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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崔永元疑似曝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昨天有了最新进展。
6月3日下午,国税总局官网发文称,已责成江苏等地税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江苏省地税局和无锡地税局先后发布信息,江苏省地税局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网上反映的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江苏省地税局已组织主管税务机关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脑海里忽然想到以前总听到的一句口号: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
马上觉得这句口号漏洞百出,词不达意!!!误导嫌疑颇重,什么叫光荣?什么叫可耻?一件事可干可不干,干了对别人或社会是有益处的,这个肯定应该鼓励,而这个过程中对个人可能会有利益上的损失,我们提倡宣扬很有必要!但反过来,不干也无所谓,至少不是犯罪!字面这么理解光荣应该可以吧?如此说来,范爷有逃税嫌疑是不是顶多自我批评几句就可以了?显然不是!!!这是犯罪!
既然是依法纳税,不存在光荣与否的问题,如果那样,免税返税退税岂不剥夺了纳税人的荣誉感、存在感!!!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必须的责任,没得商量,没有什么可光荣的,纳税是份内的事,逃税不是可耻,是犯罪!!!
这句口号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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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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