”。目前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对创新系统中各构成要素的功能多以解构方式予以静态分析,这种分析方式容易导致认识片面化,系统功能被机械地条块分割,如“政府研究机构和大学负责知识创新,企业负责技术创新”。实践证明,由于功能解构方式剥离了功能所依存的具体情境,系统效应因此不易发挥出来。
创新型国家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应围绕“成为创新型国家”这一总目标,借鉴创新型国家成功的建设经验,根据中国国情选择路径。在此基础上分解建设内容,按时间序列制定各阶段性规划。显然,如何选择路径需要理论指导;如何通过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合理地规划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容需要有理论支持。
创新集群理论可解决“如何建设”问题,即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内容合理性论证的根据,指导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路径选择和阶段性规划。在创新集群理论看来,培育和发展具有国家竞争优势的创新集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举措,应将“成为创新型国家”这一总目标分解为多个“创新集群培育和发展”的子目标,并根据不同子目标选择具体的建设内容并分阶段实施。具体而言,首先通过政府创新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大学、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围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开展合作,培育创新型企业。在此基础上,以创新型企业为核心,沿产业链、价值链和知识链扩展,最后形成多节点、结构复杂、具有自动调节机制和高产出率的“技术——经济”网络,即创新集群。创新集群成长、壮大后就演化为创新经济,当创新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时,即建成创新型国家。
参考文献:
[2] Kongrae LEE. Promoting Innovative Clusters through the Regional Research Centre (RRC) [J] . European Planning Studies, 2003, 1, pp.26.
[4] Shantha Liyanage. Breeding innovation clusters through collaborative research networks [J] . Technovation, 1995, 9, pp. 554.
[5] 贝尔纳,陈体芳译:科学的社会功能 [M],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93页.
[6] Hsien - Chun Meng. Innovation Culster as the 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Tool in the Innovation Driven Economy . NIS International Symposisium, 2003, Oct.28 - Nov.1.
[8] 宁钟,司春林. 创新集群的特征及产业结构演进过程中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 [J] . 中国科技论坛, 2003,(5):61.
[10] 恩格斯著,中央编译局编. 1894年致符·博尔吉乌斯 [C]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05页.
[13] 朱英明. 中国产业集群分析. 科学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